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试读
边塞初鸣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天还没亮。,一声接一声,像一头沉睡的巨兽在晨雾中缓缓醒来。。,头发用一根皮绳束在脑后,腰间的长刀是父亲留下的那口缺口刀。虽然没有甲胄,但站在那里自有一股凛然的气势,像一柄藏在鞘中的利刃。,丁原已经坐在案后了。,标注着并州北部的山川关隘。几盏油灯把帐内照得昏黄,丁原的眼窝有些发青,显然一夜没睡。“进来。”丁原没有抬头,声音有些沙哑。,抱拳行礼。,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了片刻,然后指了指地图上的一处标记。“昨夜接到军报,鲜卑人又动了。”丁原的声音很平,但每个字都透着沉甸甸的份量,“索头部的一支骑兵,大约八百人,从白道南下,劫掠了云中郡北边的两个村子。死了三十七人,被抢走牛羊四百多头。”,低头看了看位置。——那是阴山山脉中的一条重要通道,鲜卑人南下劫掠的必经之路。从白道到云中郡,骑兵急行军只需要一天一夜。“以往这个季节,鲜卑人很少南下。”吕布说。,目光里多了一丝意外。“你说得不错。”丁原站起来,负手在帐中踱步,“往年这个时候,草场水草丰美,鲜卑人忙着放牧,没空来劫掠。今年不一样——檀石槐死后,鲜卑各部为了争夺汗位打得头破血流。索头部被东部鲜卑打败,丢了草场,只能南下抢咱们的。”
檀石槐,鲜卑历史上最杰出的首领,曾统一鲜卑各部,建立起一个从辽东到西域的庞大游牧帝国。他死后,这个帝国迅速分崩离析。
这段历史,吕布前世在史书上读到过。
但他不能表现得太熟悉。一个十七岁的边塞少年,能知道檀石槐就已经不错了。
“大人,”吕布试探着说,“索头部这支骑兵,是流窜劫掠,还是有长期盘踞的意思?”
丁原的脚步停了一下。
这个问题问到了点子上。
“探子回报,他们在白道北边扎了营,不像要走的樣子。”丁原说着,眉头皱得更紧,“如果他们长期盘踞在白道一带,我并州北部的云中、定襄、雁门三郡,今年就别想安生了。”
帐中沉默了片刻。
丁原转过身来,目光炯炯地看着吕布。
“我昨天看了你和魏仲的比试,刀法不错,有股子狠劲。”丁原说,“但你光能打还不够。在边塞带兵,要会看地形、会算粮草、会琢磨敌人的心思。这些,你懂吗?”
“不懂。”吕布回答得很干脆。
这是实话。原主的记忆里只有基本的刀马功夫,没有任何带兵的经验。而他前世的特种兵作战理念,和这个时代的大规模骑兵作战有很大差异,需要重新适应。
“不懂就学。”丁原从案上拿起一块木牌,递给吕布,“从今天起,你去左营做屯长,领五十个兵。魏仲会带你一阵子,你跟着他学着怎么管人、怎么练兵。”
屯长。
吕布接过木牌,心中微微一动。
屯长是军中最低一级的军官,手下只有五十个人。但在丁原手下,能直接从亲兵提拔成屯长,已经算是破格了。
“谢大人。”吕布抱拳。
“别急着谢我。”丁原摆了摆手,“我给你三个月的时间,左营的屯长我要考核。你要是带不好这五十个人,就回亲兵营继续站岗。”
顿了顿,他又加了一句:“另外,你父亲当年留下的那些旧部,有几个还在军中。你自己去找他们,愿不愿意跟你,看你自己的本事。”
这是丁原给他的人情,也是给他的考验。
吕布心里明白,丁原这是在观察他。不仅仅观察他的武勇,更重要的是看他的统兵能力、驭下手段,以及——忠诚。
“是。”吕布没有多言,把木牌收进怀里,转身出了营帐。
天色已经蒙蒙亮了。
营地里开始热闹起来,士兵们列队出操,刀枪碰撞的声音、口令声、马蹄声混杂在一起,构成边塞军营特有的晨曲。
张狗儿早就等在帐外,看见吕布出来,立刻凑上来,一脸期待。
“布哥儿,大人怎么说?”
