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零之炮灰逆袭手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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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禾,赵招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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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nqi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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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七零之炮灰逆袭手札》火爆上线啦!这本书耐看情感真挚,作者“老莫嗳吃鱼”的原创精品作,沈禾赵招娣主人公,精彩内容选节:雨停了,婚退了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雨停了,婚退了,像细密的针。。,映入眼帘的不是出租屋熟悉的霉斑天花板,而是灰蒙蒙的天空,以及一排排低矮破旧的土坯房。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复杂的味道——潮湿的泥土气、劣质煤烟味,还有远处隐隐传来的知青集体户那边飘来的饭菜香。“这是……哪儿?”,看见自己穿着一身粗糙扎人的蓝布碎花棉袄,袖口磨出了毛边,上面还...
精彩试读
雨停了,婚退了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雨停了,婚退了,像细密的针。。,映入眼帘的不是出租屋熟悉的霉斑天花板,而是灰蒙蒙的天空,以及一排排低矮破旧的土坯房。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复杂的味道——潮湿的泥土气、劣质煤烟味,还有远处隐隐传来的知青集体户那边飘来的饭菜香。“这是……哪儿?”,看见自己穿着一身粗糙扎人的蓝布碎花棉袄,袖口磨出了毛边,上面还沾着暗红色的血渍和泥点。,两段截然不同的记忆轰然相撞。,她作为996社畜林婉,熬夜追一本名为《七零之悍妇当家》的年代文,看到凌晨三点,心脏绞痛猝死后陷入黑暗;另一半,则是属于这个七五年、名叫沈禾的十八岁姑**记忆。“陆战骁……你不娶我,我就死给你看!”,定格在她举着一块半截砖头,狠狠朝自己额头砸去。:“……”,感觉额头上缠着的纱布正在渗血,冰凉的雨水顺着脖颈灌进衣领。“行,开局就是碰瓷现场。”她自嘲地扯了扯嘴角,没有丝毫留恋地彻底抛弃了原主那份卑微愚蠢的爱慕,“这婚,谁爱结谁结。沈禾!你还要在这里装死到什么时候?陆同志已经回部队了,你还赖在这里,是想让全村人都戳咱队的脊梁骨吗!”。
沈禾抬头,看见一个穿着红格子罩衫、梳着两条粗黑辫子的姑娘正叉腰站在那里,满脸的不耐烦和鄙夷。
是赵招娣。原书的真女主,也是她这个炮灰的“掘墓人”。
在原著里,接下来的剧情是:赵招娣会假意关心,实则拱火,诱导原主沈禾去县城堵陆战骁,最终导致原主在车站因为**被抓,名声尽毁,最后被陆家扫地出门。
“这就来了。”
沈禾撑着地慢慢站起身。身体的虚弱感让她有些摇晃,但她的眼神却清亮得吓人。
她拍了拍身上的泥水,径直朝着赵招娣走去。
赵招娣见她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,愣了一下,随即换上一副假惺惺的笑脸:“哎呀,禾妹子,你也别想不开。陆营长那样的城里人,哪是我们农村姑娘配得上的?你要是现在回去,婶子我帮你跟队长求求情,说不定还能让你去知青点帮帮忙……”
“不用了,谢谢。”
沈禾打断她,声音不大,却异常清晰。
她走到赵招娣面前,忽然伸手,从对方精心梳理的辫子上*下一根**绳。
“哎!你干嘛!”赵招娣尖叫。
沈禾把那根**绳随手丢在地上,用脚踩了踩,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团皱巴巴、浸了血的纸——那是原主写的**,上面歪歪扭扭写着“非陆战骁不嫁”。
“赵招娣,听着。”
沈禾环视了一圈围过来的看热闹村民,朗声道:“刚才****,发癔症了。现在雨停了,病好了。”
她双手用力,将那张**撕得粉碎。
纸屑混着泥水落在地上,像一场荒诞的祭奠。
“陆战骁我不嫁了,这婚我也不结了。以后他陆家的事,跟我们沈家没关系。同理,我们沈家的事,也别劳烦陆同志费心。”
说完,她甚至懒得看赵招娣那张错愕到变形的脸,转身就走。
留下身后一片死寂。
村民们面面相觑,谁也没想到这个平时蔫得像棵白菜的沈禾,竟然敢当众退婚。
……
回到位于村东头的破茅草屋,沈禾反手插上门闩,背靠着门板,长长舒了一口气。
虽然嘴上说得痛快,但身体的虚弱感如潮水般涌来。
“饿。”
胃部传来一阵痉挛。
就在这时,脑海深处仿佛有什么东西裂开了一道缝。
滴——检测到强烈生存意志,锦绣空间绑定中……10%……50%……100%。
恭喜宿主沈禾,获得锦绣空间使用权。
沈禾眼前一花,意识瞬间被抽离。
再睁眼时,她正站在一座古朴雅致的庭院门前。青瓦白墙,朱红大门紧闭,门楣上挂着一块乌木匾额,上书“锦绣”二字。
“这就是我的金手指?”
