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试读
第 2 章 地下室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走路要二十分钟。,月租一千二,不包水电。楼梯窄得只容一个人走,墙壁上全是霉斑,走廊里的灯忽明忽暗,像恐怖片里的场景。沈昼的房间大概八平米,窗户很小,墙边放了一张单人床、一个折叠桌、一个简易衣柜,就没有多余的地方了。墙角堆着几箱方便面,是他主要的食物来源。——说是窗户,其实就是在地面开的一个口子,用铁栅栏封着,能看到外面路人的脚。白天的时候会有一些光线漏进来,但也只是“不那么暗”的程度。,回到地下室的时候大概八点半。他会先洗澡,不是为了干净,是因为热水能让他的肌肉放松。便利店的夜班不累,但一直站着,膝盖和腰会疼。,打开手机里的音乐软件,戴上耳机,开始写歌。。夜班的时候他会在收银小票的背面写歌词,攒了一堆,回来整理到手机备忘录里。他的手机很旧,屏幕碎了一个角,内存也不够,但他不舍得换——因为手机里有他录的所有demo。,名字还没想好,歌词只有两句:“我曾以为长夜不会有尽头,直到你在我最暗的时候亮了。”,脑子里忽然闪过季明朗的脸。,对身体不好。,用力揉了揉脸。。不要想。不要想。。他有这个习惯——当脑子里出现不该想的事情时,他就会用这种方式强迫自己停下来。这个方法是从练习生时期开始的,那时候他会在睡前把所有负面的情绪压下去,告诉自己“不要想,明天还要训练”。。。
他又想起了季明朗的笑容。那个酒窝。那双很亮的眼睛。
沈昼深吸一口气,从抽屉里拿出一把美工刀。
那把刀是他搬家的时候买的,用来拆快递。但后来他发现,刀刃划过皮肤的时候,心里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会暂时安静下来。不是不疼,是那种疼痛会盖过其他所有的感觉——盖过孤独,盖过委屈,盖过不甘心。
他盯着那把刀看了几秒钟,然后把刀放回了抽屉。
不是因为不想。
是因为今天便利店后巷的那只流浪猫看了他一眼。那只猫是橘色的,瘦得皮包骨,眼睛却很大。沈昼给它倒了点牛奶,它喝了两口就跑了。
沈昼想,那只猫都没有放弃活着。
他把抽屉关上,拿起手机,继续写歌词。
试镜在朝阳区的一栋写字楼里,时间是下午两点。
沈昼十一点就出门了。他从地下室出来的时候,外面的阳光刺得他眯了眯眼。北京冬天的阳光很好看,金灿灿的,但没什么温度,像冰箱里的灯。
他穿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——为了遮住脖子上的一个纹身,那是他十八岁时纹的,是一颗星星,代表“想成为闪闪发光的人”。他当时和三个练习生一起去纹的,现在那三个人,一个出道了,一个退圈了,还有一个回老家结婚了。
只有他还留着这颗星星。
试镜的地方在三楼,走廊里已经等了很多人。男的女的都有,都很好看,都穿着很贵的衣服,都拿着看起来很专业的简历。沈昼站在走廊的角落里,手里捏着一张A4纸,上面是他的个人信息——身高、体重、特长、演艺经历。特长他写了“唱歌、跳舞、吉他”,演艺经历他写了“无”。
他看了一眼旁边那个男生的简历,上面写着“参演作品:《某某传》《某某令》”。
沈昼把简历折了折,塞进口袋里。
这时候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“沈昼?”
沈昼转过头,看到一张熟悉的脸——季明朗。
季明朗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大衣,里面是白色高领毛衣,头发做了造型,整个人看起来和昨晚在便利店里判若两人。如果说昨晚的他是“随便出门买个关东煮”的版本,那今天的他就是“精修海报”的版本。
但笑容是一样的。酒窝。亮亮的眼睛。
“真的是你!”季明朗看起来很惊喜,“我就说嘛,看着眼熟。你也来试镜?”
沈昼点了点头。
“试什么角色?”
