充电桩一锁,整栋楼都疯了
样?吓死人了。”
底下的回复炸开了锅。
“贴的什么东西啊?看不清楚。”
“好像是罚单?但小区里哪来的罚单。”
“放大看了一下,好像不是罚单,是手写的纸条,**的纸。”
幸福花开王姐又发了一条:“不是罚单,是**的便利贴,上面写着‘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力属于违法行为’什么的,贴了一车都是,挡风玻璃上贴了七八张。我儿子早上出车的时候吓了一大跳。”
群里沉默了几秒钟。
一个昵称叫“3栋陈哥”的人回了句:“你用了别人的电吧?”
幸福花开王姐秒回:“都是邻居,借一下怎么了?又不是不给钱。”
“那你给钱了吗?”
幸福花开王姐没回这句话,而是另起一条:“我也不是不懂规矩的人,上回在**碰见苏小姐我还跟她打招呼了呢。她说可以借我用,现在又来贴这些东西,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?”
我盯着这条消息看了三遍。
我什么时候说过可以借她用?
我截图,保存。
然后打了一行字发出去——
“@幸福花开王姐 我没有说过可以借您使用充电桩。我们唯一一次面对面交流是1月12号,您提出每月支付50元电费换取无限使用充电桩,我当时明确拒绝了您。有监控录音为证。”
发送。
群里安静了。
大概过了十秒钟,幸福花开王姐的头像亮了一下。
“苏小姐你什么意思啊?我说50块是开玩笑的,你看你,还当真了。再说了你那么有钱还在乎这点电费?大家都是邻居,抬头不见低头见的,何必把关系搞这么僵呢?”
我打字:“您未经授权使用我的充电桩属于窃电,我在充电桩上贴提示纸条是合***。如果您继续使用,我保留报警的**。”
发完,我不再看群,起来洗漱。
豆豆已经醒了,坐在床上喊妈妈。我给她换好衣服,扎了俩小辫子,做了鸡蛋饼当早餐。我妈打电话来问今天还去不去公园,我说去,下午去。
出门的时候,电梯里碰见周阿姨。
周阿姨看着我,欲言又止。等电梯到了一楼她才开口:“小苏啊,群里那个事……王大妈那个人吧,嘴碎,爱占点**宜,但心眼不坏。你别跟她一般见识。”
我笑了:“周阿姨,**不叫占**宜。”
“嗐,什么偷不偷的,多难听——”
“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三条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**的,构成**罪。”我顿了一下,“虽然87.4度电的金额够不上刑事立案标准,但民事责任是跑不掉的。”
周阿姨张了张嘴,没再说话。
下午在公园,豆豆在沙坑里玩得不亦乐乎,我坐在长椅上看手机。
业主群的消息已经99+了。
我翻了翻,风向开始分化。
有人站我:“私人充电桩被偷用肯定不行啊,支持业主**。”
有人和稀泥:“都是邻居,坐下来好好谈嘛,没必要闹太僵。”
有人开始翻王大**黑历史:“王姐,上回你家那快递柜的事还记得吗?把我的快递拆了说是看错了,里面的零食就剩一半了。”
王大妈在群里发了十几条长语音,我没点开听,只看文字总结——大意是她在小区住了八年了,从来没有被人这么欺负过,她容易吗,一个人拉扯大儿子,现在还要带孙子,五十几岁了还在给人做钟点工补贴家用,省吃俭用一辈子,就因为用了邻居几次充电桩,就被人家又是锁车又是贴条又是威胁报警,这世道还有没有天理了。
末尾,她@了我:“苏小姐,你说多少钱我给你,不差你这几个钱!”
我回了一个字:“好。”
群里又安静了。
过了很久,王大妈回了一条:“多少?”
我把充电记录截图发出去,下面附了简单的计算:“1月9日至1月16日,未授权用电87.4度,居民电价0.55元/度,共计48.07元。外加您儿子使用的转换插座属于私自改装用电设施,存在安全隐患,建议您尽快拆除。”
幸福花开王姐:“48块钱?苏小姐你可真会算。”
我:“微信还是支付宝?”
