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三十年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还没有要停的意思。,手里捏着一把紫砂壶,壶里的茶早就凉透了。他看着院子里的积水漫过青石板,一寸一寸往台阶上爬,像是在试探他的底线。,骨头比天气预报准。每到这种天气,右腿膝盖就隐隐作痛,那是三十年前在滇西留下的老伤。当时一块墓砖从头顶砸下来,膝盖磕在石板上,髌骨碎了。那之后他在床上躺了两个月,想了六十天,想明白了,决定不干了。。,做起来也轻巧。他的师父当年跟他说过,干这行的人,能活着金盆洗手的,一百个里面不超过五个。刘四爷觉得自己算是幸运的。他不缺钱,不欠人情,手上沾的土虽多,但从未盗过一件老祖宗的东西卖到国外去。这让他每天晚上躺下的时候,多少还能睡着。。有些觉,不是躺下就能睡的。,刘四爷听见巷子口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,伴随着什么东西拖在地上的摩擦声。他的耳朵还没聋,这脚步声不对——太沉,太乱,像是有人在拖一个很重的东西。,撑着膝盖站起来。,就听见“砰”的一声闷响。有人倒在了他的院门上。,雨水瞬间扑了他一脸。他抹了把脸,低头看去。,脸上全是泥水和血水,长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。她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冲锋衣,背着一个黑色的双肩包,包上沾满了黄泥。她的左手还保持着抓门环的姿势,指甲缝里全是土。“阿宁?”。他蹲下身子,把女人的脸翻过来。二十五六岁的年纪,眉眼很像他的女儿,但比女儿更英气一些。是阿宁,他的孙女。。,已经变成了琥珀色。
那种颜色不像人的眼睛,倒像是蛇,或者蜥蜴。瞳孔原本应该是圆形,但她的瞳孔变成了竖直的一条缝,像是猫科动物的眼睛。更诡异的是,那琥珀色的瞳孔里,隐约有什么东西在流动,像是一滴金**的油脂被包裹在透明的薄膜里,随着她眼球的微微颤动而晃动。
刘四爷的手顿住了。
他在这行当里摸爬滚打了大半辈子,见过的怪事数不胜数。有的**百年不腐,面目如生;有的古墓里长出能在黑暗中发光的藤蔓;有的殉葬坑里,**的头发在死后还在生长。但他从未见过活人的眼睛里出现这种颜色。
这不是病。
这是毒。或者更准确地说,是一种他活了大半辈子都没有亲眼见过、只在祖上传下来的手抄本里读到过的东西。
“尸瞳。”
刘四爷的嘴唇动了动,吐出这两个字。雨水顺着他的眉毛流下来,滴在阿宁的脸上。
他没有再犹豫,俯身把阿宁抱起来,转身往屋里走。六十五岁的人了,抱一个成年女人并不轻松,但他走得很稳,步子迈得不快不慢,像是怀里抱的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件易碎的瓷器。
他把阿宁放在床上,点起煤油灯。灯光下,阿宁的脸色白得吓人,嘴唇发紫,呼吸微弱得几乎听不见。但她的身体却烫得吓人,额头上的温度至少超过四十度。这种高烧早就该烧坏脑子了,但她还活着。不但活着,她的眼球还在转动,似乎她的意识被困在了身体里,能听到外界的声音,却无法做出任何回应。
刘四爷翻出退烧药,喂阿宁吃下去,又用酒精棉球擦拭她的额头和腋下降温。这些手段都是常规的,他知道没用。如果常规手段管用,阿宁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。但他还是要做,这是三十年来养成的习惯——遇到事情,先做自己能做的。
做完这些,天已经快亮了。
他坐在床边,把阿宁的手攥在自己的手心里。她的手很凉,凉得不像是活人的手。这种凉是从骨头里透出来的,好像血液已经不再往四肢流动,全部集中到了躯干,保护着最后一点生命的火种。
刘四爷盯着阿宁的眼睛看了一整夜。天亮的时候,他做出了一个判断。
阿宁暂时不会死。
