第4章
。
水太烫,舌尖被烫了一下。
然后我深吸一口气,小心地把火漆揭开。
封口裂开的时候,我闻到一股淡淡的檀香味。
是老爷子书房里的味道。
他的书房常年点檀香,说是能静心。最后几个月他已经下不了床了,但还是让我每天去书房点一炷香。
"不点也行,把香拿到我跟前闻闻也好。"他说这话的时候笑眯眯的,脸上的皱纹叠成一朵菊花。
我把手伸进信封。
摸到了三样东西。
第一样,一封手写的信,叠成三折,用的是老爷子最喜欢的那种竖格信纸——宣纸质地,米**,右下角印着一枝水墨兰花。
第二样,一把钥匙。铜制的,很小,拇指长短。上面刻着一串编号:WX-0798。
第三样,一张卡。黑色的,材质介于金属和塑料之间,拿在手里有分量。表面没有任何银行标识,没有**,没有芯片外露。只有正面右下角压印着两个极小的字——
无相。
字是烫金的,但颜色选得很克制,不仔细看几乎和黑色底面融为一体。
我先拿起信。
展开。
老爷子的字迹依然稳当,一笔一划,横平竖直,看不出是一个八十二岁重病老人写的。但仔细看,某些笔画的收尾处有轻微的抖动——那是他最后几个月手抖加重留下的痕迹。
他一定是趁我不在房间的时候写的。
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读:
"小卫:
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,我已经不在了。
你别难过。八十二年,活得够本了。最后这两年有你在,多赚了。
七百九十八天,是我算好的。你不知道为什么是这个数字,我告诉你——我给自己定的期限是两年,七百三十天。多出来的六十八天是老天额外送的,也是你给的。
那几回我半夜发病,喘不上气,浑身冷汗,你要不在,我挺不过来。你每次都是第一个发现的——比那个该死的呼叫铃还灵。
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哭过?
大男人,哭什么。
但我听见了。有好几次我半夜醒来,听见你在隔壁小床上翻来覆去,声音压得很低。有一次你坐到我床边来,以为我睡着了,自己在那儿掉眼泪。
我装的。我没睡着。
但我没叫你,因为我知道你不想让我看见。
你这个人啊,什么都好,就是太倔。哭就哭呗,非得藏着。
好了,说正事。
遗嘱上写无,你是不是觉得我老糊涂了?或者你觉得我亏待你了?
放心,我比谁都清楚。
我这辈子最擅长的事情就是看人。看了一辈子,看走眼无数次,但有几个关键的节点上,我没看错。
最后这一次,也没错。
正邦今年五十五了。他小时候还行,聪明,要强,像我。但后来变了。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,我说不好。也许是他第一次学会用哭来跟我要东西的时候,也许是他第一次发现爸有钱这件事可以拿来炫耀的时候。
他来看我的次数,我都记着。这两年,一共来了九次。平均每次待四十分钟。有六次是为了要钱来的,有两次是被他老婆逼着来的,有一次是顺路。
顺路。
婉宁来了六次。最短那次坐了十一分钟就走了——她接了个电话,说有个饭局。
十一分钟。
从别墅到市区开车要四十分钟。也就是说,她在路上花的时间比坐在我面前的时间长了将近四倍。
但这些我都不怪他们。是我没教好。
小卫,我在遗嘱上写无,不是亏待你。
我是故意的。
我要让他们笑。笑得越大声越好。笑痛快了,之后的滋味才够深。
你拿着这把钥匙和这张卡,去中信银行中央支行——注意,是中央支行,不是随便哪个网点。到了之后找大堂经理,出示这张卡,报编号WX-0798。
剩下的,你自己看。
最后说一句。
我这辈子做过很多决定。有的对,有的错。但最后这一个,我最满意。
霍崇年"
信的末尾没有日期。
但我根据纸张的褶皱和墨迹的氧化程度推断,大概写于三个月前。那时候老爷子的手抖已经很严重了,但精神还好,每天能坐起来说一会儿话。
我把信放下。
手指有点抖。
窗外"收废品"的叫喊声远了,换成了一阵此起彼伏的狗叫。
我坐了
水太烫,舌尖被烫了一下。
然后我深吸一口气,小心地把火漆揭开。
封口裂开的时候,我闻到一股淡淡的檀香味。