“男一。”
季明朗挑了挑眉,吹了声口哨:“厉害。我就试个男二。”他顿了顿,压低声音,“听说男一竞争特别激烈,来了好多人。”
沈昼没说话。他当然知道竞争激烈。他知道自己几乎没有机会。但他还是来了,因为他需要这个角色——不是为了出名,是为了钱。男一的片酬够他交半年的房租。
“别紧张。”季明朗忽然说。
沈昼抬头看他。
季明朗从包里拿出一瓶水,递给他:“天热,喝点水。”
走廊里明明开了暖气,热得人难受,但沈昼不觉得“天热”。他看了看那瓶水,没接。
“我不需要。”
季明朗没把手收回去,笑着说:“我知道,但拿着吧。”
沈昼看着他的笑容,忽然想起昨晚那张纸条——“别总熬夜,对身体不好。”
他接过了水。
“谢谢。”
季明朗笑得眼睛弯弯的,酒窝又出现了。
他又想起了季明朗的笑容。那个酒窝。那双很亮的眼睛。
沈昼深吸一口气,从抽屉里拿出一把美工刀。
那把刀是他搬家的时候买的,用来拆快递。但后来他发现,刀刃划过皮肤的时候,心里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会暂时安静下来。不是不疼,是那种疼痛会盖过其他所有的感觉——盖过孤独,盖过委屈,盖过不甘心。
他盯着那把刀看了几秒钟,然后把刀放回了抽屉。
不是因为不想。
是因为今天便利店后巷的那只流浪猫看了他一眼。那只猫是橘色的,瘦得皮包骨,眼睛却很大。沈昼给它倒了点牛奶,它喝了两口就跑了。
沈昼想,那只猫都没有放弃活着。
他把抽屉关上,拿起手机,继续写歌词。
试镜在朝阳区的一栋写字楼里,时间是下午两点。
沈昼十一点就出门了。他从地下室出来的时候,外面的阳光刺得他眯了眯眼。北京冬天的阳光很好看,金灿灿的,但没什么温度,像冰箱里的灯。
他穿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——为了遮住脖子上的一个纹身,那是他十八岁时纹的,是一颗星星,代表“想成为闪闪发光的人”。他当时和三个练习生一起去纹的,现在那三个人,一个出道了,一个退圈了,还有一个回老家结婚了。
只有他还留着这颗星星。
试镜的地方在三楼,走廊里已经等了很多人。男的女的都有,都很好看,都穿着很贵的衣服,都拿着看起来很专业的简历。沈昼站在走廊的角落里,手里捏着一张A4纸,上面是他的个人信息——身高、体重、特长、演艺经历。特长他写了“唱歌、跳舞、吉他”,演艺经历他写了“无”。
他看了一眼旁边那个男生的简历,上面写着“参演作品:《某某传》《某某令》”。
沈昼把简历折了折,塞进口袋里。
这时候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“沈昼?”
沈昼转过头,看到一张熟悉的脸——季明朗。
季明朗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大衣,里面是白色高领毛衣,头发做了造型,整个人看起来和昨晚在便利店里判若两人。如果说昨晚的他是“随便出门买个关东煮”的版本,那今天的他就是“精修海报”的版本。
但笑容是一样的。酒窝。亮亮的眼睛。
“真的是你!”季明朗看起来很惊喜,“我就说嘛,看着眼熟。你也来试镜?”
沈昼点了点头。
“试什么角色?”
“男一。”
季明朗挑了挑眉,吹了声口哨:“厉害。我就试个男二。”他顿了顿,压低声音,“听说男一竞争特别激烈,来了好多人。”
沈昼没说话。他当然知道竞争激烈。他知道自己几乎没有机会。但他还是来了,因为他需要这个角色——不是为了出名,是为了钱。男一的片酬够他交半年的房租。
“别紧张。”季明朗忽然说。
沈昼抬头看他。
季明朗从包里拿出一瓶水,递给他:“天热,喝点水。”
走廊里明明开了暖气,热得人难受,但沈昼不觉得“天热”。他看了看那瓶水,没接。
“我不需要。”
季明朗没把手收回去,笑着说:“我知道,但拿着吧。”
沈昼看着他的笑容,忽然想起昨晚那张纸条——“别总熬夜,对身体不好。”
他接过了水。
“谢谢。”
季明朗笑得眼睛弯弯的,酒窝又出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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