“升了屯长。”吕布把木牌给他看了一眼。
张狗儿瞪大了眼睛,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:“屯……屯长?昨天还是亲兵,今天就当屯长了?”
“先别高兴太早,只有三个月。”吕布把木牌收好,问道,“我让你打听的事呢?”
张狗儿回过神来,压低声音说:“高顺。打听到了。他是右营第三屯的屯长,手底下也是五十个人。听说他练兵特别严,他那个屯是右营最强的,每季考核都是第一。不过这个人脾气古怪,不怎么跟人来往,连他们营的军侯都懒得搭理他。”
吕布点了点头。
高顺这个人,他从史书上了解过——沉默寡言、治军严整、忠诚不二。在吕布麾下时,他统领的陷阵营七百余人,每战必克,堪称当时最精锐的部队。但吕布后来不信任他,夺了他的兵权,直到下邳之战才重新启用,可惜为时已晚。
这一世,吕布绝不会犯同样的错误。
“帮我约他,今天傍晚,营外土坡上见。”吕布说。
张狗儿面露难色:“可是他那个人……”
“你就说,有人想跟他比一比练兵。”
张狗儿咬了咬牙,点头去了。
吕布没有耽误时间,直接去了左营。
左营位于营地的东侧,驻扎着五个屯,共***十人。营地的布局和右营差不多,但明显能感觉到氛围不一样——士兵们懒懒散散的,有的在擦刀,有的在晒太阳,还有几个人围在一起赌钱。
吕布皱了皱眉。
丁原给他的这个屯,恐怕不是什么好摊子。
果然,当他找到自己的那个屯时,情况比他想象的更糟。
五十个人,到场的不到四十个。营帐破破烂烂,武器锈迹斑斑,几个什长各管各的,谁也不服谁。
吕布站在队列前面,花了半分钟把这些人扫了一遍。
有人在打哈欠,有人在交头接耳,还有人在偷偷打量他,眼神里带着明显的不屑。
这也难怪。
一个十七岁的少年,昨天还是亲兵,今天就跑来当他们的屯长。这些边塞老兵,哪一个不是刀头舔血活下来的?让他们服一个毛头小子,做梦。
“我是你们的新屯长,吕布。”吕布的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,“丁大人给了我三个月的时间。三个月之后,你们要是还这幅德性,我回亲兵营,你们该干嘛干嘛。”
队列里有人发出不屑的嗤笑声。
一个黑脸大汉站了出来,五大三粗,胳膊比吕布的大腿还粗。他抱着胳膊,居高临下地看着吕布,嘴里叼着一根草茎。
“小娃娃,你断奶了没有?就你这身板,也配当我们屯长?”黑脸大汉吐掉草茎,朝地上啐了一口,“老子在边关杀了十年匈奴,你还在尿炕呢!”
周围响起一片哄笑声。
吕布看着他,没有生气。
这种场面他见多了。前世在新兵连的时候,总有老兵不服新来的教官。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。
“你叫什么?”吕布问。
“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,左营第一什什长,王铁柱!”
“王铁柱,出列。”吕布把父亲留下的那口缺口刀抽出来,刀尖朝下,插在脚边的泥土里,“你觉得我不配当屯长?”
王铁柱挺了挺胸:“不服!”
“那好,”吕布指了指旁边的空地,“你跟魏仲打过吗?”
王铁柱一愣:“魏头儿?打过,没赢。”
“昨天魏仲输给我了,三十招。”吕布语气平淡,像在说今天吃了什么饭,“你要是不信,可以试试。”
校场上瞬间安静了。
魏仲是丁原的亲卫长,左营右营加起来,能打赢他的人不超过三个。这个少年说三十招打赢魏仲?
