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皇之皇

万皇之皇

作者云叔叔 著 玄幻奇幻 2026-05-09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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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羽,范增 主角
fanqie 来源
小说《万皇之皇》“作者云叔叔”的作品之一,项羽范增是书中的主要人物。全文精彩选节:命。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天是黑的。,是一种被什么东西压住的、喘不过气的黑。云层低得仿佛要贴到脸上,厚厚的、沉沉的,像一口锅扣在头顶。风从西边刮过来,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腥味,不是血腥,是锈——铁锈、铜锈、某种古老兵器在地下埋了太久被翻出来时的那种锈味。。草很深,没过他的腰。露水打湿了他的黑色龙袍,冕旒上的玉珠垂在脸侧,触碰着他的脸...

精彩试读

命。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天是黑的。,是一种被什么东西压住的、喘不过气的黑。云层低得仿佛要贴到脸上,厚厚的、沉沉的,像一口锅扣在头顶。风从西边刮过来,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腥味,不是血腥,是锈——铁锈、铜锈、某种古老兵器在地下埋了太久被翻出来时的那种锈味。。草很深,没过他的腰。露水打湿了他的黑色龙袍,冕旒上的玉珠垂在脸侧,触碰着他的脸颊,冰凉的,真实的。。他躺在那里,看着天上那口锅一样的云层,脑子里翻涌着无数画面。。他的军队第一次冲出函谷关的时候,六国的使者在咸阳城外跪了一地。那一年他三十岁,刚除掉嫪毐,刚罢黜吕不韦,整个大秦第一次完完整整地握在他一个人手里。。不是喜悦,不是兴奋,是一种……空旷。像一个人站在山顶上,四面都是风,没有人跟上来,没有人在身边,天地之间只剩下他自己。。,车同轨,统一度量衡。修驰道,筑长城,建阿房宫。他做了能做的一切,想把那个刚刚拼凑起来的庞然大物牢牢焊死在一起。他以为这样就能传之万世。,大秦就亡了。,又睁开。眼角没有泪,干涩得像晒裂的土地。他抬起右手,举到眼前——年轻的、有力的、肌肤紧致的手,和记忆中那只枯瘦的、布满老年斑的手完全不同。。这是他壮年时的身体,三十多岁,正当巅峰。。,无边无际,一直延伸到地平线。远处有山,山的轮廓锋利得像刀削出来的。没有路,没有房子,没有人烟。“陛下。”。不近不远,三步之外,恭敬得恰到好处。
嬴政没有回头。他知道那是谁。
“李斯。”嬴政的声音沙哑,像是很久没有说过话,“朕死了多久了?”
李斯跪在草地上,额头触着草叶。他穿着那件熟悉的灰色官袍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但手在发抖。他记得自己是怎么死的——被赵高关在牢里,严刑拷打,逼他承认谋反。他在狱中写了上书,陈述自己一生的功绩,希望二世能网开一面。但赵高根本没把那份上书呈上去。
他死在了牢里。
“陛下……”李斯的声音也在抖,“臣也不知过了多久。臣只知道,我们……不在原来的世界了。”
嬴政终于转过头。
他看着李斯——这个陪了他三十多年的丞相,这个帮他统一文字、统一度量衡的人,这个最后背叛了他、改了他诏书的人。李斯的额头贴着地面,不敢抬头,肩膀在微微颤抖。
“赵高在哪儿?”嬴政问。
李斯浑身一震,声音更低了:“臣……不知。”
嬴政盯着他,盯了很久。然后他站起来,把冕旒扶正,把龙袍上的草屑拍掉。他的身高八尺有余,站在那片草原上,像一棵孤零零的松树。
“起来。”嬴政说。
李斯犹豫了一下,慢慢站起来,垂着手,不敢看嬴政的眼睛。
“你说不在原来的世界,”嬴政环顾四周,“那这里是什么地方?”
“臣不知。”李斯深吸一口气,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稳一些,“但臣苏醒后,用三天时间查看了方圆五百里。这五百里内,没有一座城、没有一个村、没有一条路。全是荒野。”
“其他人呢?”
