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——那是他们生活了数百年的领地,每一座城堡、每一条暗道、每一个**库和粮仓的位置,都被我用红墨水标注得清清楚楚。
“你疯了。”薇拉·茨密希尖声叫道,她那张美艳的脸扭曲成了恶毒的模样,“一个血奴,你一个低贱的血奴,你怎么敢——”
“我当然敢。”我打断了她的话,把手中的羊皮纸翻过来,背面朝向他们。羊皮纸的背面用更大的字体写着一行字:血族七大家族领地全图及防御弱点分布图。
“我在你们身边待了七年,”我说,嘴角慢慢浮起一个笑容,“七年的时间,足够我把你们的领地全部走一遍。勒森巴家族的地下迷宫,诺菲勒家族的通风管道,茨密希家族的弱水河渡口,布鲁赫家族的银矿隧道——我全部走过,全部画了下来。你们的每一个弱点,每一条退路,每一个藏身之处,都在我手上这张地图上标注得清清楚楚。”
大厅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倒吸凉气的声音。赫伯特·勒森巴的脸黑得像锅底,他死死地盯着我手中的羊皮纸,双手不自觉地握紧了腰间的剑柄。艾德蒙·诺菲勒的脸色惨白,嘴唇哆嗦着,像是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。
洛特斯坦始终没有说话。
他从台阶上走下来,一步一步地走向我。黑色的长风衣下摆在石板地面上拖出一道长长的阴影,银白色的长发随着他的步伐轻轻摆动。他的眼睛是深红色的,像两颗凝固的血珠,此刻正一瞬不瞬地注视着我,目光里有审视,有震惊,有愤怒,还有一丝我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。
我站在原地,纹丝不动。七年前那个在他面前瑟瑟发抖的十六岁少女已经死了,现在的我是一个血猎,一个复仇者,一个准备用生命来捍卫家族最后荣光的人。
“血契还在。”当洛特斯坦走到我面前三步远的地方时,我突然开口说了一句。
他的脚步顿了一下。
血契,那是血族与血奴之间最牢固的契约。缔结契约时,血族会在血奴的心脏上种下一滴本命精血,这滴血会与血奴的心脏融为一体,从此血奴的生死完全掌握在血族手中。血族可以通过血契感知血奴的位置,也可以通过血契远程控制血奴的身体,甚至在极端情况下,血族可以通过引爆自己那滴精血来**血奴。对血奴来说,血契是无法**的诅咒,是刻在灵魂上的烙印,是一辈子都摆脱不了的囚笼。
但血契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特性——它是双向的。
血族可以通过血契感知血奴的位置,反过来,血奴也可以通过血契感知血族的位置。这种感知通常是单向的,因为血族的意识远比血奴强大,可以轻易压制血奴的感知。但如果血奴本身拥有强大的意志力和血猎天赋,情况就完全不同了。
“我可以感应到你的位置。”我一字一句地说,右手缓缓抬起,食指指向洛特斯坦的心脏位置,“血契的那一端在你这里,也在所有被你种下血契的血奴那里。你的本命精血散布在成百上千个血奴体内,这些精血就是你身上的标记,像是黑夜里的灯塔,清清楚楚地告诉联军你的军队在哪里、你的粮草在哪里、你的主力部队集结在哪里。”
洛特斯坦的表情终于变了。
他的瞳孔剧烈**动了一下,嘴唇抿成了一条线。他似乎想说什么,但嘴唇张了张,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。
“今天不是血猎**,是你们血族的末日。”我说完这句话,猛地从腰间拔出一把短刃。那把短刃是我用偷来的银块熔铸而成的,刀刃上刻着沈家的驱魔符文,握柄处缠着浸泡过**的亚麻布。七年了,我把这把短刃藏在东塔外墙的一块松动砖石后面,每天晚上等城堡里的血族都入睡后,偷偷爬出窗外打磨它、淬炼它,一点一点地让它变得锋利,一点一点地让它变得致命。
短刃出鞘的那一刻,大厅里的血族贵族们齐刷刷地后退了一步。
银光闪过,我毫不犹豫地反手刺向自己的左胸——那个血契烙印的位置。洛特斯坦的本命精血就种在那里,只要那颗精血还在,他就能通过血契控制我的行动,甚至直接引爆精血**我。我必须在那之前把那滴精血取出来,或者至少让它失效