“吹牛的吧……”有人小声嘀咕。
王铁柱的脸色变了几变。他不是没见过魏仲出手,那是个真正的猛人。如果这个少年真能打赢魏仲,那他绝对不是对手。
但他不能怂。
边塞的汉子,宁肯***,不能被吓死。
“试试就试试!”王铁柱从兵器架上抄起一根长矛,摆开架势。
吕布拔起地上的刀,没有摆什么花哨的起手式,只是随意地垂在身侧,迈步向前。
这一次,他不需要像昨天那样展示全部实力。
对付王铁柱这种级别的对手,三招就够了。
王铁柱大喝一声,长矛如毒蛇出洞,直刺吕布胸口。这一枪又快又狠,带着呼呼的风声,一般的士兵根本躲不开。
吕布侧身,刀背一磕。
“当——”
长矛被磕偏了方向,从吕布腋下穿过去,刺了个空。
吕布欺身而进,肩膀顶进王铁柱的胸口,右手刀柄猛地砸在他的手腕上。
王铁柱痛叫一声,长矛脱手。
刀锋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。
三招。
不多不少,刚好三招。
整个左营鸦雀无声。
王铁柱僵在原地,脖子上的青筋暴起,脸涨得通红。他想说点什么,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
吕布收回刀,后退一步。
“还有人要试吗?”他看着队列里剩下的那些人,目光平静。
没有人说话。
有几个刚才还在笑的士兵,现在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。
“很好。”吕布把刀插回腰间,“从现在开始,这个屯我说了算。第一件事,所有人,把你们的武器、甲胄、营帐全部清点一遍,破损的报上来,我去军需处领新的。”
一个什长举起手,小心翼翼地说:“屯长,军需处那帮人……不给我们换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我们屯打仗不行,他们看不起我们。”
吕布沉默了一瞬。
这个屯为什么打仗不行?不是因为兵不行,是因为没人管、没人练、没人给他们撑腰。丁原给了他五十个烂兵,就是想看看他能不能把烂兵变成精兵。
“明天,”吕布说,“军需处会把你们要的东西送过来。如果不送,我去找丁大人。”
这句话说得轻描淡写,但所有人都听出了其中的份量。
丁大人。
这个少年,是丁大人亲自提拔的。
队列里的气氛开始变了。那些原本不屑的眼神,慢慢变成了好奇和审视。他们想看看,这个能三招放倒王铁柱的少年屯长,到底能不能干出点名堂来。
吕布没有再多说什么。他让什长们各自去清点物资,自己则蹲下来,用一根树枝在地上画了几张图。
他需要改造这个屯的装备。
环首刀太短,对付骑兵吃亏。他可以在刀柄上加长一截,做成类似朴刀的长柄刀,增加攻击范围。
箭矢太少,每个士兵只有二十支。他需要想办法增加箭矢的配给,同时训练士兵的射箭精度。
还有甲胄——边塞士兵穿的皮甲太薄,挡不住鲜卑人的骨箭。他记得并州山里有一种硬木,可以用木片和**编成札甲,防护力比皮甲强得多,而且成本低。
这些改良方案,都是在前世的知识和原主的经验之间找到了结合点。
他正在地上画图,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。
“你是左营新来的屯长?”
吕布回过头。
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军官站在他身后,身穿简陋的皮甲,腰间挂着一口环首刀,面容刚毅冷峻,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。
他的军服比吕布的还旧,袖口磨出了毛边,但整个人站得像一棵松树,纹丝不动。
高顺。
吕布一眼就认出了他。
不是因为他认识这张脸,而是因为这个人身上的气质——那是真正的**气质,沉默、坚毅、一丝不苟。
“我是吕布。”吕布站起来,拍了拍手上的土,“你就是高顺?”
“是。”高顺的回答简洁到了极点。
他的目光扫过吕布画的那些图纸,微微一顿。
“这些是你画的?”