是老爷子书房里的味道。
他的书房常年点檀香,说是能静心。最后几个月他已经下不了床了,但还是让我每天去书房点一炷香。
"不点也行,把香拿到我跟前闻闻也好。"他说这话的时候笑眯眯的,脸上的皱纹叠成一朵菊花。
我把手伸进信封。
摸到了三样东西。
第一样,一封手写的信,叠成三折,用的是老爷子最喜欢的那种竖格信纸——宣纸质地,米**,右下角印着一枝水墨兰花。
第二样,一把钥匙。铜制的,很小,拇指长短。上面刻着一串编号:WX-0798。
第三样,一张卡。黑色的,材质介于金属和塑料之间,拿在手里有分量。表面没有任何银行标识,没有**,没有芯片外露。只有正面右下角压印着两个极小的字——
无相。
字是烫金的,但颜色选得很克制,不仔细看几乎和黑色底面融为一体。
我先拿起信。
展开。
老爷子的字迹依然稳当,一笔一划,横平竖直,看不出是一个八十二岁重病老人写的。但仔细看,某些笔画的收尾处有轻微的抖动——那是他最后几个月手抖加重留下的痕迹。
他一定是趁我不在房间的时候写的。
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读:
"小卫:
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,我已经不在了。
你别难过。八十二年,活得够本了。最后这两年有你在,多赚了。
七百九十八天,是我算好的。你不知道为什么是这个数字,我告诉你——我给自己定的期限是两年,七百三十天。多出来的六十八天是老天额外送的,也是你给的。
那几回我半夜发病,喘不上气,浑身冷汗,你要不在,我挺不过来。你每次都是第一个发现的——比那个该死的呼叫铃还灵。
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哭过?
大男人,哭什么。
但我听见了。有好几次我半夜醒来,听见你在隔壁小床上翻来覆去,声音压得很低。有一次你坐到我床边来,以为我睡着了,自己在那儿掉眼泪。
我装的。我没睡着。
但我没叫你,因为我知道你不想让我看见。
你这个人啊,什么都好,就是太倔。哭就哭呗,非得藏着。
好了,说正事。
遗嘱上写无,你是不是觉得我老糊涂了?或者你觉得我亏待你了?
放心,我比谁都清楚。
我这辈子最擅长的事情就是看人。看了一辈子,看走眼无数次,但有几个关键的节点上,我没看错。
最后这一次,也没错。
正邦今年五十五了。他小时候还行,聪明,要强,像我。但后来变了。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,我说不好。也许是他第一次学会用哭来跟我要东西的时候,也许是他第一次发现爸有钱这件事可以拿来炫耀的时候。
他来看我的次数,我都记着。这两年,一共来了九次。平均每次待四十分钟。有六次是为了要钱来的,有两次是被他老婆逼着来的,有一次是顺路。
顺路。
婉宁来了六次。最短那次坐了十一分钟就走了——她接了个电话,说有个饭局。
十一分钟。
从别墅到市区开车要四十分钟。也就是说,她在路上花的时间比坐在我面前的时间长了将近四倍。
但这些我都不怪他们。是我没教好。
小卫,我在遗嘱上写无,不是亏待你。
我是故意的。
我要让他们笑。笑得越大声越好。笑痛快了,之后的滋味才够深。
你拿着这把钥匙和这张卡,去中信银行中央支行——注意,是中央支行,不是随便哪个网点。到了之后找大堂经理,出示这张卡,报编号WX-0798。
剩下的,你自己看。
最后说一句。
我这辈子做过很多决定。有的对,有的错。但最后这一个,我最满意。
霍崇年"
信的末尾没有日期。
但我根据纸张的褶皱和墨迹的氧化程度推断,大概写于三个月前。那时候老爷子的手抖已经很严重了,但精神还好,每天能坐起来说一会儿话。
我把信放下。
手指有点抖。
窗外"收废品"的叫喊声远了,换成了一阵此起彼伏的狗叫。
我坐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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