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书名:渣夫笑我月入三千,儿子当庭甩出五千万流水  |  作者:松月明  |  更新:2026-05-21
法庭上,法官的声音很平淡。
“原告陈昊诉被告苏念,请求**婚姻关系,并主张八岁双胞胎长子陈一诺、次子陈一言的抚养权。”
我坐在被告席上,手指攥着膝盖上的布料。
陈昊坐在对面,西装笔挺,领带是我没见过的款式。他旁边坐着他请的律师,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,翻着厚厚的材料,神情很淡。
法官翻了翻卷宗。
“原告方主张两个孩子的抚养权,理由是——被告无固定工作,无稳定收入来源,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。”
他的律师站起来。
“法官,我的当事人陈昊先生年收入四十二万,名下有一套房产,一辆车,工作稳定,具备充分的抚养条件。而被告苏念女士,婚后八年未参加任何工作,无社保记录,无收入证明,银行账户余额不足三千元。”
旁听席上有人小声议论。
我听见陈昊的母亲在后面嘀咕:“就说了嘛,当初就不该让他娶这个女人,八年了,就知道在家待着,连个工作都没有。”
法官看向我。
“被告是否有异议?”
我还没开口,陈昊的律师又说话了。
“另外,法官,我们还有一份被告的消费记录。过去三年,被告每月消费不超过八百元,其中大部分是菜市场和超市的支出。我们有理由认为,被告不具备给孩子提供优质教育和生活的经济能力。”
陈昊终于看了我一眼。
那个眼神我太熟悉了。八年来,他看我的眼神一直是这样的——像在看一件用旧了的家具,碍眼,又懒得处理。
“苏念,你就别争了。”他开口,语气里甚至带着一点施舍般的温和,“孩子跟我,我能给他们更好的。你一个月赚不到一千块,怎么养他们?”
旁听席上又是一阵议论。
法官敲了敲桌面。
“安静。”
他低头看了一眼材料,然后说:“鉴于双方对抚养权存在争议,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考虑到两个孩子已满八周岁,法庭将征求孩子本人的意愿。”
门被推开。
一诺和一言被法警领了进来。
两个孩子穿着一模一样的蓝色卫衣,个头一样高,脸也几乎一样。唯一的区别是一诺的衣服左边口袋别了一个小徽章,是一颗星星的形状。
一言进来的时候一直在找我,看到我就想跑过来。法警轻轻拦住了他。
一诺站得很直,八岁的孩子,脊背挺得像个小大人。
他扫了一眼陈昊,又看了看我。
法官弯下腰,尽量让声音柔和一些。
“陈一诺,陈一言,你们知道今天为什么来这里吗?”
一言摇头。
一诺没动。
“爸爸和妈妈以后可能不住在一起了,”法官说,“法官叔叔想问问你们,你们想跟爸爸住,还是跟妈妈住?”
一言立刻说:“我跟妈妈!”
所有人都看向一诺。
陈昊的母亲在后面喊了一句:“一诺,过来奶奶这边,跟爸爸!**爸能给你买好东西!”
法官皱眉:“旁听人员请保持安静,否则清场。”
一诺一直没说话。
他看着法官,忽然开口,声音不大,但法庭里很安静,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。
“法官叔叔,我能不能跟你说一个妈妈都不知道的秘密?”
全场安静了一瞬。
法官愣了一下。
“你说。”
一诺深吸了一口气。我看见他攥紧了拳头,指节都发白了。
他转过头,看向陈昊。
“爸爸说他没钱给妈妈,说他一个月工资才八千块。”
陈昊的脸色变了。
“但是我看到过,爸爸转了五十万给那个阿姨。”
法庭里像被按了暂停键。
陈昊猛地站起来:“一诺!你胡说什么!”
一诺没退。
“就是那个经常来我们家,让我叫****阿姨。”
陈昊的律师脸色也变了,去拉陈昊的手臂。陈昊甩开他,指着一诺:“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!”
一诺没理他。
他转回来看法官,眼眶红了,但没哭。
“法官叔叔,我还有一个秘密。”
“去年冬天奶奶住院要做手术,爸爸说家里拿不出钱,让妈妈去借。妈妈出去了一趟,第二天就拿了二十万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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