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成活不过三十章的舔狗,我当场踹了女主
一个韩国男团。"
死寂。
沈国梁嘴张着,喉结上下滚了两回,愣是没吐出一个字。
我转头看向江映寒。
这位冰山女总裁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——眉心拧出一条浅浅的竖纹,瞳孔微缩,像是在重新处理一条超出她认知范围的数据。
"沈辞。"她开口了,声音很冷,也很稳,"你想清楚了?"
"想了一宿。"
"你之前——"
"之前是我脑子有病。"我起身,拍了拍裤子上不存在的灰,"现在治好了。"
我朝门口走。
"你给我站住!"沈国梁在身后拍桌子,桌上的茶具跳起来又落下,碎了一个杯盖。
我没停。
推开门之前,我回头看了一眼。
江映寒坐在那里,杯子已经放下了,手指搭在膝盖上,指尖攥紧了裙摆的布料。
只有一秒。
她松开了。
脸上重新挂回那副"一切尽在掌控"的表情。
但我看到了。
那一秒的攥紧。
有意思。你被人追了三年不稀罕,现在被人甩了,反而在意了。
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。
我沈辞,现在唯一的人生目标,就是回家把原主充值了三万块的游戏号找回来。
我走出沈家大门的时候,阳光很好。
风吹过来,卫衣的**翻了一下。
我伸了个懒腰,骨节嘎吱作响。
上辈子加班猝死。
这辈子——
爷要躺平。
出门打车的时候,手机震了。
一条微信,来自一个备注名叫"壮哥"的人。
辞哥!你真退婚了?!整个圈子都炸了!你上热搜了兄弟!!
附带一个链接,标题是——
《沈家太子爷当众退婚,**女总裁疑被甩》
评论区第一条:这男的之前不是舔狗吗?什么情况?
第二条:装的吧,过两天又跪着回去了。
第三条:赌五毛钱,三天之内复合。
我把手机揣回兜里。
三天?
开什么玩笑。
三十年都不可能。
我这条命,可就指望着离她远点了。
第二章
退婚的消息像台风过境一样扫遍了整个东海市富豪圈。
我知道这件事的传播速度,因为在我到家换好拖鞋、打开冰箱拿出一罐冰可乐的四十五秒内,手机响了十七次。
三个未接来电来自沈家的亲戚,四条微信来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"朋友",剩下的全是壮哥赵大壮发来的六十秒语音轰炸。
我把手机调了静音,打开电视,往沙发上一瘫。
啊。
这才是人过的日子。
原主的公寓在东海市中心,一百八十平,落地窗正对着城市天际线。可这个冤大头花了四千万买了这套房,目的不是为了住——是因为从这扇窗户能看到**大厦的顶楼。
病得不轻。
我喝了口可乐,打嗝。
把窗帘拉上了。
接下来的三天,我过得像一条退休的咸鱼。
第一天,睡到中午,点了四份外卖,把原主的游戏号找了回来。
第二天,去楼下超市买了一箱泡面和两提啤酒,在家看了一整天综艺。
第三天,穿着大裤衩和人字拖去小区门口的**摊,花了八十三块钱吃了二十串羊肉串和两瓶雪花。
人生巅峰。
没有任何一本小说告诉你,拥有十几亿身家的富二代最快乐的时刻,是穿着拖鞋在路边摊滋啤酒的时候。
我快乐得都快忘了自己是个穿书者了。
直到**天。
门铃响了。
我以为是外卖。
打开门——
门口站着一个中年男人,西装革履,头发抹得锃亮,手腕上的金表在走廊灯光下晃得我眼疼。旁边跟着两个保镖模样的壮汉。
我记忆里有这张脸。
周鹤山,盛辉集团董事长,原书里沈辞得罪的第一个人。
原书剧情里,这位周总在第五章来找沈辞"谈合作",实际是挖坑——他拿了一份假合同骗沈辞签字,直接套走了沈家一个项目的控股权。
原主签了。
因为当时江映寒说了一句"你连周鹤山的合同都搞不定,还好意思说喜欢我"。
于是沈辞脑子一热,不看条款,大笔一挥签了。
亏了六千万。
现在周鹤山来了,嘴角挂着笑,眼底没有。
"沈少爷,好久不见。"
"周总。"我靠在门框上,没有让他进去的意思。
他的视线扫过我身上的皱巴巴T恤和大裤衩,笑容深了几分。
这种
死寂。
沈国梁嘴张着,喉结上下滚了两回,愣是没吐出一个字。
我转头看向江映寒。
这位冰山女总裁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——眉心拧出一条浅浅的竖纹,瞳孔微缩,像是在重新处理一条超出她认知范围的数据。
"沈辞。"她开口了,声音很冷,也很稳,"你想清楚了?"