“是。”
高顺蹲下来,仔细看了一会儿图纸。他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,但吕布注意到,他的眼睛亮了一下。
“长柄刀,增加攻击距离,对付骑兵有用。”高顺说,语气像是在自言自语,“木甲片加**编甲,韧性好,比纯皮甲轻。”
他抬起头,看向吕布的眼神多了一丝不一样的东西。
“你在哪里学的这些?”
吕布早就想好了说辞:“在边市上见过西域胡商的甲胄,又听老兵说过一些**方法,自己琢磨着改良的。”
高顺没有追问。
他不是那种喜欢刨根问底的人。
“听说你想跟我比练兵?”高顺站起来,平视着吕布。
“是。”吕布坦然承认,“右营第三屯,每季考核都是第一。我想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。”
高顺沉默了几息。
“你想知道?”
“想。”
“好。”高顺转过身,朝校场的方向走去,“跟我来。”
吕布跟上他,两人一前一后走到右营的校场。
右营第三屯正在操练。
吕布只看了一眼,心中就暗暗吃了一惊。
五十个人,站成一个整齐的方阵,每个人的站位精确到可以用尺子量。持矛的、持盾的、持弓的,三个兵种交错排列,配合默契得像一台精密的机器。
士兵们的动作简洁、高效,没有任何多余的花哨。每一个刺击、每一个格挡、每一个转身都像是复制粘贴出来的。
这是真正精兵的样子。
吕布前世在特种部队里见过这种队列,那是经过千锤百炼才能达到的效果。在这个时代,能做到这种程度的部队,屈指可数。
“你练了多久?”吕布问。
“两年。”高顺的目光落在那五十个士兵身上,眼神里带着一丝几乎不可察觉的骄傲,“他们刚来的时候,比你的那些兵还差。”
吕布沉默了片刻。
“你的练兵之法,能不能教我?”
高顺转过头,看了吕布一眼。
那一眼里没有拒绝,也没有答应,只有一种审视——像是一个铁匠在打量一块铁坯,看它值不值得锤炼。
“可以。”高顺说,“但我有条件。”
“什么条件?”
“你打赢我。”
吕布微微一怔,随即笑了。
“好。”
高顺退后三步,从腰间抽出那口环首刀。他的动作很慢,但每一个动作都精准得像教科书,没有一丝多余的能量浪费。
吕布也抽出刀。
两人相距五步,对视。
周围训练的士兵停了下来,纷纷围过来看热闹。高顺练兵极严,平时不苟言笑,从没有人见过他出手。今天居然有人要跟他比试?
“来吧。”高顺说。
吕布不再客气,提刀前冲。
他没有用昨天对付魏仲的那套打法,因为高顺和魏仲不一样。魏仲是靠蛮力和经验,而高顺是靠纪律和技术。
对付高顺,要用更快的速度、更狠的力道、更刁钻的角度。
第一刀,劈向高顺的左肩。
高顺没有硬接,侧身闪开,刀锋反撩吕布的小腹。
吕布收刀格挡,两刀相撞,发出一声脆响。
两人同时后退一步,又同时向前。
接下来的一刻钟里,两人交手了不下百招。
校场上的士兵们看得目瞪口呆。
在他们的印象里,高顺已经是最好的了——他带的兵永远第一,他本人也从来没有输过。但这个新来的左营屯长,居然和高顺打得难解难分。
刀光闪烁,火星四溅。
高顺的刀法严谨、扎实,每一刀都在最合理的位置,没有任何花哨。吕布的刀法则更加多变,时而刚猛、时而诡*,让人难以捉摸。
最终,吕布卖了个破绽,高顺一刀劈来,吕布侧身让过,刀背架住了高顺的手腕。
两人同时停住。
高顺低头看了看架在自己手腕上的刀背,又看了看吕布。
“我输了。”高顺说,语气依然平静,没有任何不服气的意思。