不是他医术高明,而是这毒的本意不是要她的命。尸瞳是上古时期南疆巫术的一种手段,据说可以让人进入一种类似于“假死”的状态,身体机能降到最低,但意识保持清醒,能感知到周围的一切,却无法做出任何反应。这种状态可以持续七天。七天之后,如果没有解药,中毒者才会真正死去。
这七天,是留给施毒者施术的时间。换句话说,这是一种绑架手段,有人用阿宁的命来传递一个信号。
信号的内容,就在阿宁的背包里。
刘四爷打开阿宁的背包。包里装着一台笔记本电脑、几本考古学教材、一个密封袋、还有一包没吃完的饼干。阿宁在省城读考古学研究生,这些东西是她平日上课用的。
他的目光落在那只密封袋上。
袋子里装着一张拓片。
所谓拓片,是用墨汁把碑刻或器皿上的文字图案拓印到纸上。这张拓片的纸张已经泛黄,边缘破损,至少有几十年的历史。上面的图案不是文字,而是一幅图画。
画中描绘的是一座山。山的形状很奇特,像是被什么东西从中劈开,露出一道狭长的裂隙。裂隙里走出一个人,或者说什么东西——那东西的身形是人,但头上有角,身后有尾,周身缠绕着七条蛇一样的东西。
画的左下角有一方印章,印文是四个古篆字。刘四爷认了许久,只认出前三个:“仙人长”——**个字的笔画太模糊,怎么也看不清楚。
但“仙人长生”这四个字连在一起,已经足够让他的手开始发抖了。
他把拓片翻过来,背面还有字。是用铅笔写的一行小字,字迹潦草,像是匆忙间写下的。笔迹是阿宁的,他认得。
“爷爷,对不起,我不该来这里。如果有人看到这张拓片,请找到刘四爷。他在江东镇的青石巷,门口有一棵歪脖子槐树。告诉他,地眼开了。”
地眼。
这两个字像一把生锈的刀,**刘四爷的脑子里,搅动起三十年的沉渣。
他把拓片放在桌上,站起身,走到院子里。雨还在下,比昨晚更大。他站在雨里,任由雨水浇透全身,好像这样能让他冷静下来。
地眼。他当然知道地眼是什么。
古人相信,大地和人体一样,有经络,有穴位。人体有三百六十五个正穴,大地也有。普通的穴位,**师称之为“气穴”,是地气的汇聚处,适合修建陵墓或者庙宇。而在所有的气穴之上,有一个最特殊的地方,那就是“地眼”。
地眼是大地经脉的交汇点,是天地之气进出的门户。在这里,阴阳可以逆转,生死可以混淆,甚至有人说,在地眼里,时间的方向可以改变。
历代帝王都想找到地眼,因为传说在地眼上修建陵墓,可以让人死而复生,可以让人成仙长生。但真正能找到地眼的人,历史上屈指可数。
刘四爷的祖上,就是其中之一。
那是十六代以前的事了。刘家的老祖宗是东汉末年的人,做过摸金校尉,给曹操盗过墓。后来归隐山林,把一身本事传给了后人。历代积累下来,到了刘四爷这一代,已经是第十六代。
每一代人都在前人的基础上做一件事:完善对地眼的认知。
刘四爷的爷爷,总结出了“大地脉动感知法”,不用罗盘,不用堪舆图,只要赤脚踩在地上,平心静气,就能感知到地下能量的流动。顺着脉动,就能找到气穴。
刘四爷的父亲,发现了“地眼三变”的规律:地眼的位置不是固定的,它会随着天地气运的变化而变化,每六十年偏移一次。
到了刘四爷这一代,他把前十六代人的经验融会贯通,推导出了地眼的最新位置。他为此下过一次墓,一次,就再也没有上来过。
不对。他上来了。但那七个人里,只有他上来了。
那是三十年前,丙申年七月十五。
下墓的七个人,有他的师父,他的师弟,他的两个同门师兄弟,还有两个雇佣的本地向导。七个人进去,六个人永远留在了地下。
刘四爷是唯一活着回来的人。
回来的代价,是他把这三十年的每一个夜晚都活成了梦魇。有些东西,不是闭上眼睛就能忘掉的。它们在黑暗中生根发芽,长成一片无法穿越的荆棘林。你越是想忘记,它们缠得越紧。
现在,他的孙女,带着地眼的消息,倒在了他的家门口。
这不是巧合。
刘四爷回到屋里,换了一身干衣服。他坐在八仙桌前,把那张拓片重新拿起来看。这一次,他看得更仔细。
拓片的纹路,他认得。
这不是阿宁自己拓的。这张拓片上的纹路,来自一块他亲眼见过的石板。那块石板,就在三十年前那座墓里。在那个他失去了所有同伴的墓里。
那是主墓室的天花板。