“白起将军在南边一百里处,王翦将军在东边,他们都在往这边赶。”李斯顿了顿,“还有……陛下,臣发现了一些东西。”
“说。”
李斯从袖中取出一卷竹简,展开,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蝇头小楷。他的神情变得复杂——有恐惧,有困惑,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。
“臣的脑子里……多了很多记忆。”李斯的声音压得很低,“不是臣自己的记忆,是……大秦之后的记忆。秦二世而亡,子婴向**投降,传国玉玺被献出。项羽入咸阳,烧阿房宫,大火三月不灭。后来的事,臣记不清了,但这两件,清清楚楚。”
李斯说得越多,声音越抖。到最后,他几乎是在用气声说话。
嬴政没有打断他。他站在那里,表情没有任何变化,像一尊石像。
等李斯说完,嬴政沉默了很长时间。
然后他开口了,语气平静得可怕:“朕也知道。”
李斯猛地抬头。
“朕知道大秦亡了。知道赵高改了诏书,扶苏自尽,胡亥即位。知道**进了咸阳,项羽烧了阿房宫。”嬴政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石头缝里挤出来的,“朕全都知道。”
李斯张了张嘴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“但不全。”嬴政继续说,“朕只知道这些。知道大秦亡了,但不知道亡得有多彻底。知道胡亥即位,但不知道他做了哪些蠢事。你比朕知道得多。朕要你把你脑子里所有的记忆,一字不落,写出来。”
李斯扑通一声又跪下了:“臣遵旨。”
远处,地平线上出现了人影。先是几个黑点,然后越来越多,密密麻麻,从各个方向走过来——穿战甲的将军,穿官袍的文臣,队列整齐的士兵。白起在最前面,大步流星,每一步都像踩在鼓点上。王翦紧随其后,目光沉稳如鹰。
白起走到嬴政面前,单膝跪地,低着头,不说话。
王翦也跪下。
身后的文臣武将,黑压压跪了一片。
风从西边吹来,吹动嬴政的黑色龙袍,猎猎作响。
嬴政看着面前跪着的众人,目光从白起移到王翦,从王翦移到李斯,从李斯移到后面那些他熟悉的和不太熟悉的面孔上。
“都起来。”嬴政说,“朕没死透,你们也没死透。老天又给了朕一次机会,给了你们一次机会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陡然沉了下去,像铁锤砸在铁砧上。
“上辈子,朕的大秦亡了。这辈子,朕要让这天下,再也没有人敢提一个‘亡’字。”
没有人敢出声。
白起的头低得更深了。
但他藏在铠甲下面的手,慢慢攥成了拳头。
百里之外,另一片草地上,项羽醒来的方式完全不同。
他没有躺在地上。他是一下**起来的,像一把被拉满的弓突然松开。他半跪在地上,右手本能地往前一探——霸王戟不在。他愣了一下,然后咧嘴笑了。
“老子没死。”
他站起来,身高丈二,虎背熊腰。身上的乌金甲完好无损,披风在身后猎猎作响。他摸了摸自己的脸、脖子、胸口,皮肤光滑,没有伤口,没有剑痕。
乌江边的记忆还在。汉军的包围圈,四面楚歌,虞姬的血溅在他手上,温热的。他把乌骓马送给了亭长,自己徒步杀回去,杀了上百人。最后他看到了吕马童——那是他的老熟人,在楚军待过,后来投了汉。
项羽把头送给了他。
“老朋友,拿我的头去领赏吧。”这是他上辈子说的最后一句话。
项羽站在草原上,仰头看天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然后长长地吐出来。他的眼睛里没有眼泪,只有一团火,烧得又猛又烈。
“陛下。”
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。项羽猛地转身。
范增站在三步之外,白发苍苍,瘦得像一根竹竿,但背挺得笔直。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布长袍,手里拄着一根拐杖,眼神锐利得像刀。
“亚父!”项羽大步走过去,一把抓住范增的肩膀,力气大得像是要把人捏碎,“你没死!”
范增被他捏得龇牙咧嘴,但没躲。“陛下,臣早就死了。臣死在归乡的路上,背上的毒疮溃烂,陛下派来的使者还没到,臣就咽了气。”
项羽的手松了一些。他想起来了。范增是被他气走的——因为**的离间计,他怀疑范增通敌,削了他的兵权。范增一怒之下告老还乡,走在路上就死了。
“亚父,我——”项羽张了张嘴,想说对不起。
范增一挥手打断了他:“陛下不必说了。上辈子的事,臣也有错。臣不该赌气走人,臣应该留下来,哪怕陛下不信臣,臣也该守到最后。”
范增的眼眶红了。但他没有流泪,只是用袖子擦了擦眼角,然后正色道:“陛下,臣醒来后花了一些时间打探。这里不是原来的世界,这片**上,除了我们,还有其他人。”
“谁?”
