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书名:龙魂赘婿【阎王】  |  作者:我爱吃大菠萝  |  更新:2026-05-22
赘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冷得刺骨。,沈风睁开了眼睛。,没有鸡鸣,没有任何人叫醒他。他的身体像一台精密的仪器,在凌晨四点整准时从深度睡眠切换到了完全清醒的状态。这是刻进骨头里的习惯,二十年了,从未改变。,活动了一下右手的手指,确认身体各个部位都正常运转——右肩的旧伤在阴雨天会隐隐作痛,左肋第三根肋骨曾经断过,膝盖的半月板磨损严重。这些都是**病了,他不放在心上。。,夜里温度降到零度左右,薄薄的棉被根本挡不住寒意。沈风不在乎。他在零下三十度的雪原上潜伏过三天三夜,在沙漠里顶着五十度的高温行军过上百公里,这点冷对他来说和春天没什么区别。他掀开被子坐起来,骨节发出轻微的咔咔声,在寂静的柴房里显得格外清晰。。灰色外套洗得发白,袖口磨出了毛边,领子皱皱巴巴的,上面还沾着昨天劈柴时落下的木屑。裤子是地摊上三十块钱买的,膝盖处打了两个补丁。鞋是一双旧解放鞋,鞋底磨得快要破了,踩在地上能感觉到石子的形状。。三年来,他没有添置过一件新衣服。不是买不起,是不需要。在秦家,你穿得再好也不会有人高看你一眼,穿得再差也不会有人可怜你。既然如此,何必在意?,走进院子。,月亮挂在西边,清冷的月光洒在青石板路上。院角的桂花树叶子已经落了大半,几只麻雀蹲在光秃秃的枝头,缩着脖子睡觉。远处隐约传来环卫工人清扫街道的声音,一下一下,缓慢而有节奏,像是这个城市还在睡梦中的呼吸声。,深吸了一口气。,带着泥土和枯叶的气息。他闭上眼睛,用了几秒钟的时间感知了整个院子的状况——东厢房住着秦家二房秦海一家,灯还没亮,都在睡;正房是秦万山的住处,也没动静,老爷子年纪大了,觉少,但一般要到五点半才会起来;西边的小楼是秦明月住的地方,窗帘拉得严严实实,她昨晚加班到凌晨一点才回来。。。,一排矮房子里最东边的那间。厨房不大,灶台占了半间屋,灶上架着三口大铁锅,旁边堆着一人多高的柴火垛,是沈风劈好码整齐的。沈风每天的日常工作之一,就是把这些柴火劈好,整齐地码在厨房外面,供厨娘生火做饭。除此之外,他还要扫地、喂狗、倒垃圾、搬重物,做一切秦家上下不愿意做的脏活累活。
他刚走到厨房门口,里面传来一个尖利的声音。
“哟,废物醒了?”
说话的是秦家的丫鬟小翠,二十出头的姑娘,瓜子脸,薄嘴唇,一双眼睛总是滴溜溜地转,像一只精明的老鼠。她是王岚从老家带过来的,在秦家干了两年,最大的本事就是见风使舵——对秦家的主子们笑脸相迎,对沈风从来不假辞色。
沈风没理她,径直走向灶台后面的水缸,拿起葫芦瓢舀了一瓢冷水,仰头喝了下去。水是从井里打上来的,冰凉彻骨,沿着喉咙一路凉到胃里,整个人瞬间清醒。
“跟你说话呢,没听见?”小翠叉着腰站在厨房门口,语气像是在吆喝一条不听话的狗,“今天老爷子七十大寿,前院忙得很,你劈完柴去把院子扫了,别偷懒。要是让二爷看见你闲着,又该骂你了。”
沈风放下葫芦瓢,看了她一眼:“知道了。”
他的声音不大,语气平淡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小翠被那双眼睛看得有点发毛,但很快又恢复了那副趾高气扬的样子,哼了一声,转身去忙别的事了。
沈风走到柴火垛前,拿起斧头,开始劈柴。
他劈柴的方式和别人不一样。别人劈柴是抡圆了胳膊,一下一下地砸,费力气不说,还容易劈歪。他不这样。他左手扶住木头,右手握斧,手腕轻轻一抖,斧头落下,木头整齐地从中间裂成两半,切口平滑得像用锯子锯出来的。每一斧都落在一个地方,分毫不差。
这种精准度,不是练出来的,是杀出来的。
五年前,他在战场上用一把军刀,在一秒钟内连出三刀,每一刀都精准地命中目标的要害。那种刀法需要的精准度和力量控制,比劈柴高出不知道多少个数量级。劈柴对他来说,不过是换了一种形式的练习,让他的手不至于生疏。
一斧,两斧,三斧。
木头一块接一块地裂开,柴火垛越来越高。沈风的动作不急不慢,节奏均匀,像是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。他的呼吸平稳,额头上甚至连汗都没有出。
“**,劈柴呢?”