刘四爷的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。茶壶里的水洒了出来,在桌面上蜿蜒成一条细线。他盯着那条水线,看了很久。
然后他站起来,走进卧室。
卧室的墙角有一个老式的木柜,柜子是黄杨木的,年深日久,颜色已经深得发黑。刘四爷把柜子推开,露出后面的墙壁。墙上有一块砖是松的。他把砖抽出来,把手伸进去,摸到一个铁**。
铁**不大,只有一本书大小。匣身上锈迹斑斑,锁扣早就坏了。他打开**,里面躺着一样东西。
一枚摸金符。
摸金符是摸金校尉的信物,用穿山甲的爪子做成,一寸来长,前端尖锐,后端扁平,上面刻着符文。这枚摸金符的材质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,通体乌黑发亮,表面被磨得光滑如镜。那是无数个夜晚,被人握在手心里摩挲的结果。
符身上刻着十二个字,字字如刀:
“摸金有术,盗亦有道。不合规矩,天诛地灭。”
这是刘家的祖训,也是每一代摸金校尉入门时必须发下的毒誓。规矩很多,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:金盆洗手之后,永不复出。理由是,干这行的人,每一次下墓都是在和死神做交易。能活着金盆洗手,说明你的运气已经用完了。再下水,就是自寻死路。
刘四爷恪守这个规矩,守了三十年。
他把摸金符握在掌心里,感受着那种熟悉的、冰凉的温度。他的手指自动找到了符身上的凹痕,那是历代祖宗握出来的指印。他的手指放上去,分毫不差。
他走到堂屋,在祖先牌位前站定。牌位上写着历代祖宗的名字,从上到下,一共十六排。最上面的是东汉末年的那位老祖宗,最下面的是他的父亲。
刘四爷取了三根香,点燃,插在香炉里。青烟袅袅升起,在昏暗的堂屋里盘旋。
他跪在**上,对着牌位磕头。
第一下,额头触地,闷响一声。
第二下,更重。青砖地面上隐约有了一丝血痕。
第三下,他的额头已经磕破了,血顺着眉心流下来,滴在**上。
“祖宗在上,不肖子孙刘四,今日破誓。”
他的声音很轻,但字字分明。
“阿宁是我的孙女,也是刘家唯一的血脉。她娘走得早,她爹——我那个儿子——对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没兴趣,也吃不了这碗饭。我本来以为,刘家的东西,到我这一代就该断了。断了也好,这碗饭不好吃,吃多了折寿。可老天爷不答应。”
他又磕了一个头。
“三十年前那件事,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过。六个兄弟死在下面,只有我一个人上来了。这三十年来,我每天夜里都在想,如果当年我做了一个不一样的选择,他们是不是还能活着。陈文山,我的师弟,他当时才二十五岁,是我们这一代里天赋最高的一个。他本可以成为比我更好的摸金校尉。他死了,我活着。这不公平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有些哽咽。
“现在阿宁也卷进来了。她找到了那块石板,去拓了那张拓片。她不知道自己在触碰什么。祖宗定的规矩,金盆洗手不回头。但孙女要死了。这规矩——”
他深吸一口气。
“我刘四,破这一次。”
他站起身,把摸金符挂在了脖子上。那枚穿了十六代人指骨的穿山甲爪,贴着心口的皮肤,冰凉刺骨。
刘四爷拿起手机,拨了一个号码。
这个号码他存了三十年,却一次也没有拨过。
电话响了很久,久到刘四爷以为不会有人接听了。然后,一个粗犷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,带着浓重的北方口音和没睡醒的沙哑。
“喂?谁呀?大清早的打电话——”
“胖子。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钟。然后那个声音突然变得清醒了,清醒得像是被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。
“四爷?”
