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试读
甘南,**十七天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,但程暮确实忘了。他只是在某个光线穿过窗棂的时刻醒来,看见木头天花板上那道熟悉的裂缝从东边爬向西边,就知道——又一个白天开始了。。这是他昨晚睡前数的。用指甲在窗台上刻了一道痕迹,和前面四十六道排在一起,歪歪扭扭的,像一群迷路的蚂蚁。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刻,可能是怕某天醒来连天数都忘了,那他就真的从时间里掉出去了。。——柏枝、青稞、酥油混在一起,被火点燃后生出一种青白色的烟,不急不慢地穿过院子,从门缝底下钻进来,缠住他的脚踝。刚到的那几天他觉得呛,现在习惯了,甚至会在闻到的时候多躺一会儿,因为那股味道意味着今天没有任何事必须做。。。通告、片场、采访、航班、红毯、收工后的健身、深夜的剧本围读、凌晨的妆发——他的时间被切割成以小时为单位,每一格都填满了别人需要他做的事。经纪人发给他的行程表用不同颜色标记优先级,红色是“绝对不能推”,**是“尽量协调”,绿色是“可以谈”。他看了十年那些颜色,后来闭上眼睛都能想象出那一格一格的色块,像一堵永远刷不完的墙。。,木板床发出一声闷响。这间民宿的床硬得像在提醒你:你不需要舒服,你需要醒着。床单是粗布的,洗了太多次,边角起了毛球,颜色从白色褪成了米黄。枕头只有一拳高,没有记忆棉,没有分区设计,没有任何人体工学的考量。他第一晚落枕了,第三晚就好了,第七晚开始觉得——也许以前的枕头都太软了,软到让他以为自己睡得很好,其实从来没有真正醒过来。。不知道是什么鸟,叫声不婉转,短促,像在骂人。他听了好几天才习惯,现在觉得比任何闹钟都好听。闹钟是冷的,鸟是活的。,赤脚踩在地上。水泥地,没有地毯,凉意从脚底窜上来,像一针轻微的提醒:你活着,你在一个叫甘南的地方,今天是你在甘南的**十七天。,水是冰的,从地底下抽上来,带着一种说不清的矿物质味。他用冷水洗脸的时候会在心里数——一、二、三——然后猛地抬头,看镜子里的自己。。这是最明显的变化。下颌线以前被化妆师夸过“适合上镜”,现在更锋利了,锋利到有点像刀片。颧骨也突出来了,眼窝深了一些,嘴唇干裂起皮,因为没有涂润唇膏的习惯——以前有人帮他涂,化妆师会在镜头开拍前最后一步用指腹把润唇膏抹上去,动作快得像做手术。,刘海盖住眉毛,后面的发尾翘起来,因为没有造型师帮他剪。他不知道该去哪里剪头发,也不想问。头发长就长吧,反正没有人拍他。
不,也许有人拍。上周他去镇上买糌粑的时候,有个游客多看了他两眼,他心里一紧,下意识把帽檐往下拉了拉。但那人只是看了一眼就走了,大概觉得他只是个晒黑了的普通**,不是那个在热搜上消失了的名字。
那种感觉很奇怪。一方面他松了一口气,另一方面——他不想承认——有一点点失落。
他对着镜子骂了自己一句:“有病。”
院子里没有人。舅舅(丹增的舅舅,所有人都跟着叫舅舅)去镇上采购了,丹增在喂马,卓玛吉昨天回了自己家。整个民宿只有他一个客人。这间民宿一共四间房,两间空着,一间住着他,另一间堆杂物。舅舅说旺季的时候房间不够住,现在是淡季,有时候一个客人都没有。
程暮就是那个“有时候”。
他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。舅舅在墙角放了一把旧藤椅,藤条断了几根,坐着有点硌,但他已经习惯了。他就坐在那儿,看天。
甘南的天和**的天不一样。这不是废话——是真的不一样。**的天是高楼之间的缝隙,是被切割过的,你得仰起头、越过玻璃幕墙、避开霓虹灯牌的余光,才能看到一小块蓝色,而且那种蓝色总是灰蒙蒙的,像被洗了太多次的牛仔裤。甘南的天是完整的,从这边的山到那边的山,一整块穹顶扣下来,蓝得不像真的,蓝得像有人在画布上调了太多次色,最后干脆放弃调了,直接用了最纯的那一格。
云走得慢。这是另一个发现。**的云被风吹得像在赶飞机,一大团一大团地从西边滚到东边,你低头看一秒手机再抬头,已经换了一拨了。这里的云像是在散步,不,像是在走一条不需要赶到的路。它们慢到你可以给每一朵取名字——那朵像狮子,那朵像酥油茶碗,那朵像一个人躺下来闭着眼睛。
程暮给最后一朵取名叫“程暮”。因为他觉得那朵云也是躺着的,也是闭着眼睛的,也不知道自己要飘到哪里去。
他笑了一下,嘴角有点涩。太久没笑了,脸部的肌肉不太配合。
手机在房间的枕头底下。
他已经关机整整四十六天了。不,四十六天前他关的机,今天是**十七天,所以他关机四十六天整——不,**十六天他也没开,所以是四十六天。他的数学一直不好。