幸福花开王姐没再回我。
我在群里也保持了沉默,只是把完整
底下的回复炸开了锅。
“贴的什么东西啊?看不清楚。”
“好像是罚单?但小区里哪来的罚单。”
“放大看了一下,好像不是罚单,是手写的纸条,**的纸。”
幸福花开王姐又发了一条:“不是罚单,是**的便利贴,上面写着‘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力属于违法行为’什么的,贴了一车都是,挡风玻璃上贴了七八张。我儿子早上出车的时候吓了一大跳。”
群里沉默了几秒钟。
一个昵称叫“3栋陈哥”的人回了句:“你用了别人的电吧?”
幸福花开王姐秒回:“都是邻居,借一下怎么了?又不是不给钱。”
“那你给钱了吗?”
幸福花开王姐没回这句话,而是另起一条:“我也不是不懂规矩的人,上回在**碰见苏小姐我还跟她打招呼了呢。她说可以借我用,现在又来贴这些东西,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?”
我盯着这条消息看了三遍。
我什么时候说过可以借她用?
我截图,保存。
然后打了一行字发出去——
“@幸福花开王姐 我没有说过可以借您使用充电桩。我们唯一一次面对面交流是1月12号,您提出每月支付50元电费换取无限使用充电桩,我当时明确拒绝了您。有监控录音为证。”
发送。
群里安静了。
大概过了十秒钟,幸福花开王姐的头像亮了一下。
“苏小姐你什么意思啊?我说50块是开玩笑的,你看你,还当真了。再说了你那么有钱还在乎这点电费?大家都是邻居,抬头不见低头见的,何必把关系搞这么僵呢?”
我打字:“您未经授权使用我的充电桩属于窃电,我在充电桩上贴提示纸条是合***。如果您继续使用,我保留报警的**。”
发完,我不再看群,起来洗漱。
豆豆已经醒了,坐在床上喊妈妈。我给她换好衣服,扎了俩小辫子,做了鸡蛋饼当早餐。我妈打电话来问今天还去不去公园,我说去,下午去。
出门的时候,电梯里碰见周阿姨。
周阿姨看着我,欲言又止。等电梯到了一楼她才开口:“小苏啊,群里那个事……王大妈那个人吧,嘴碎,爱占点**宜,但心眼不坏。你别跟她一般见识。”
我笑了:“周阿姨,**不叫占**宜。”
“嗐,什么偷不偷的,多难听——”
“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三条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**的,构成**罪。”我顿了一下,“虽然87.4度电的金额够不上刑事立案标准,但民事责任是跑不掉的。”
周阿姨张了张嘴,没再说话。
下午在公园,豆豆在沙坑里玩得不亦乐乎,我坐在长椅上看手机。
业主群的消息已经99+了。
我翻了翻,风向开始分化。
有人站我:“私人充电桩被偷用肯定不行啊,支持业主**。”
有人和稀泥:“都是邻居,坐下来好好谈嘛,没必要闹太僵。”
有人开始翻王大**黑历史:“王姐,上回你家那快递柜的事还记得吗?把我的快递拆了说是看错了,里面的零食就剩一半了。”
王大妈在群里发了十几条长语音,我没点开听,只看文字总结——大意是她在小区住了八年了,从来没有被人这么欺负过,她容易吗,一个人拉扯大儿子,现在还要带孙子,五十几岁了还在给人做钟点工补贴家用,省吃俭用一辈子,就因为用了邻居几次充电桩,就被人家又是锁车又是贴条又是威胁报警,这世道还有没有天理了。
末尾,她@了我:“苏小姐,你说多少钱我给你,不差你这几个钱!”
我回了一个字:“好。”
群里又安静了。
过了很久,王大妈回了一条:“多少?”
我把充电记录截图发出去,下面附了简单的计算:“1月9日至1月16日,未授权用电87.4度,居民电价0.55元/度,共计48.07元。外加您儿子使用的转换插座属于私自改装用电设施,存在安全隐患,建议您尽快拆除。”
幸福花开王姐:“48块钱?苏小姐你可真会算。”
我:“微信还是支付宝?”
幸福花开王姐没再回我。
我在群里也保持了沉默,只是把完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