“你疯了。”薇拉·茨密希尖声叫道,她那张美艳的脸扭曲成了恶毒的模样,“一个血奴,你一个低贱的血奴,你怎么敢——”
“我当然敢。”我打断了她的话,把手中的羊皮纸翻过来,背面朝向他们。羊皮纸的背面用更大的字体写着一行字:血族七大家族领地全图及防御弱点分布图。
“我在你们身边待了七年,”我说,嘴角慢慢浮起一个笑容,“七年的时间,足够我把你们的领地全部走一遍。勒森巴家族的地下迷宫,诺菲勒家族的通风管道,茨密希家族的弱水河渡口,布鲁赫家族的银矿隧道——我全部走过,全部画了下来。你们的每一个弱点,每一条退路,每一个藏身之处,都在我手上这张地图上标注得清清楚楚。”
大厅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倒吸凉气的声音。赫伯特·勒森巴的脸黑得像锅底,他死死地盯着我手中的羊皮纸,双手不自觉地握紧了腰间的剑柄。艾德蒙·诺菲勒的脸色惨白,嘴唇哆嗦着,像是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。
洛特斯坦始终没有说话。
他从台阶上走下来,一步一步地走向我。黑色的长风衣下摆在石板地面上拖出一道长长的阴影,银白色的长发随着他的步伐轻轻摆动。他的眼睛是深红色的,像两颗凝固的血珠,此刻正一瞬不瞬地注视着我,目光里有审视,有震惊,有愤怒,还有一丝我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。
我站在原地,纹丝不动。七年前那个在他面前瑟瑟发抖的十六岁少女已经死了,现在的我是一个血猎,一个复仇者,一个准备用生命来捍卫家族最后荣光的人。
“血契还在。”当洛特斯坦走到我面前三步远的地方时,我突然开口说了一句。
他的脚步顿了一下。
血契,那是血族与血奴之间最牢固的契约。缔结契约时,血族会在血奴的心脏上种下一滴本命精血,这滴血会与血奴的心脏融为一体,从此血奴的生死完全掌握在血族手中。血族可以通过血契感知血奴的位置,也可以通过血契远程控制血奴的身体,甚至在极端情况下,血族可以通过引爆自己那滴精血来**血奴。对血奴来说,血契是无法**的诅咒,是刻在灵魂上的烙印,是一辈子都摆脱不了的囚笼。
但血契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特性——它是双向的。
血族可以通过血契感知血奴的位置,反过来,血奴也可以通过血契感知血族的位置。这种感知通常是单向的,因为血族的意识远比血奴强大,可以轻易压制血奴的感知。但如果血奴本身拥有强大的意志力和血猎天赋,情况就完全不同了。
“我可以感应到你的位置。”我一字一句地说,右手缓缓抬起,食指指向洛特斯坦的心脏位置,“血契的那一端在你这里,也在所有被你种下血契的血奴那里。你的本命精血散布在成百上千个血奴体内,这些精血就是你身上的标记,像是黑夜里的灯塔,清清楚楚地告诉联军你的军队在哪里、你的粮草在哪里、你的主力部队集结在哪里。”
洛特斯坦的表情终于变了。
他的瞳孔剧烈**动了一下,嘴唇抿成了一条线。他似乎想说什么,但嘴唇张了张,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。
“今天不是血猎**,是你们血族的末日。”我说完这句话,猛地从腰间拔出一把短刃。那把短刃是我用偷来的银块熔铸而成的,刀刃上刻着沈家的驱魔符文,握柄处缠着浸泡过**的亚麻布。七年了,我把这把短刃藏在东塔外墙的一块松动砖石后面,每天晚上等城堡里的血族都入睡后,偷偷爬出窗外打磨它、淬炼它,一点一点地让它变得锋利,一点一点地让它变得致命。
短刃出鞘的那一刻,大厅里的血族贵族们齐刷刷地后退了一步。
银光闪过,我毫不犹豫地反手刺向自己的左胸——那个血契烙印的位置。洛特斯坦的本命精血就种在那里,只要那颗精血还在,他就能通过血契控制我的行动,甚至直接引爆精血**我。我必须在那之前把那滴精血取出来,或者至少让它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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