“是我。”
“真的是您?您等等——您等等!”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稀里哗啦的声响,好像是有人在手忙脚乱地穿衣服,还碰倒了什么东西。“四爷,三十年了我的天爷,您还活着?不不不,我不是那个意思,我是说您——您找我有事?”
“胖子。”
刘四爷的声音很平静,平静得不像是一个三十年没有联系的老人在跟旧部说话。
“我要下墓了。”
那种颜色不像人的眼睛,倒像是蛇,或者蜥蜴。瞳孔原本应该是圆形,但她的瞳孔变成了竖直的一条缝,像是猫科动物的眼睛。更诡异的是,那琥珀色的瞳孔里,隐约有什么东西在流动,像是一滴金**的油脂被包裹在透明的薄膜里,随着她眼球的微微颤动而晃动。
刘四爷的手顿住了。
他在这行当里摸爬滚打了大半辈子,见过的怪事数不胜数。有的**百年不腐,面目如生;有的古墓里长出能在黑暗中发光的藤蔓;有的殉葬坑里,**的头发在死后还在生长。但他从未见过活人的眼睛里出现这种颜色。
这不是病。
这是毒。或者更准确地说,是一种他活了大半辈子都没有亲眼见过、只在祖上传下来的手抄本里读到过的东西。
“尸瞳。”
刘四爷的嘴唇动了动,吐出这两个字。雨水顺着他的眉毛流下来,滴在阿宁的脸上。
他没有再犹豫,俯身把阿宁抱起来,转身往屋里走。六十五岁的人了,抱一个成年女人并不轻松,但他走得很稳,步子迈得不快不慢,像是怀里抱的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件易碎的瓷器。
他把阿宁放在床上,点起煤油灯。灯光下,阿宁的脸色白得吓人,嘴唇发紫,呼吸微弱得几乎听不见。但她的身体却烫得吓人,额头上的温度至少超过四十度。这种高烧早就该烧坏脑子了,但她还活着。不但活着,她的眼球还在转动,似乎她的意识被困在了身体里,能听到外界的声音,却无法做出任何回应。
刘四爷翻出退烧药,喂阿宁吃下去,又用酒精棉球擦拭她的额头和腋下降温。这些手段都是常规的,他知道没用。如果常规手段管用,阿宁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。但他还是要做,这是三十年来养成的习惯——遇到事情,先做自己能做的。
做完这些,天已经快亮了。
他坐在床边,把阿宁的手攥在自己的手心里。她的手很凉,凉得不像是活人的手。这种凉是从骨头里透出来的,好像血液已经不再往四肢流动,全部集中到了躯干,保护着最后一点生命的火种。
刘四爷盯着阿宁的眼睛看了一整夜。天亮的时候,他做出了一个判断。
阿宁暂时不会死。
不是他医术高明,而是这毒的本意不是要她的命。尸瞳是上古时期南疆巫术的一种手段,据说可以让人进入一种类似于“假死”的状态,身体机能降到最低,但意识保持清醒,能感知到周围的一切,却无法做出任何反应。这种状态可以持续七天。七天之后,如果没有解药,中毒者才会真正死去。
这七天,是留给施毒者施术的时间。换句话说,这是一种绑架手段,有人用阿宁的命来传递一个信号。
信号的内容,就在阿宁的背包里。
刘四爷打开阿宁的背包。包里装着一台笔记本电脑、几本考古学教材、一个密封袋、还有一包没吃完的饼干。阿宁在省城读考古学研究生,这些东西是她平日上课用的。
他的目光落在那只密封袋上。
袋子里装着一张拓片。
所谓拓片,是用墨汁把碑刻或器皿上的文字图案拓印到纸上。这张拓片的纸张已经泛黄,边缘破损,至少有几十年的历史。上面的图案不是文字,而是一幅图画。
画中描绘的是一座山。山的形状很奇特,像是被什么东西从中劈开,露出一道狭长的裂隙。裂隙里走出一个人,或者说什么东西——那东西的身形是人,但头上有角,身后有尾,周身缠绕着七条蛇一样的东西。
画的左下角有一方印章,印文是四个古篆字。刘四爷认了许久,只认出前三个:“仙人长”——**个字的笔画太模糊,怎么也看不清楚。