吕布收刀,摇了摇头:“你没有输。你的刀法比我的扎实,我赢在变招多。”
“输了就是输了。”高顺把刀插回鞘中,看着吕布,“明天卯时,你来右营找我。我教你练兵。”
说完,他转身走回队列,继续训练他的士兵,好像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
吕布站在原地,看着高顺的背影,嘴角微微上扬。
高顺,收服了。
接下来,他需要找到张辽,然后积攒资源,打造那支属于他自己的无敌铁军。
远处,鲜卑骑兵的阴影,正在阴山那边悄然逼近。
夕阳沉入地平线,把天空染成一片血红。九原城的方向传来晚间的号角声,低沉的铜音在草原上回荡,像一头巨兽在呼唤它的幼崽。
吕布望着北方,目光沉静如水。
暴风雪来临之前,总是格外平静。
而他,已经做好了准备。
檀石槐,鲜卑历史上最杰出的首领,曾统一鲜卑各部,建立起一个从辽东到西域的庞大游牧帝国。他死后,这个帝国迅速分崩离析。
这段历史,吕布前世在史书上读到过。
但他不能表现得太熟悉。一个十七岁的边塞少年,能知道檀石槐就已经不错了。
“大人,”吕布试探着说,“索头部这支骑兵,是流窜劫掠,还是有长期盘踞的意思?”
丁原的脚步停了一下。
这个问题问到了点子上。
“探子回报,他们在白道北边扎了营,不像要走的樣子。”丁原说着,眉头皱得更紧,“如果他们长期盘踞在白道一带,我并州北部的云中、定襄、雁门三郡,今年就别想安生了。”
帐中沉默了片刻。
丁原转过身来,目光炯炯地看着吕布。
“我昨天看了你和魏仲的比试,刀法不错,有股子狠劲。”丁原说,“但你光能打还不够。在边塞带兵,要会看地形、会算粮草、会琢磨敌人的心思。这些,你懂吗?”
“不懂。”吕布回答得很干脆。
这是实话。原主的记忆里只有基本的刀马功夫,没有任何带兵的经验。而他前世的特种兵作战理念,和这个时代的大规模骑兵作战有很大差异,需要重新适应。
“不懂就学。”丁原从案上拿起一块木牌,递给吕布,“从今天起,你去左营做屯长,领五十个兵。魏仲会带你一阵子,你跟着他学着怎么管人、怎么练兵。”
屯长。
吕布接过木牌,心中微微一动。
屯长是军中最低一级的军官,手下只有五十个人。但在丁原手下,能直接从亲兵提拔成屯长,已经算是破格了。
“谢大人。”吕布抱拳。
“别急着谢我。”丁原摆了摆手,“我给你三个月的时间,左营的屯长我要考核。你要是带不好这五十个人,就回亲兵营继续站岗。”
顿了顿,他又加了一句:“另外,你父亲当年留下的那些旧部,有几个还在军中。你自己去找他们,愿不愿意跟你,看你自己的本事。”
这是丁原给他的人情,也是给他的考验。
吕布心里明白,丁原这是在观察他。不仅仅观察他的武勇,更重要的是看他的统兵能力、驭下手段,以及——忠诚。
“是。”吕布没有多言,把木牌收进怀里,转身出了营帐。
天色已经蒙蒙亮了。
营地里开始热闹起来,士兵们列队出操,刀枪碰撞的声音、口令声、马蹄声混杂在一起,构成边塞军营特有的晨曲。
张狗儿早就等在帐外,看见吕布出来,立刻凑上来,一脸期待。
“布哥儿,大人怎么说?”
“升了屯长。”吕布把木牌给他看了一眼。
张狗儿瞪大了眼睛,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:“屯……屯长?昨天还是亲兵,今天就当屯长了?”
“先别高兴太早,只有三个月。”吕布把木牌收好,问道,“我让你打听的事呢?”
