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云秀,“还是她?”
整个喜堂,死一般的寂静。
所有人都等着沈文远的回应。
他看着我,又看看地上的云秀,眼神里满是挣扎和痛苦。
云秀见状,突然爆发出惊人的力量,她连滚带爬地扑到沈文远脚下,死死抱住他的腿。
“文远哥哥!你别信她!她是疯子!她是冒充的!”
她声泪俱下,哭得肝肠寸断。
“文远哥哥,你忘了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?你忘了你在琼林宴上,为我挡酒,还偷偷塞给我一枝杏花吗?”
“你忘了你说过,此生非我不娶吗?这些事情,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啊!”
“她是个骗子!是她嫉妒我能嫁给你,才故意来破坏我们的!”
她哭喊着,每一个字都像是在提醒沈文远,他们之间有过多少“情深意重”的过往。
那些过往,本该是属于我的。
我冷冷地看着她表演。
看着她如何用我的经历,我的心动,去编织一个属于她的爱情故事。
沈文远的脸色,果然在云秀的哭诉中,一点点地变了。
他的眼神从震惊,变成怀疑,最后,落在我身上时,已经带上了一丝审视和冰冷。
他扶起云秀,将她护在身后。
然后,他看着我,一字一句地问。
“你,到底是谁?”
我心口那道刚刚结痂的伤疤,被他这句话,又狠狠地撕开。
血流不止。
好。
真好。
这就是我曾属意过的男人。
我的心,在那一刻,彻底死了。
2
“我是谁?”
我轻声重复着他的问题,像是在问他,也像是在问我自己。
十年前,我把五岁的云秀从人牙子手里救下。
她当时又瘦又小,浑身是伤,看人时眼神怯怯的,像只受惊的兔子。
我觉得她可怜,便求了母亲,把她留在身边,当我的贴身丫鬟。
我给她取名云秀,希望她的人生能云开见月,秀外慧中。
我教她读书写字,教她弹琴作画。
我的吃穿用度,从不曾短了她半分。
府里的下人,背地里都说我把一个丫鬟宠得比亲姐妹还亲。
就连我娘都曾点着我的额头笑我,“你这般掏心掏掏肺,也不怕将来养出个白眼狼。”
一语成谶。
我与沈文远的相识,是在去年上元节的灯会上。
人潮拥挤,我与家人走散,是他提着一盏兔子灯,帮我找到了焦急的母亲。
他温文尔雅,谈吐不凡。
我对他,一见倾心。
后来,我知道了,他是今年春闱的热门人选,沈文远。
我将这份少女心事,悄悄藏起,只告诉了云秀一人。
每一次与沈文远的书信往来,每一次收到他送来的小玩意儿,我都会第一时间与她分享我的喜悦。
她总是笑着,比我还开心。
她说:“小姐和沈公子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,云秀能看着小姐幸福,就心满意足了。”
我信了。
我全心全意地,相信了她的每一句话。
沈文远高中的那一天,琼林宴上,他确实喝了很多酒。
是我央求父亲,替他挡下了几杯。
宴后,他折了一枝御赐的杏花,穿过重重人群,亲手交到我的手上。
他说:“云姝,待我三媒六聘,娶你为妻。”
那晚的月色,那晚的杏花香,那晚他眼里的星光,我都记得。
我把这一切,都当成最美的珍宝,说给云秀听。
她听完,眼眶红红的。
“小姐,你终于苦尽甘来了。”
我当时还笑她,怎么比我还激动。
现在想来,她那不是激动,是嫉妒。
是嫉妒得快要发疯了。
从那天起,她看我的眼神就不一样了。
她开始有意无意地模仿我。
我穿什么颜色的衣服,第二天她一定会找出相似的布料给自己也做上一件。
我梳什么发髻,她便也学着梳。
甚至我说话的语气,走路的姿态,她都在暗中模仿。
我只当是小女儿家的玩闹,并未放在心上。
直到我的身体开始出问题。
第一次,是沈家来提亲的前一天,我用过云秀端的燕窝粥后,上吐下泻,昏睡了一整天,错过了与沈文远的见面。
大夫来看,只说是吃了不干净的东西,偶感风寒。
第二次,是我和沈文远约好去城外上香,临出门前,喝了她泡的茶,结果在马车上半路腹痛如绞,不得不折返。
第三次,**次……
一次比一次严重
整个喜堂,死一般的寂静。
所有人都等着沈文远的回应。
他看着我,又看看地上的云秀,眼神里满是挣扎和痛苦。
云秀见状,突然爆发出惊人的力量,她连滚带爬地扑到沈文远脚下,死死抱住他的腿。
“文远哥哥!你别信她!她是疯子!她是冒充的!”
