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秒钟的记忆里

七秒钟的记忆里

喜欢罗勒的骊山四圣 著 现代言情 2026-05-12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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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明,林晚 主角
changduduanpian 来源
《七秒钟的记忆里》中的人物王明林晚拥有超高的人气,收获不少粉丝。作为一部现代言情,“喜欢罗勒的骊山四圣”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,不做作,以下是《七秒钟的记忆里》内容概括:“王明,我要离婚。”客厅里的空气像是被人突然抽走了。电视机还开着,某个购物频道的主持人正以八倍于常人的语速推销一款不粘锅,那声音聒噪得像是在给我们的婚姻敲丧钟。我端着那碗刚煮好的红糖小圆子站在厨房门口,围裙上还沾着糯米粉,热气模糊了我的视线。我听见自己说:“你说什么?”林晚坐在沙发上,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,没有抬头看我。她说:“我要离婚。”声音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。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愤怒,不是...

精彩试读

到胃里,像一条细细的冰线在我身体里蜿蜒。
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说法,说金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钟。七秒钟转瞬即逝,所以金鱼永远不会记得它游过的地方,永远不会记得它见过的另一条金鱼,永远不会觉得无聊,也永远不会觉得难过。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的生物,是最幸福的。
但人不行。人的记忆太长,长到你会记得七年前的某顿湘菜,长到你会记得对方说过的每一句话,长到你会记得一颗小圆子该搓成多大才最圆润。这些记忆像树根一样扎进你的血肉里,你想拔掉它们,只会把自己撕碎。
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,身上盖了一条毯子。不是昨晚我拿出来的那条,是衣柜最上面那层的那条厚毯子,我们结婚时买的,羊绒的,特别暖和,平时舍不得用。我坐起来,看见餐桌上摆着一碗白粥、一碟酱菜、一个剥好的水煮蛋。粥已经不烫了,温温的,正好入口。
林晚坐在阳台上,背对着我,在抽烟。她从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?我不知道。在一起七年,我以为我了解她的一切,包括她脚底有一颗痣、她吃香菜会恶心、她左脚踝上那条疤是小时候被自行车绞的。但我不知道她会抽烟。
我端起粥喝了一口,米粒熬得稀烂,稠度刚好,上面还淋了几滴香油。她做的。我忽然觉得鼻子很酸,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涌上来,不是感动,不是难过,是一种更复杂的东西,像把所有的调味料都倒进了一个碗里,搅在一起,尝不出到底是什么味道。
她听见动静,回头看了我一眼。逆光里她的脸看不清楚,但我知道她在看我。然后她掐灭了烟,走进来,在我对面坐下。
“你想好了吗?”她说。
“想好什么?”
“协议。”
我把粥喝完,把碗放下,看着她说:“林晚,我给你讲个故事。”
她皱了皱眉,但没有打断我。
十年前我爷爷去世,走得很突然,心梗。我奶奶守了一辈子,爷爷走了以后她整个人像被抽走了主心骨,每天就是坐在院子里发呆,看着那棵老槐树。那棵树是爷爷年轻时种的,说是等孩子们长大了可以在树下乘凉。树长得枝繁叶茂的时候,爷爷已经不在了。我爸把奶奶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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