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书名:我亲手把“亲生父母”送上法庭  |  作者:桃仙君  |  更新:2026-05-09
导语
寻亲节目的录制现场,灯光刺眼。
我妈跪在舞台中央,哭得妆都花了,死死抓着我的裤脚不放:“闺女,妈找了你二十年……你知不知道妈这二十年是怎么过来的……”
观众席上有人在抹眼泪,主持人红了眼眶,摄像机推过来给我特写。
我低头看着她,没有说话。
然后我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泛黄的纸,展开,对准镜头。
“别哭了。”
我的声音很平静,平静到整个演播厅都安静了。
“当年你们把我卖给刘老三的字据,我还留着。上面有你的手印,想看吗?”
导播间传来一声巨响。
我**哭声戛然而止。
第一章 我叫林小满
我叫林小满,今年二十三岁。
这个名字是我养母给我起的。她说捡到我那天正好是小满节气,田里的麦子刚开始灌浆,她觉得这是个好兆头收成在望,不会饿肚子了。
那时候我还不到一岁,被裹在一件成年男人的旧工装外套里,扔在国道边上的候车亭里。烈日晒了一天,当养母路过时,我已经哭不出声,嘴唇干裂,脸上爬满了蚊子叮的包。她以为是个死孩子,走近了才看见我的手指在动,像一只被风吹动的枯叶。
养母把我抱回家,用米汤一口一口把我喂活。
她是镇上的环卫工人,丈夫早年病逝,一个人带着我住在环卫站后面的平房里。房子很小,夏天漏雨冬天灌风,但她从没让我饿过一顿。
七岁那年,有天下暴雨,平房屋顶漏得跟筛子似的,屋里所有的锅碗瓢盆全用来接水了。我缩在唯一一块干的地方写作业,养母就坐在旁边,拿自己的身体替我挡着从墙壁裂缝潲进来的雨水。她的衣服湿透了,嘴唇冻得发紫,却笑眯眯地说:“没事,妈不冷。你好好写。”
十三岁那年,我半夜发高烧。她背着我走了八里夜路去镇卫生院,路上摔了两跤,膝盖磕在碎石地上,血顺着小腿往下淌。到了医院她不先包扎,先跪下求医生救我。
十六岁那年,我考上省重点高中。学费不够,她瞒着我卖掉了外婆留给她唯一的一对银镯子,又在镇上赊了三个月的米。等我发现问她镯子去哪了,她只说:“旧了,不戴了。”
就是这样一个没有血缘的女人,把能给的都给了我。
而对于那个生下我的女人,养母只提过一次。
那是我十八岁那年,养母确诊肝癌晚期,医生说最多三个月。她躺在病床上,瘦得像一把枯柴,却用尽全身力气握着我的手,把一个信封塞给我。
“小满,妈走了以后,如果你想找自己的亲生父母……”
我说我不要,我有她就够了。
她摇摇头,说了一句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话:“妈不是让你去认他们。而是你长大了,有**知道自己从哪里来。他们可以不是你的家人,但你不能不知道自己的来处。”
她走了以后,我打开信封。
里面是一张泛黄的纸,折叠得整整齐齐,边角都磨毛了。展开一看——是一张卖孩子的字据。纸张粗糙得硌手,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几行字:
“今因家贫,自愿将小女林小满交刘老三收养,收取抚养费贰仟元整。立字为凭。”
落款处有两个名字,一个叫“林有福”,一个叫“赵桂兰”。
下方各按了一个暗红色的指印。
养母说,我当时身上还有一件成年男人的工装外套。那件外套,她一直留着。
我拿着那张字据,一页一页地翻完了所有,最后在信封最底下发现了一张很小的纸条,是养母的字迹:
“小满,妈没文化,但妈知道这张纸说明了什么。妈留着它,是怕万一将来这些东西对你有用。你别恨谁,恨太重,背不动。但你可以替小时候的自己讨个公道。”
我攥着那张纸条,跪在她的骨灰盒前,哭了整整一夜。
后来我从镇***的档案入手,花了五年时间,终于拼凑出了自己的来历。
林有福,赵桂兰。
我的亲生父母。
只不过,他们不是在“送”我。
是卖。
第二章 我叫林念
我叫林念。
不过这是***上的名字,在生活中,我不叫这个。
养母去世后,我把名字从“林小满”改成了“林念”。念,是思念的念,也是执念的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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