她声泪俱下,哭得肝肠寸断。
“文远哥哥,你忘了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?你忘了你在琼林宴上,为我挡酒,还偷偷塞给我一枝杏花吗?”
“你忘了你说过,此生非我不娶吗?这些事情,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啊!”
“她是个骗子!是她嫉妒我能嫁给你,才故意来破坏我们的!”
她哭喊着,每一个字都像是在提醒沈文远,他们之间有过多少“情深意重”的过往。
那些过往,本该是属于我的。
我冷冷地看着她表演。
看着她如何用我的经历,我的心动,去编织一个属于她的爱情故事。
沈文远的脸色,果然在云秀的哭诉中,一点点地变了。
他的眼神从震惊,变成怀疑,最后,落在我身上时,已经带上了一丝审视和冰冷。
他扶起云秀,将她护在身后。
然后,他看着我,一字一句地问。
“你,到底是谁?”
我心口那道刚刚结痂的伤疤,被他这句话,又狠狠地撕开。
血流不止。
好。
真好。
这就是我曾属意过的男人。
我的心,在那一刻,彻底死了。
2
“我是谁?”
我轻声重复着他的问题,像是在问他,也像是在问我自己。
十年前,我把五岁的云秀从人牙子手里救下。
她当时又瘦又小,浑身是伤,看人时眼神怯怯的,像只受惊的兔子。
我觉得她可怜,便求了母亲,把她留在身边,当我的贴身丫鬟。
我给她取名云秀,希望她的人生能云开见月,秀外慧中。
我教她读书写字,教她弹琴作画。
我的吃穿用度,从不曾短了她半分。
府里的下人,背地里都说我把一个丫鬟宠得比亲姐妹还亲。
就连我娘都曾点着我的额头笑我,“你这般掏心掏掏肺,也不怕将来养出个白眼狼。”
一语成谶。
我与沈文远的相识,是在去年上元节的灯会上。
人潮拥挤,我与家人走散,是他提着一盏兔子灯,帮我找到了焦急的母亲。
他温文尔雅,谈吐不凡。
我对他,一见倾心。
后来,我知道了,他是今年春闱的热门人选,沈文远。
我将这份少女心事,悄悄藏起,只告诉了云秀一人。
每一次与沈文远的书信往来,每一次收到他送来的小玩意儿,我都会第一时间与她分享我的喜悦。
她总是笑着,比我还开心。
她说:“小姐和沈公子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,云秀能看着小姐幸福,就心满意足了。”
我信了。
我全心全意地,相信了她的每一句话。
沈文远高中的那一天,琼林宴上,他确实喝了很多酒。
是我央求父亲,替他挡下了几杯。
宴后,他折了一枝御赐的杏花,穿过重重人群,亲手交到我的手上。
他说:“云姝,待我三媒六聘,娶你为妻。”
那晚的月色,那晚的杏花香,那晚他眼里的星光,我都记得。
我把这一切,都当成最美的珍宝,说给云秀听。
她听完,眼眶红红的。
“小姐,你终于苦尽甘来了。”
我当时还笑她,怎么比我还激动。
现在想来,她那不是激动,是嫉妒。
是嫉妒得快要发疯了。
从那天起,她看我的眼神就不一样了。
她开始有意无意地模仿我。
我穿什么颜色的衣服,第二天她一定会找出相似的布料给自己也做上一件。
我梳什么发髻,她便也学着梳。
甚至我说话的语气,走路的姿态,她都在暗中模仿。
我只当是小女儿家的玩闹,并未放在心上。
直到我的身体开始出问题。
第一次,是沈家来提亲的前一天,我用过云秀端的燕窝粥后,上吐下泻,昏睡了一整天,错过了与沈文远的见面。
大夫来看,只说是吃了不干净的东西,偶感风寒。
第二次,是我和沈文远约好去城外上香,临出门前,喝了她泡的茶,结果在马车上半路腹痛如绞,不得不折返。
第三次,**次……
一次比一次严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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