"想了一宿。"
"你之前——"
"之前是我脑子有病。"我起身,拍了拍裤子上不存在的灰,"现在治好了。"
我朝门口走。
"你给我站住!"沈国梁在身后拍桌子,桌上的茶具跳起来又落下,碎了一个杯盖。
我没停。
推开门之前,我回头看了一眼。
江映寒坐在那里,杯子已经放下了,手指搭在膝盖上,指尖攥紧了裙摆的布料。
只有一秒。
她松开了。
脸上重新挂回那副"一切尽在掌控"的表情。
但我看到了。
那一秒的攥紧。
有意思。你被人追了三年不稀罕,现在被人甩了,反而在意了。
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。
我沈辞,现在唯一的人生目标,就是回家把原主充值了三万块的游戏号找回来。
我走出沈家大门的时候,阳光很好。
风吹过来,卫衣的**翻了一下。
我伸了个懒腰,骨节嘎吱作响。
上辈子加班猝死。
这辈子——
爷要躺平。
出门打车的时候,手机震了。
一条微信,来自一个备注名叫"壮哥"的人。
辞哥!你真退婚了?!整个圈子都炸了!你上热搜了兄弟!!
附带一个链接,标题是——
《沈家太子爷当众退婚,**女总裁疑被甩》
评论区第一条:这男的之前不是舔狗吗?什么情况?
第二条:装的吧,过两天又跪着回去了。
第三条:赌五毛钱,三天之内复合。
我把手机揣回兜里。
三天?
开什么玩笑。
三十年都不可能。
我这条命,可就指望着离她远点了。
第二章
退婚的消息像台风过境一样扫遍了整个东海市富豪圈。
我知道这件事的传播速度,因为在我到家换好拖鞋、打开冰箱拿出一罐冰可乐的四十五秒内,手机响了十七次。
三个未接来电来自沈家的亲戚,四条微信来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"朋友",剩下的全是壮哥赵大壮发来的六十秒语音轰炸。
我把手机调了静音,打开电视,往沙发上一瘫。
啊。
这才是人过的日子。
原主的公寓在东海市中心,一百八十平,落地窗正对着城市天际线。可这个冤大头花了四千万买了这套房,目的不是为了住——是因为从这扇窗户能看到**大厦的顶楼。
病得不轻。
我喝了口可乐,打嗝。
把窗帘拉上了。
接下来的三天,我过得像一条退休的咸鱼。
第一天,睡到中午,点了四份外卖,把原主的游戏号找了回来。
第二天,去楼下超市买了一箱泡面和两提啤酒,在家看了一整天综艺。
第三天,穿着大裤衩和人字拖去小区门口的**摊,花了八十三块钱吃了二十串羊肉串和两瓶雪花。
人生巅峰。
没有任何一本小说告诉你,拥有十几亿身家的富二代最快乐的时刻,是穿着拖鞋在路边摊滋啤酒的时候。
我快乐得都快忘了自己是个穿书者了。
直到**天。
门铃响了。
我以为是外卖。
打开门——
门口站着一个中年男人,西装革履,头发抹得锃亮,手腕上的金表在走廊灯光下晃得我眼疼。旁边跟着两个保镖模样的壮汉。
我记忆里有这张脸。
周鹤山,盛辉集团董事长,原书里沈辞得罪的第一个人。
原书剧情里,这位周总在第五章来找沈辞"谈合作",实际是挖坑——他拿了一份假合同骗沈辞签字,直接套走了沈家一个项目的控股权。
原主签了。
因为当时江映寒说了一句"你连周鹤山的合同都搞不定,还好意思说喜欢我"。
于是沈辞脑子一热,不看条款,大笔一挥签了。
亏了六千万。
现在周鹤山来了,嘴角挂着笑,眼底没有。
"沈少爷,好久不见。"
"周总。"我靠在门框上,没有让他进去的意思。
他的视线扫过我身上的皱巴巴T恤和大裤衩,笑容深了几分。
这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