张狗儿回过神来,压低声音说:“高顺。打听到了。他是右营第三屯的屯长,手底下也是五十个人。听说他练兵特别严,他那个屯是右营最强的,每季考核都是第一。不过这个人脾气古怪,不怎么跟人来往,连他们营的军侯都懒得搭理他。”
吕布点了点头。
高顺这个人,他从史书上了解过——沉默寡言、治军严整、忠诚不二。在吕布麾下时,他统领的陷阵营七百余人,每战必克,堪称当时最精锐的部队。但吕布后来不信任他,夺了他的兵权,直到下邳之战才重新启用,可惜为时已晚。
这一世,吕布绝不会犯同样的错误。
“帮我约他,今天傍晚,营外土坡上见。”吕布说。
张狗儿面露难色:“可是他那个人……”
“你就说,有人想跟他比一比练兵。”
张狗儿咬了咬牙,点头去了。
吕布没有耽误时间,直接去了左营。
左营位于营地的东侧,驻扎着五个屯,共***十人。营地的布局和右营差不多,但明显能感觉到氛围不一样——士兵们懒懒散散的,有的在擦刀,有的在晒太阳,还有几个人围在一起赌钱。
吕布皱了皱眉。
丁原给他的这个屯,恐怕不是什么好摊子。
果然,当他找到自己的那个屯时,情况比他想象的更糟。
五十个人,到场的不到四十个。营帐破破烂烂,武器锈迹斑斑,几个什长各管各的,谁也不服谁。
吕布站在队列前面,花了半分钟把这些人扫了一遍。
有人在打哈欠,有人在交头接耳,还有人在偷偷打量他,眼神里带着明显的不屑。
这也难怪。
一个十七岁的少年,昨天还是亲兵,今天就跑来当他们的屯长。这些边塞老兵,哪一个不是刀头舔血活下来的?让他们服一个毛头小子,做梦。
“我是你们的新屯长,吕布。”吕布的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,“丁大人给了我三个月的时间。三个月之后,你们要是还这幅德性,我回亲兵营,你们该干嘛干嘛。”
队列里有人发出不屑的嗤笑声。
一个黑脸大汉站了出来,五大三粗,胳膊比吕布的大腿还粗。他抱着胳膊,居高临下地看着吕布,嘴里叼着一根草茎。
“小娃娃,你断奶了没有?就你这身板,也配当我们屯长?”黑脸大汉吐掉草茎,朝地上啐了一口,“老子在边关杀了十年匈奴,你还在尿炕呢!”
周围响起一片哄笑声。
吕布看着他,没有生气。
这种场面他见多了。前世在新兵连的时候,总有老兵不服新来的教官。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。
“你叫什么?”吕布问。
“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,左营第一什什长,王铁柱!”
“王铁柱,出列。”吕布把父亲留下的那口缺口刀抽出来,刀尖朝下,插在脚边的泥土里,“你觉得我不配当屯长?”
王铁柱挺了挺胸:“不服!”
“那好,”吕布指了指旁边的空地,“你跟魏仲打过吗?”
王铁柱一愣:“魏头儿?打过,没赢。”
“昨天魏仲输给我了,三十招。”吕布语气平淡,像在说今天吃了什么饭,“你要是不信,可以试试。”
校场上瞬间安静了。
魏仲是丁原的亲卫长,左营右营加起来,能打赢他的人不超过三个。这个少年说三十招打赢魏仲?