范增从袖中取出一块帛布,上面用炭笔画了一张粗糙的地图。“西北方向,有秦国的军队,旌旗上写着‘秦’字,应该是嬴政。正西方向,有汉旗,是**。正东方向,有唐旗,臣猜是李世民。北方草原上有元旗,是铁木真。南方有明旗,是朱**。”
范增一个一个指过去,每指一个,项羽的脸色就阴沉一分。
“**。”项羽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,语气像是把一把刀从刀鞘里***,“他在哪儿?”
“西边。”范增的手指在地图上向西一指,“大军行进的话,约莫半个月的路程。”
项羽沉默了。
范增看着他的脸色,斟酌着说:“陛下,臣知道您想做什么。但臣斗胆劝一句——现在不是时候。**的汉军规模不小,他手下有韩信,有张良,有萧何,不是上辈子那些乌合之众了。”
“韩信。”项羽冷笑了一声。他记得韩信——那个在他帐下当执戟郎中的小卒,不被重用,跑去了**那边,最后成了汉军的统帅。“一个站岗的,也配跟老子打?”
“陛下,韩信已经不是那个站岗的了。”范增的语气很认真,“上辈子他败过您。十面埋伏,四面楚歌,就是他布的阵。”
项羽沉默了。
他没有反驳。因为范增说的是事实。他不想承认,但他记得——记得那一夜,楚军被围在垓下,四面八方都是汉军的歌声。楚地的人在唱楚地的歌,楚军开始哭,开始逃,开始叛变。
他记得很清楚。
“陛下,”范增放缓了语气,“臣不是让您忍。臣是让您等。等一个合适的机会,等一个让**跑都跑不掉的机会。”
项羽看着地图,目光从**的名字移到嬴政,从嬴政移到李世民,从李世民移到铁木真。他的眼睛很亮,是一种饿狼看到了羊群的眼神。
“不用等很久。”项羽说。
范增没有说话。他知道项羽的脾气,知道这个人不会因为几句话就改变主意。但他说了该说的,剩下的,看老天。
项羽把地图粗鲁地卷起来塞进怀里,大步往南走。走了几步,忽然停下来,偏过头:“虞姬呢?”
范增摇摇头:“臣醒来后,未曾见到虞姑娘。”
项羽的嘴角抽了一下。他没有再问,继续往南走。走了很远很远之后,范增才听到他的声音从风里飘过来。
“找。翻遍这片**,也要找到她。”
虞姬不在项羽身边,不是不在了,是还没被找到。
这片**很大,大到能让三十个帝王各自占地称王,大到能让数十亿人口繁衍生息,大到一个人找另一个人,可能需要一辈子。
项羽不会找一辈子。因为他没有耐心。
而在这些帝王们陆续苏醒、扩张、厮杀的时候,在那些被历史遗忘的角落里,还有一些人,像野草一样活着。
青石镇就在这样一个角落。
镇子在两座山之间的谷地里,东西三条街,南北两条巷,拢共三千二百多口人。一条青石河穿镇而过,河水清得能看见鹅卵石。镇口有棵老槐树,树干粗得三个人合抱都抱不拢,树冠遮出一**阴凉。夏天的时候,树下坐满了人——老头下棋,婆娘纳鞋底,小孩追着狗跑。
莫乞在青石镇要了二十一年的饭。
他不知道爹娘是谁。卖烧饼的王老头说,他是在垃圾堆里被捡到的,裹着一块破布,哭声跟猫叫似的。没人认领,没人要。王老头给他起了个名字叫“莫乞”——别再乞讨了,找个活干吧。
但他还是乞讨。因为他瘸。左腿比右腿短了半寸,走起路来一颠一颠的,干不了重活,也没铺子肯要他。
但在一个月前,莫乞身上发生了一件怪事。
那天他像往常一样,蹲在垃圾堆旁边翻东西。翻着翻着,脑袋突然像被人从里面炸开了一样——疼。不是普通的疼,是一种撕裂的、膨胀的、要把头盖骨撑破的疼。他抱着头在地上打滚,嘴里发出野兽一样的嚎叫。
路过的行人以为他发了羊痫风,远远地绕着走。卖豆腐的老刘朝他看了一眼,摇摇头,继续吆喝去了。
疼了大约一炷香的功夫,然后突然消失了。
莫乞趴在地上,大口大口地喘气。
他的脑子里,多了一些东西。