把手机卡***扔掉是在兰州机场。他记得那个动作——指甲抠开后盖(那部旧手机的电池还是可拆卸的,他没换新手机,因为新手机的卡槽要用针戳,他不喜欢),取出那张比指甲盖还小的芯片,两根手指捏着,悬在垃圾桶上方。
他捏了大概十秒钟。
然后松手。
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犹豫那十秒。那张卡里存着过去十年所有的***——经纪人的私人号码、助理的、化妆师的、导演的、制片人的、那个人的。号码是号码,不是人。他告诉自己。但他还是犹豫了。
后来他落在垃圾桶里了,发出一声很小很小的响声,像一粒沙掉进海里。
手机里还有一张卡,是他出发前在机场便利店买的临时号码,没有通讯录,没有聊天记录,没有云端备份,什么都没有。干净的,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。
他没有把这个号码告诉任何人。
所以四十六天来,没有人能打电话找到他。
但他一直没关机。手机就放在枕头底下,电量从百分之四十八掉到百分之三十六,然后一直维持在那个数字附近——因为他关了所有**程序,断了Wi-Fi和移动数据,把屏幕亮度调到最低。它像个沉睡的、心跳很慢的动物。
今天早上他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,把手伸到枕头底下,摸到手机冰凉的金属壳,把它抽出来。
屏幕黑着。他按了一下电源键,屏幕亮了,显示锁屏界面。
那张壁纸是他在**拍的最后一张照片——从公寓窗户望出去的夜景,万家灯火,每一盏灯后面都有一个他没见过的人。他曾经觉得那样的城市很迷人,现在再看,只觉得挤。
他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,然后把手指放在指纹识别区。
手机震动了一下,解锁了。
主屏幕空空荡荡。他把所有APP都整理进了文件夹,只留了电话、短信、相机和备忘录在首页。那些文件夹他一个都不想打开——微博、微信、Instagram、Face*ook、Twitter,每一个都是一扇门,门后面站着成千上万的人,手里拿着放大镜、刀子、或者两者兼有。
他没有打开任何社交APP。
但他打开了短信。
收件箱里躺着三百多条未读消息。他以为四十六天过去,这个世界已经把他忘了,但显然没有。数字不会骗人——三百二十七条。他把屏幕往下滑,只看了发件人的名字,没有点开任何一条。
经纪人的名字出现了十七次。从“你到哪了”到“接电话”到“你好自为之”到后面几条连内容都没显示全的……他滑过去。
林晓川的名字出现了十二次。第一条是“你去哪了”,第二条是“***倒是回我啊”,第三条是“程暮你还好吗”,**条是“我查到你飞兰州的航班了”,第五条是“你到底在想什么”,第六条是“我不会告诉别人的你回我一下就行”,后面还有几条他没数,但每一条都是不同的日期,说明那个人每天都在发。
他停在“你好自为之”那条上。
经纪人发来的。他记得那条消息是在机场的时候收到的,他当时已经拔了卡,但手机连了机场Wi-Fi,消息还是进来了。他看完之后把手机关了,从此再也没开过。
你好自为之。
四个字。没有标点符号。像一个句号,但不是句号,是一种终结。他认识这个经纪人八年了,从选秀出道就是这个人带他,一起吃过三十块钱的盒饭,一起在片场熬过四十八小时不睡,一起在颁奖典礼**等结果,那个人在他耳边说“没事,明年还有机会”。八年。最后变成这四个字。
他不怪他。真的不怪。他知道经纪人有经纪人的难处——公司给的压力、投资方的质问、广告商的索赔、竞争对手的落井下石。每一个人都在等程暮表态,等他说“那不是我男朋友/女朋友”,或者说“是的我们在恋爱”,或者随便说什么,只要能给一个方向,一个可以操作的文本。但程暮什么都没说。不是不想说,是不会说。因为如果说“只是朋友”,那就是在否定那七年的重量;如果说“是恋人”,那就是把那个人推到聚光灯下,而那个人从来没有同意过被看见。
所以他选择了闭嘴。
闭嘴的代价就是这四个字。
他盯着屏幕,拇指悬在“你好自为之”上方,没有点开。他不需要点开,他已经把每一个字都刻进了脑子里。
他退出短信,打开相册。
相册最后一张照片是在甘南拍的——不是他拍的,是丹增拍的。那天教程增用单反,丹增拍的第一张就是他。他坐在院子里,没有笑,没有化妆,穿着起球的灰色卫衣,头发乱糟糟的,眼神放空,看起来像一个完全陌生的人。
他看了那张照片三十秒,然后关掉了。
不是不忍心看,是觉得那张照片里的人不是程暮。程暮是会笑的,是会对着镜头微微侧脸的,是知道哪边脸更上相的,是在任何时候被抓拍都能保持下颌线紧致的。这张照片里的人什么都不在乎,不在乎角度,不在乎光线,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。
那这个人是谁?