她试着推开大门。
“吱呀——”
一股清新到极点的草木香气扑面而来。
院子里是一座三层木楼,楼下是客厅厨房,楼上是卧室。最引人注目的是院子中央的一口古井,井口冒着丝丝白气,旁边还有一小块开垦好的药田。
“宿主你好,我是本空间的器灵,你可以叫我阿团。”
一只通体漆黑、眼睛却是金色的小猫凭空出现,蹲在井沿上,尾巴一甩一甩,语气却带着几分高冷。
“阿团?”沈禾挑眉,“这名字跟你这高冷范儿不太搭啊。”
小黑猫(阿团)翻了个白眼:“……那是上一任主人起的。算了,不提也罢。宿主,你现在急需补充能量。去井边打一杯水喝。”
沈禾依言走到井边,用葫芦瓢舀起一杯水。
那水清澈见底,却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金色光晕,入口甘甜,带着一丝凉意滑入喉咙。
“咕咚。”
一杯水下肚,原本的饥饿感和头痛瞬间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暖洋洋的舒适感。她甚至能感觉到体内的杂质正在被排出,皮肤变得细腻光滑。
“这灵泉水,好东西啊。”
沈禾看着手里的葫芦瓢,眼里闪过一丝**。
既然老天爷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,还附赠了这么逆天的金手指,那她就不客气了。
前世的她是社畜,这辈子,她要做这个七零年代的主宰。
“阿团,我想知道,这空间除了喝水,还能干嘛?”
“种地,养殖,储物,避难。另外,宿主每完成一次‘逆袭打脸’任务,就能解锁新区域和新技能。”阿团跳到她肩膀上,用爪子指了指那块巴掌大的药田,“现在只能种点小葱香菜,不过有了灵泉水灌溉,种出来的东西都是极品。”
沈禾笑了。
她走出空间,重新回到了破旧的茅草屋。
看着桌上那半袋快要发霉的红薯干,沈禾拿出灵泉水,小心翼翼地兑进去,洒在红薯干上。
奇迹发生了,那些霉斑肉眼可见地褪去,干瘪的红薯干迅速变得饱满红润,散发着**的甜香。
“明天去县城。”
沈禾咬了一口焕然一新的红薯干,甜味在口腔炸开。
“是时候,去会一会这七零年代的众生百态了。”
窗外,月光如水。
属于沈禾的时代,才刚刚开始。
沈禾抬头,看见一个穿着红格子罩衫、梳着两条粗黑辫子的姑娘正叉腰站在那里,满脸的不耐烦和鄙夷。
是赵招娣。原书的真女主,也是她这个炮灰的“掘墓人”。
在原著里,接下来的剧情是:赵招娣会假意关心,实则拱火,诱导原主沈禾去县城堵陆战骁,最终导致原主在车站因为**被抓,名声尽毁,最后被陆家扫地出门。
“这就来了。”
沈禾撑着地慢慢站起身。身体的虚弱感让她有些摇晃,但她的眼神却清亮得吓人。
她拍了拍身上的泥水,径直朝着赵招娣走去。
赵招娣见她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,愣了一下,随即换上一副假惺惺的笑脸:“哎呀,禾妹子,你也别想不开。陆营长那样的城里人,哪是我们农村姑娘配得上的?你要是现在回去,婶子我帮你跟队长求求情,说不定还能让你去知青点帮帮忙……”
“不用了,谢谢。”
沈禾打断她,声音不大,却异常清晰。
她走到赵招娣面前,忽然伸手,从对方精心梳理的辫子上*下一根**绳。
“哎!你干嘛!”赵招娣尖叫。
沈禾把那根**绳随手丢在地上,用脚踩了踩,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团皱巴巴、浸了血的纸——那是原主写的**,上面歪歪扭扭写着“非陆战骁不嫁”。
“赵招娣,听着。”
