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试读
相恋**年,身为音乐**人的男友。
当着全工作室的面,拔掉了我的麦克风电源。
转头,他却把那首我熬了半个月写出的主打歌。
署上了新晋甜妹沈沁的名字。
沈沁站在他身边,娇滴滴地扯着他的衣角:
“砚舟哥,这可是姐姐的心血,我拿去唱真的合适吗?”
他反手握住沈沁的手,语气是连我都许久未曾听过的温柔:
“唱歌需要老天爷赏饭吃。这首歌只有给你唱,才能发挥出它最大的价值。”
说罢,他透过玻璃,瞥了我一眼:
“你不如认清现实,以后就在幕后给她录和音吧。”
结束录音后,我没有像往常那样红着眼眶去求他。
我抱起角落里那把陪了我七年的吉他。
去了大学城附近最破的一条地下通道。
我闭上眼睛,唱了那首本该是我的主打歌。
一曲终了,发现通道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站满了人。
有人在鼓掌,有人往琴盒里放钱。
一个背着吉他的男孩对我说:
“姐姐,你唱得真好,比那个甜妹的原版有感情多了。”
我愣在原地。
看着琴盒里那些零碎的纸币,突然释怀地笑了。
此刻我才明白,不是我的嗓子废了,是他从来就没想让我开口。
而我拼命想唱好每一个高音,不过是为了让他多看我一眼。
现在,我不想再为他唱一个字了。
......
相恋四年,我学会了把自尊碾碎了咽下去。
沈沁的专辑录了三天,我在录音棚隔壁的调音间待了三天。
不是**,是递水、调设备。
曾经属于我的工位被贴上了她的名字贴。
工作室的人看我的眼神从同情变成了习以为常,好像我生来就是干这个的。
那天下午录最后一首和音。
我唱了三遍,每一遍都被打断。
“收着点,”
调音台后面的陈砚舟摘下耳机。
“这是给沈沁的陪衬,别喧宾夺主。”
他听了两秒,点了点头,继续拉推子。
沈沁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,穿着我上周在商场橱窗前看了很久没舍得买的卫衣。
她歪着头看我,忽然笑了:
“砚舟哥,我觉得姐姐好厉害哦,那种委屈巴巴的声音好有质感。”
陈砚舟没接话,手指在键盘上敲了几个**。
我攥紧手里的话筒,指节发白。
晚上,沈沁说要吃城南那家只开夜市的烤红薯。
外面下着雨,陈砚舟看了眼窗外,转过来对我说:
“你去买吧,她明天还有通告。”
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。
今天我的嗓子一直不太对劲,断断续续地咳了一整天。
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。
说什么呢?说我嗓子疼?
在他眼里,我的声音早就不值钱了。
我去买了。
冒雨来回四十分钟,把滚烫的烤红薯递到沈沁手里的时候。
她和陈砚舟正在聊一首新歌的编曲。
“砚舟哥,这首歌我真的好喜欢,可惜不是给我写的。”
陈砚舟看了我一眼。
那一眼很短,短到我差点以为是我的错觉。
他说:“以后会有的。”
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句话。
我们在一起的四年里,我写了三十七首歌。
他选了最好的八首,说要好好做,最后全部给了别人。
他说我的咬字太硬,说我唱歌的时候眼睛里没有讨好听众的东西。
我曾经以为他说的是对的。
所以拼命练,拼命改,拼命把自己变成一个不是自己的人。
但在地下通道里,那些陌生人给我的掌声告诉我,我唱歌不是没有人听。
他说这周五要约我谈谈新专辑的事。
不是给我做专辑。
是让我参与**沈沁的第二张专辑。
可我发现自己站在录音棚门口,还是推开了那扇门。
不是舍不得他。
是舍不得那个曾经为了写出一首好歌可以三天不合眼的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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