不是声音,不是图像,是一整块完整的、不属于他的记忆。
他看到了高楼。好高的楼,比他这辈子见过的任何建筑都高,高到要把天捅个窟窿。那些楼的墙壁是玻璃做的,在阳光下反着光,刺得人睁不开眼。楼下面的街道上跑着铁壳子——没马拉的铁壳子,自己会跑,跑得比马还快。有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扁扁的小方块往耳朵上贴,那小方块里就传出了人声。
莫乞看到了一个人。一个年轻人,二十来岁,短发,穿着奇怪的衣服——上身是一件蓝色的短外套,胸口绣着几个他不认识的字,下身是一条深色的长裤,脚上是白色的鞋子。
那个人在各种奇怪的地方走来走去——在摆满小格子的房间里接电话,在小方块的窗口前给人介绍什么,在路边发**,在地铁里打瞌睡。
莫乞不知道那个年轻人是谁,但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——那个年轻人,就是他。
不,不是他。是他的一部分。是另一个他的记忆。
那段记忆里有很多词他不明白。“中介提成客户地铁合租花呗加班”——这些词像石头一样砸进他的脑子里,他一个都理解不了,但他记住了它们的发音。
他还记住了一句话。那句话是那个是那个年轻人在加班到凌晨三点时说的,说得很轻很轻,像是对自己说的:“我**到底在活什么?”
第二天,那个年轻人倒在了工位上。旁边的人在他倒下三个小时后才发现他已经没了呼吸。
莫乞趴在垃圾堆旁边的泥地上,浑身都是冷汗。
他不知道那个年轻人是谁,不知道那些高楼、铁壳子、方盒子是什么,不知道那个世界在哪里。
但那些记忆留在了他的脑子里。不会消失,不会变淡,像一枚沉重的印章,烙在他破旧的、平凡的、瘸腿的乞丐身体里。
那之后,莫乞变了一些。
他说不上来哪里变了。他的身体还是那个样子——瘦弱,力气不大,瘸着一条腿。饭量没变,脾气没变,还是每天翻垃圾、等施舍。
但他看东西的感觉变了。
以前他看镇口的老槐树,就是一棵老槐树。现在他看老槐树,脑子里会蹦出一个词——“三百年”。他不知道这个词从哪里来的,但他知道这棵老槐树活了大约三百年。
以前他看药铺的孙掌柜,看到他走路的样子,只会觉得他走得慢。现在他看孙掌柜走路,脑子里会蹦出几个字——“腰椎有问题,左侧,至少五年了”。
他去看孙掌柜的腰。孙掌柜走路的时候,左腿迈出去比右腿短一指,左边肩膀比右边低半寸。
他没说。说了孙掌柜也不会信。一个臭要饭的,懂什么腰?
但他知道,他确实懂了。
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懂,就像他不知道那些记忆从哪儿来的一样。他只是隐隐约约地感觉到,那个短头发的年轻人,那个在另一个世界累死的人,把他的一部分——不知道是知识、是经验、还是灵魂——留在了自己身上。
还有一本书。
那本书不是他从那个短头发年轻人那里继承来的。那本书是他自己的。
在莫乞有记忆的时候,那本书就在他怀里了。破破烂烂的,书页发黄发脆,边角全卷起来了,有些地方还被虫蛀了几个洞。封面早就没了,扉页也没了,甚至不知道从哪一页开始的。书页上写着密密麻麻的字,字迹是手写的,歪歪扭扭,像是用树枝蘸着墨汁画的。
但莫乞看不懂上面的字。
不是他不识字——他确实不识字,但那上面的字,就算他识字也看不懂。那些字不是他见过的任何一种字。不是秦国的字,不是汉国的字,不是这片****何一个**的字。
那些字像是活的。他盯着看的时候,那些笔画会微微蠕动,像是在躲避他的目光。他移开眼睛,它们又安静下来,变成普普通通的、看不懂的墨迹。
莫乞试过把这本书拿给别人看。
王老头看了一眼就还给他了:“啥玩意儿?鬼画符?”