沈禾环视了一圈围过来的看热闹村民,朗声道:“刚才****,发癔症了。现在雨停了,病好了。”
她双手用力,将那张**撕得粉碎。
纸屑混着泥水落在地上,像一场荒诞的祭奠。
“陆战骁我不嫁了,这婚我也不结了。以后他陆家的事,跟我们沈家没关系。同理,我们沈家的事,也别劳烦陆同志费心。”
说完,她甚至懒得看赵招娣那张错愕到变形的脸,转身就走。
留下身后一片死寂。
村民们面面相觑,谁也没想到这个平时蔫得像棵白菜的沈禾,竟然敢当众退婚。
……
回到位于村东头的破茅草屋,沈禾反手插上门闩,背靠着门板,长长舒了一口气。
虽然嘴上说得痛快,但身体的虚弱感如潮水般涌来。
“饿。”
胃部传来一阵痉挛。
就在这时,脑海深处仿佛有什么东西裂开了一道缝。
滴——检测到强烈生存意志,锦绣空间绑定中……10%……50%……100%。
恭喜宿主沈禾,获得锦绣空间使用权。
沈禾眼前一花,意识瞬间被抽离。
再睁眼时,她正站在一座古朴雅致的庭院门前。青瓦白墙,朱红大门紧闭,门楣上挂着一块乌木匾额,上书“锦绣”二字。
“这就是我的金手指?”
她试着推开大门。
“吱呀——”
一股清新到极点的草木香气扑面而来。
院子里是一座三层木楼,楼下是客厅厨房,楼上是卧室。最引人注目的是院子中央的一口古井,井口冒着丝丝白气,旁边还有一小块开垦好的药田。
“宿主你好,我是本空间的器灵,你可以叫我阿团。”
一只通体漆黑、眼睛却是金色的小猫凭空出现,蹲在井沿上,尾巴一甩一甩,语气却带着几分高冷。
“阿团?”沈禾挑眉,“这名字跟你这高冷范儿不太搭啊。”
小黑猫(阿团)翻了个白眼:“……那是上一任主人起的。算了,不提也罢。宿主,你现在急需补充能量。去井边打一杯水喝。”
沈禾依言走到井边,用葫芦瓢舀起一杯水。
那水清澈见底,却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金色光晕,入口甘甜,带着一丝凉意滑入喉咙。
“咕咚。”
一杯水下肚,原本的饥饿感和头痛瞬间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暖洋洋的舒适感。她甚至能感觉到体内的杂质正在被排出,皮肤变得细腻光滑。
“这灵泉水,好东西啊。”
沈禾看着手里的葫芦瓢,眼里闪过一丝**。
既然老天爷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,还附赠了这么逆天的金手指,那她就不客气了。
前世的她是社畜,这辈子,她要做这个七零年代的主宰。
“阿团,我想知道,这空间除了喝水,还能干嘛?”
“种地,养殖,储物,避难。另外,宿主每完成一次‘逆袭打脸’任务,就能解锁新区域和新技能。”阿团跳到她肩膀上,用爪子指了指那块巴掌大的药田,“现在只能种点小葱香菜,不过有了灵泉水灌溉,种出来的东西都是极品。”
沈禾笑了。
她走出空间,重新回到了破旧的茅草屋。
看着桌上那半袋快要发霉的红薯干,沈禾拿出灵泉水,小心翼翼地兑进去,洒在红薯干上。
奇迹发生了,那些霉斑肉眼可见地褪去,干瘪的红薯干迅速变得饱满红润,散发着**的甜香。
“明天去县城。”
沈禾咬了一口焕然一新的红薯干,甜味在口腔炸开。
“是时候,去会一会这七零年代的众生百态了。”
窗外,月光如水。
属于沈禾的时代,才刚刚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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