“吹牛的吧……”有人小声嘀咕。
王铁柱的脸色变了几变。他不是没见过魏仲出手,那是个真正的猛人。如果这个少年真能打赢魏仲,那他绝对不是对手。
但他不能怂。
边塞的汉子,宁肯***,不能被吓死。
“试试就试试!”王铁柱从兵器架上抄起一根长矛,摆开架势。
吕布拔起地上的刀,没有摆什么花哨的起手式,只是随意地垂在身侧,迈步向前。
这一次,他不需要像昨天那样展示全部实力。
对付王铁柱这种级别的对手,三招就够了。
王铁柱大喝一声,长矛如毒蛇出洞,直刺吕布胸口。这一枪又快又狠,带着呼呼的风声,一般的士兵根本躲不开。
吕布侧身,刀背一磕。
“当——”
长矛被磕偏了方向,从吕布腋下穿过去,刺了个空。
吕布欺身而进,肩膀顶进王铁柱的胸口,右手刀柄猛地砸在他的手腕上。
王铁柱痛叫一声,长矛脱手。
刀锋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。
三招。
不多不少,刚好三招。
整个左营鸦雀无声。
王铁柱僵在原地,脖子上的青筋暴起,脸涨得通红。他想说点什么,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
吕布收回刀,后退一步。
“还有人要试吗?”他看着队列里剩下的那些人,目光平静。
没有人说话。
有几个刚才还在笑的士兵,现在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。
“很好。”吕布把刀插回腰间,“从现在开始,这个屯我说了算。第一件事,所有人,把你们的武器、甲胄、营帐全部清点一遍,破损的报上来,我去军需处领新的。”
一个什长举起手,小心翼翼地说:“屯长,军需处那帮人……不给我们换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我们屯打仗不行,他们看不起我们。”
吕布沉默了一瞬。
这个屯为什么打仗不行?不是因为兵不行,是因为没人管、没人练、没人给他们撑腰。丁原给了他五十个烂兵,就是想看看他能不能把烂兵变成精兵。
“明天,”吕布说,“军需处会把你们要的东西送过来。如果不送,我去找丁大人。”
这句话说得轻描淡写,但所有人都听出了其中的份量。
丁大人。
这个少年,是丁大人亲自提拔的。
队列里的气氛开始变了。那些原本不屑的眼神,慢慢变成了好奇和审视。他们想看看,这个能三招放倒王铁柱的少年屯长,到底能不能干出点名堂来。
吕布没有再多说什么。他让什长们各自去清点物资,自己则蹲下来,用一根树枝在地上画了几张图。
他需要改造这个屯的装备。
环首刀太短,对付骑兵吃亏。他可以在刀柄上加长一截,做成类似朴刀的长柄刀,增加攻击范围。
箭矢太少,每个士兵只有二十支。他需要想办法增加箭矢的配给,同时训练士兵的射箭精度。
还有甲胄——边塞士兵穿的皮甲太薄,挡不住鲜卑人的骨箭。他记得并州山里有一种硬木,可以用木片和**编成札甲,防护力比皮甲强得多,而且成本低。
这些改良方案,都是在前世的知识和原主的经验之间找到了结合点。
他正在地上画图,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。
“你是左营新来的屯长?”
吕布回过头。
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军官站在他身后,身穿简陋的皮甲,腰间挂着一口环首刀,面容刚毅冷峻,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。
他的军服比吕布的还旧,袖口磨出了毛边,但整个人站得像一棵松树,纹丝不动。
高顺。
吕布一眼就认出了他。
不是因为他认识这张脸,而是因为这个人身上的气质——那是真正的**气质,沉默、坚毅、一丝不苟。
“我是吕布。”吕布站起来,拍了拍手上的土,“你就是高顺?”
“是。”高顺的回答简洁到了极点。
他的目光扫过吕布画的那些图纸,微微一顿。
“这些是你画的?”
“是。”
高顺蹲下来,仔细看了一会儿图纸。他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,但吕布注意到,他的眼睛亮了一下。
“长柄刀,增加攻击距离,对付骑兵有用。”高顺说,语气像是在自言自语,“木甲片加**编甲,韧性好,比纯皮甲轻。”
他抬起头,看向吕布的眼神多了一丝不一样的东西。
“你在哪里学的这些?”
吕布早就想好了说辞:“在边市上见过西域胡商的甲胄,又听老兵说过一些**方法,自己琢磨着改良的。”
高顺没有追问。
他不是那种喜欢刨根问底的人。
“听说你想跟我比练兵?”高顺站起来,平视着吕布。
“是。”吕布坦然承认,“右营第三屯,每季考核都是第一。我想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。”
高顺沉默了几息。
“你想知道?”