但“仙人长生”这四个字连在一起,已经足够让他的手开始发抖了。
他把拓片翻过来,背面还有字。是用铅笔写的一行小字,字迹潦草,像是匆忙间写下的。笔迹是阿宁的,他认得。
“爷爷,对不起,我不该来这里。如果有人看到这张拓片,请找到刘四爷。他在江东镇的青石巷,门口有一棵歪脖子槐树。告诉他,地眼开了。”
地眼。
这两个字像一把生锈的刀,**刘四爷的脑子里,搅动起三十年的沉渣。
他把拓片放在桌上,站起身,走到院子里。雨还在下,比昨晚更大。他站在雨里,任由雨水浇透全身,好像这样能让他冷静下来。
地眼。他当然知道地眼是什么。
古人相信,大地和人体一样,有经络,有穴位。人体有三百六十五个正穴,大地也有。普通的穴位,**师称之为“气穴”,是地气的汇聚处,适合修建陵墓或者庙宇。而在所有的气穴之上,有一个最特殊的地方,那就是“地眼”。
地眼是大地经脉的交汇点,是天地之气进出的门户。在这里,阴阳可以逆转,生死可以混淆,甚至有人说,在地眼里,时间的方向可以改变。
历代帝王都想找到地眼,因为传说在地眼上修建陵墓,可以让人死而复生,可以让人成仙长生。但真正能找到地眼的人,历史上屈指可数。
刘四爷的祖上,就是其中之一。
那是十六代以前的事了。刘家的老祖宗是东汉末年的人,做过摸金校尉,给曹操盗过墓。后来归隐山林,把一身本事传给了后人。历代积累下来,到了刘四爷这一代,已经是第十六代。
每一代人都在前人的基础上做一件事:完善对地眼的认知。
刘四爷的爷爷,总结出了“大地脉动感知法”,不用罗盘,不用堪舆图,只要赤脚踩在地上,平心静气,就能感知到地下能量的流动。顺着脉动,就能找到气穴。
刘四爷的父亲,发现了“地眼三变”的规律:地眼的位置不是固定的,它会随着天地气运的变化而变化,每六十年偏移一次。
到了刘四爷这一代,他把前十六代人的经验融会贯通,推导出了地眼的最新位置。他为此下过一次墓,一次,就再也没有上来过。
不对。他上来了。但那七个人里,只有他上来了。
那是三十年前,丙申年七月十五。
下墓的七个人,有他的师父,他的师弟,他的两个同门师兄弟,还有两个雇佣的本地向导。七个人进去,六个人永远留在了地下。
刘四爷是唯一活着回来的人。
回来的代价,是他把这三十年的每一个夜晚都活成了梦魇。有些东西,不是闭上眼睛就能忘掉的。它们在黑暗中生根发芽,长成一片无法穿越的荆棘林。你越是想忘记,它们缠得越紧。
现在,他的孙女,带着地眼的消息,倒在了他的家门口。
这不是巧合。
刘四爷回到屋里,换了一身干衣服。他坐在八仙桌前,把那张拓片重新拿起来看。这一次,他看得更仔细。
拓片的纹路,他认得。
这不是阿宁自己拓的。这张拓片上的纹路,来自一块他亲眼见过的石板。那块石板,就在三十年前那座墓里。在那个他失去了所有同伴的墓里。
那是主墓室的天花板。
刘四爷的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。茶壶里的水洒了出来,在桌面上蜿蜒成一条细线。他盯着那条水线,看了很久。
然后他站起来,走进卧室。
卧室的墙角有一个老式的木柜,柜子是黄杨木的,年深日久,颜色已经深得发黑。刘四爷把柜子推开,露出后面的墙壁。墙上有一块砖是松的。他把砖抽出来,把手伸进去,摸到一个铁**。
铁**不大,只有一本书大小。匣身上锈迹斑斑,锁扣早就坏了。他打开**,里面躺着一样东西。
一枚摸金符。
摸金符是摸金校尉的信物,用穿山甲的爪子做成,一寸来长,前端尖锐,后端扁平,上面刻着符文。这枚摸金符的材质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,通体乌黑发亮,表面被磨得光滑如镜。那是无数个夜晚,被人握在手心里摩挲的结果。
符身上刻着十二个字,字字如刀:
“摸金有术,盗亦有道。不合规矩,天诛地灭。”