药铺孙掌柜接过去翻了翻,皱着眉头说:“这不是字,是虫子蛀的花纹。”
铁匠老周头根本不接:“拿走拿走,别耽误我干活。”
没有人知道那本书是什么。
但莫乞知道,这本书很重要。他说不上来为什么知道,就是一种直觉,一种从骨头里渗出来的、比他的生命还古老的直觉。他把这本书藏在衣服最里层,贴着胸口。白天翻垃圾的时候带着,晚上睡觉的时候压在枕头底下。
一个月来,他每天都会把这本书掏出来看几遍。看不懂,但他看。
有时候他看着看着,那些字会变。不是变成别的字,是变位置——上一页第三行第二个字,翻回去再看,跑到了第五行第六个字的位置。他不确定是不是自己记错了,但他感觉那些字在躲他。
后来他就不翻了。他就盯着封面——不,没有封面。他就盯着翻开的第一页,盯着那些乱七八糟的墨迹,什么都不想,就是盯着。
有一天,他盯了整整一个下午。
太阳从头顶慢慢滑到西山,光线从白变黄,从黄变红,从红变暗。莫乞坐在土地庙前的台阶上,把那本书摊在膝盖上,低着头,一动不动地盯着。路过的妇人看了他一眼,以为这个乞丐被饿傻了,摇摇头走了。
莫乞什么都没听到。他整个人像是被那本书吸进去了。
就在太阳彻底落下、最后一线光消失的瞬间,书上的一个字突然亮了。
不是发光,是“活”了。
那是一个笔画繁复到令人头皮发麻的字,少说有几十画,弯弯绕绕,像一张缩小的地图。在那个字亮起来的瞬间,莫乞的脑子里“嗡”的一声,像是有人在他脑壳里敲了一口钟。
他看到了他自己的骨头。
不是想象,是真的看到了。看到自己的骨骼在皮下撑起身体的框架,看到肋骨像一排弯曲的拱门,看到脊椎像一条蜿蜒的蛇,每一节椎骨都清晰得像画在纸上。
他看到自己左腿的胫骨上有一道细细的裂纹,那裂纹从他的膝盖下方一直延伸到脚踝——那是他小时候冻坏的那条腿,骨头上的裂纹就是那年冬天留下的。他一直以为自己的腿是冻坏的血肉,没想到骨头也裂了。
然后那个字灭了。一切恢复正常。
莫乞大口大口地喘气,后背全是冷汗。他低头看那本书,书还是那本书,字还是那些字,那个刚刚亮过的字现在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,像一个普通的墨迹。
他缓过劲儿来,又盯着那个字看了半天。这次没亮。
他又翻了一页,盯着另一页上的某个字。
又过了一会儿,那个字也亮了。
这次他看到了自己的血管。密密麻麻的,像一张红色的网,从心脏出发,向四肢百骸蔓延。他看到了自己心脏的跳动——一下,一下,有力但不快,像一面鼓在敲。他甚至还看到了心脏里面,四个腔室一张一合,把血泵出去、收回来。
他看到了自己血**流动的血液带着微弱的、即将熄灭的光芒。那光芒太淡了,淡到几乎没有。但确实有一丝,像炭灰里最后一点火星,随时都会熄灭。
他把书合上,手还在抖。
他不知道自己看到了什么。不知道那本书是什么东西。不知道那些字为什么会亮。
但他知道一件事——那本书,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值钱的东西。
比赵德茂家的粮仓值钱,比王老头的烧饼方子值钱,比何老板**那件绸缎裙子值钱。
值钱一万倍。
莫乞把书重新贴肉藏好,拍拍身上的土,站起来,看了一眼天。天快黑了,该去找今天的晚饭了。
他不知道自己脑子里那些奇怪的记忆和怀里那本书之间有什么联系。他甚至不知道,在很远很远的地方,有一群人正在做着他这辈子都不敢想的事——修炼,打仗,争天下。
他只知道,他一个瘸腿乞丐,今天还得翻垃圾。
明天也是。
天黑了,青石镇的灯火一盏一盏亮起来。
莫乞蹲在土地庙的台阶上,咬了一口今天翻到的半个馒头。
馒头硬得像石头,他咬得很慢。
月亮升起来了,照在他身上。他的影子又瘦又长,像一个被拉长了的人。
他一边嚼馒头,一边翻开那本书。
月光下,那些字安安静静地躺着,像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他盯着看,一个字也没看懂。
但他不急。
他有的是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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