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。
沈风没有回头。他听出了这个声音——秦昊,秦海的儿子,秦家的大少爷,今年二十四岁。秦昊在江城大学混了四年,拿了个不知道什么专业的文凭,现在在秦氏集团挂了个副总的职位,每天的工作就是开着跑车到处吃喝玩乐。
秦昊穿着睡衣,趿拉着拖鞋,手里端着一杯咖啡,靠在柴房的门框上,用一种看垃圾的眼神打量着沈风。他刚从二楼下来,睡眼惺忪,显然是被尿憋醒的,顺路过来看看热闹。
“今天老爷子做寿,我爸特意给你安排了位子。”秦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,扔在地上,“后院那个角落,跟狗一块儿吃。你不是秦家的人,没资格进正厅。”
沈风看了一眼地上的纸条,弯腰捡起来,点了点头:“好。”
秦昊嗤笑一声,喝了一口咖啡:“真没脾气,跟条狗一样。”说完转身走了,拖鞋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吧嗒吧嗒的响声。
沈风把纸条叠好,放进口袋,继续劈柴。
上午九点,秦家开始热闹起来。
江城大大小小的商贾、官员、名流,陆续登门祝寿。秦家在江城虽然算不上顶流,但也是有头有脸的家族,秦万山在商界摸爬滚打四十年,人脉不小。再加上最近秦氏集团势头不错,来的人自然更多——江城商会的副会长、几个区里的领导、各大企业的老板,甚至还有从省城赶来的远亲。
正厅里摆上了二十张大圆桌,桌上铺着红色的桌布,摆着精致的碗碟。下人们端着托盘穿梭往来,茶水果盘点心流水般地上桌。秦万山坐在正厅的太师椅上,穿着一身暗红色的唐装,精神矍铄,笑容满面,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了十岁。
沈风被安排在后院劈柴。
这是秦海特意交代的——“老爷子办寿宴,需要柴火,让那个废物多劈点,别让他进前院丢人现眼。”
劈完柴,他又被叫去扫院子。扫完院子,又被叫去搬桌椅。搬完桌椅,又被叫去倒垃圾。一上午,他像一头不知疲倦的骡子,被支使得团团转。秦家的下人们看着他忙碌的身影,窃窃私语,指指点点。
“瞧那个废物,干起活来倒是挺卖力。”
“废话,不卖力连饭都没得吃。秦家养条狗还要给根骨头呢,他连狗都不如。”
“你说秦小姐当初怎么嫁了这么个东西?要模样没模样,要本事没本事,就是个吃软饭的。”
“听说沈家以前也是豪门,后来出了事,破落了。秦老爷子念旧情,收留了他。”
“念旧情?我看是老爷子心太软。这种废物,早该赶出去了。”
这些话沈风都听见了。他的耳朵比普通人灵敏得多,别说几步之外的窃窃私语,就是隔着三堵墙,他都能听到人的心跳声。但他面色不变,手上的活儿一刻不停,仿佛那些话说的不是他,而是另一个人。
中午,寿宴正式开始。
正厅里觥筹交错,欢声笑语。秦万山举杯敬酒,宾客们纷纷回敬。秦海忙着招待客人,王岚忙着炫耀她新买的翡翠镯子,秦明月坐在秦万山旁边,穿着一件浅蓝色的长裙,化了淡妆,美得像一尊冰冷的瓷像。她端着酒杯,机械地和前来敬酒的人碰杯,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,但眼神是空的。
她在看什么?或者说,她谁也没看。
后院角落的桌子上,沈风正在和一条狼**进午餐。
桌上摆着两盘菜——一盘凉拌黄瓜,一盘花生米,都是宴席上撤下来的残羹冷炙。旁边拴着一条黑色的狼狗,面前放着一个铁盆,盆里是同样的菜。秦海专门叮嘱下人:“让他跟狗一块儿吃,让他知道知道自己的位置。”
沈风坐在一个破旧的木凳上,夹了一粒花生米,慢慢嚼着。那条狼狗看了他一眼,低下头,吧嗒吧嗒地吃盆里的东西。
有宾客路过,停下脚步,拍了几张照片,笑着摇头。有人小声说:“秦家这个女婿,真是丢人现眼。”旁边的人接话:“听说是个吃软饭的,什么都不会,在秦家白吃白住了三年。”
沈风充耳不闻,安安静静地吃完了自己的午饭。
下午四点,吉时已到。
宾客们聚集在正厅,等着给秦万山拜寿。秦海站在门口张罗,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,眼角的余光时不时扫过后院的方向,嘴角微微上翘。
他在等一个人。
不,他在等一个废物。
今天的寿宴上,有一出好戏要上演。而这出戏的主角,就是那个住在柴房里的废物赘婿。
沈风不知道这些。或者,他知道,但不在意。
他正坐在柴房的床上,低头看着自己的手。
这双手,曾经握过最高级别的****,曾经在战场上斩杀过无数敌人,曾经签过改变**命运的作战命令。如今,它们在劈柴、扫地、吃剩饭。
这双手上,曾经戴着龙魂部队的最高荣誉勋章。那枚勋章上刻着两个字——“**”。
那是他的代号。
那是能让全世界所有敌人闻风丧胆的代号。
现在,他是秦家的废物赘婿。
沈风把手放下,闭上眼睛。
龙魂令牌交出去的那一天,他就已经做好了隐姓埋名、过普通人日子的准备。只是没想到,“普通日子”会是这样的——住在柴房,吃剩饭,被人当狗一样看待。
但没关系。
他忍得住。
三年了,他每天都在提醒自己——还不是时候。黑日组织还没有彻底覆灭,韩冷还在暗处潜伏,沈家灭门案的真相还没有水落石出。他不能暴露,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还活着。
所以他会继续忍着。
忍到时机成熟的那一天。
手机震动了一下。沈风掏出来一看,是一条加密信息,发送者的代号是“幽冥”——他在退役后亲手建立的地下情报网。
信息只有四个字:一切平安。
沈风看了两秒钟,删除信息,把手机放回口袋。
然后站起来,走出柴房。
外面传来一阵喧哗声,听起来像是来了什么重要的客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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