这是刘家的祖训,也是每一代摸金校尉入门时必须发下的毒誓。规矩很多,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:金盆洗手之后,永不复出。理由是,干这行的人,每一次下墓都是在和死神做交易。能活着金盆洗手,说明你的运气已经用完了。再下水,就是自寻死路。
刘四爷恪守这个规矩,守了三十年。
他把摸金符握在掌心里,感受着那种熟悉的、冰凉的温度。他的手指自动找到了符身上的凹痕,那是历代祖宗握出来的指印。他的手指放上去,分毫不差。
他走到堂屋,在祖先牌位前站定。牌位上写着历代祖宗的名字,从上到下,一共十六排。最上面的是东汉末年的那位老祖宗,最下面的是他的父亲。
刘四爷取了三根香,点燃,插在香炉里。青烟袅袅升起,在昏暗的堂屋里盘旋。
他跪在**上,对着牌位磕头。
第一下,额头触地,闷响一声。
第二下,更重。青砖地面上隐约有了一丝血痕。
第三下,他的额头已经磕破了,血顺着眉心流下来,滴在**上。
“祖宗在上,不肖子孙刘四,今日破誓。”
他的声音很轻,但字字分明。
“阿宁是我的孙女,也是刘家唯一的血脉。她娘走得早,她爹——我那个儿子——对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没兴趣,也吃不了这碗饭。我本来以为,刘家的东西,到我这一代就该断了。断了也好,这碗饭不好吃,吃多了折寿。可老天爷不答应。”
他又磕了一个头。
“三十年前那件事,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过。六个兄弟死在下面,只有我一个人上来了。这三十年来,我每天夜里都在想,如果当年我做了一个不一样的选择,他们是不是还能活着。陈文山,我的师弟,他当时才二十五岁,是我们这一代里天赋最高的一个。他本可以成为比我更好的摸金校尉。他死了,我活着。这不公平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有些哽咽。
“现在阿宁也卷进来了。她找到了那块石板,去拓了那张拓片。她不知道自己在触碰什么。祖宗定的规矩,金盆洗手不回头。但孙女要死了。这规矩——”
他深吸一口气。
“我刘四,破这一次。”
他站起身,把摸金符挂在了脖子上。那枚穿了十六代人指骨的穿山甲爪,贴着心口的皮肤,冰凉刺骨。
刘四爷拿起手机,拨了一个号码。
这个号码他存了三十年,却一次也没有拨过。
电话响了很久,久到刘四爷以为不会有人接听了。然后,一个粗犷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,带着浓重的北方口音和没睡醒的沙哑。
“喂?谁呀?大清早的打电话——”
“胖子。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钟。然后那个声音突然变得清醒了,清醒得像是被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。
“四爷?”
“是我。”
“真的是您?您等等——您等等!”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稀里哗啦的声响,好像是有人在手忙脚乱地穿衣服,还碰倒了什么东西。“四爷,三十年了我的天爷,您还活着?不不不,我不是那个意思,我是说您——您找我有事?”
“胖子。”
刘四爷的声音很平静,平静得不像是一个三十年没有联系的老人在跟旧部说话。
“我要下墓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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