“想。”
“好。”高顺转过身,朝校场的方向走去,“跟我来。”
吕布跟上他,两人一前一后走到右营的校场。
右营第三屯正在操练。
吕布只看了一眼,心中就暗暗吃了一惊。
五十个人,站成一个整齐的方阵,每个人的站位精确到可以用尺子量。持矛的、持盾的、持弓的,三个兵种交错排列,配合默契得像一台精密的机器。
士兵们的动作简洁、高效,没有任何多余的花哨。每一个刺击、每一个格挡、每一个转身都像是复制粘贴出来的。
这是真正精兵的样子。
吕布前世在特种部队里见过这种队列,那是经过千锤百炼才能达到的效果。在这个时代,能做到这种程度的部队,屈指可数。
“你练了多久?”吕布问。
“两年。”高顺的目光落在那五十个士兵身上,眼神里带着一丝几乎不可察觉的骄傲,“他们刚来的时候,比你的那些兵还差。”
吕布沉默了片刻。
“你的练兵之法,能不能教我?”
高顺转过头,看了吕布一眼。
那一眼里没有拒绝,也没有答应,只有一种审视——像是一个铁匠在打量一块铁坯,看它值不值得锤炼。
“可以。”高顺说,“但我有条件。”
“什么条件?”
“你打赢我。”
吕布微微一怔,随即笑了。
“好。”
高顺退后三步,从腰间抽出那口环首刀。他的动作很慢,但每一个动作都精准得像教科书,没有一丝多余的能量浪费。
吕布也抽出刀。
两人相距五步,对视。
周围训练的士兵停了下来,纷纷围过来看热闹。高顺练兵极严,平时不苟言笑,从没有人见过他出手。今天居然有人要跟他比试?
“来吧。”高顺说。
吕布不再客气,提刀前冲。
他没有用昨天对付魏仲的那套打法,因为高顺和魏仲不一样。魏仲是靠蛮力和经验,而高顺是靠纪律和技术。
对付高顺,要用更快的速度、更狠的力道、更刁钻的角度。
第一刀,劈向高顺的左肩。
高顺没有硬接,侧身闪开,刀锋反撩吕布的小腹。
吕布收刀格挡,两刀相撞,发出一声脆响。
两人同时后退一步,又同时向前。
接下来的一刻钟里,两人交手了不下百招。
校场上的士兵们看得目瞪口呆。
在他们的印象里,高顺已经是最好的了——他带的兵永远第一,他本人也从来没有输过。但这个新来的左营屯长,居然和高顺打得难解难分。
刀光闪烁,火星四溅。
高顺的刀法严谨、扎实,每一刀都在最合理的位置,没有任何花哨。吕布的刀法则更加多变,时而刚猛、时而诡*,让人难以捉摸。
最终,吕布卖了个破绽,高顺一刀劈来,吕布侧身让过,刀背架住了高顺的手腕。
两人同时停住。
高顺低头看了看架在自己手腕上的刀背,又看了看吕布。
“我输了。”高顺说,语气依然平静,没有任何不服气的意思。
吕布收刀,摇了摇头:“你没有输。你的刀法比我的扎实,我赢在变招多。”
“输了就是输了。”高顺把刀插回鞘中,看着吕布,“明天卯时,你来右营找我。我教你练兵。”
说完,他转身走回队列,继续训练他的士兵,好像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
吕布站在原地,看着高顺的背影,嘴角微微上扬。
高顺,收服了。
接下来,他需要找到张辽,然后积攒资源,打造那支属于他自己的无敌铁军。
远处,鲜卑骑兵的阴影,正在阴山那边悄然逼近。
夕阳沉入地平线,把天空染成一片血红。九原城的方向传来晚间的号角声,低沉的铜音在草原上回荡,像一头巨兽在呼唤它的幼崽。
吕布望着北方,目光沉静如水。
暴风雪来临之前,总是格外平静。
而他,已经做好了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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