他把手机翻过去扣在膝盖上,抬头看天。
那朵叫“程暮”的云已经散了,变成了一片薄薄的雾气一样的痕迹,再过一会儿大概就彻底消失了。
他想:人是不是也这样?散了就散了,剩下一点点痕迹,然后连痕迹都没有了。
“吃饭了。”
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。丹增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院子门口,手里端着一个托盘,上面有一碗粥、两个馒头、一小碟咸菜。丹增穿着那件褪色的藏青色外套,袖子挽到手肘,露出晒得黝黑的小臂。
程暮转过头,看着丹增。丹增的汉语还是那样,简短到近乎吝啬,但语气已经没有最开始那么紧了。最初那几周,丹增说话像在完成任务——快速、紧张、眼神躲闪,说完就走,好像多说一个字会扣钱。现在他会多站一会儿,偶尔在程暮说“谢谢”之后点个头,虽然还是不笑。
程暮站起来接过托盘:“谢谢。”
丹增点头,但没有马上走。他站在那儿,看了一眼程暮手里的手机,又看了一眼程暮的脸,然后问了程暮一个问题。
“你哭了?”
程暮摸了一下自己的脸。干的。没有眼泪。
“没有,”他说,“为什么问?”
丹增想了想,好像在斟酌汉语的用词。过了几秒他说:“你的眼睛……红了。”
程暮愣住了。他把手机翻过来看了一下屏幕——黑屏的反射里,他的眼眶确实泛红,睫毛有一点湿。
他刚才看“你好自为之”的时候。
“没事,”程暮说,“风吹的。”
甘南的风确实大,但这个院子里今天没有风。丹增没有拆穿他,只是“嗯”了一声,转身走了。
走到厨房门口的时候,丹增停了一下,没回头,声音不大:“粥还热。”
然后他进去了。
程暮端着一碗热粥站在院子里,秋天的风终于来了,吹过经幡,发出扑簌扑簌的声响,像什么东西在翻页。
他把粥喝完了。
馒头也吃了。
咸菜很咸,但他全吃了。
然后他端着空碗去厨房,在门口听见丹增在跟舅舅说话,藏语,他听不懂。但他听懂了两个词的发音——“程暮”和一句他查过很多遍的藏语。
那句话的大概意思是:他会好的。
他不知道自己是听懂了,还是只是想听懂。
回到房间,他拿着手机坐在床边,想了很久,最后做了一件事——给林晓川回了一条消息。
就两个字:“甘南。”
发送之前他盯着这两个字看了半分钟,觉得这不像一条消息,更像一个坐标,一个“我还活着”的信号。
他按了发送。
然后把手机翻过来扣在床上,躺下去,闭上眼睛。
四十七天来他第一次给这个世界发出了一个声音。
很小,像一粒沙掉进海里。
但至少,它响了。
不,也许有人拍。上周他去镇上买糌粑的时候,有个游客多看了他两眼,他心里一紧,下意识把帽檐往下拉了拉。但那人只是看了一眼就走了,大概觉得他只是个晒黑了的普通**,不是那个在热搜上消失了的名字。
那种感觉很奇怪。一方面他松了一口气,另一方面——他不想承认——有一点点失落。
他对着镜子骂了自己一句:“有病。”
院子里没有人。舅舅(丹增的舅舅,所有人都跟着叫舅舅)去镇上采购了,丹增在喂马,卓玛吉昨天回了自己家。整个民宿只有他一个客人。这间民宿一共四间房,两间空着,一间住着他,另一间堆杂物。舅舅说旺季的时候房间不够住,现在是淡季,有时候一个客人都没有。
程暮就是那个“有时候”。
他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。舅舅在墙角放了一把旧藤椅,藤条断了几根,坐着有点硌,但他已经习惯了。他就坐在那儿,看天。
甘南的天和**的天不一样。这不是废话——是真的不一样。**的天是高楼之间的缝隙,是被切割过的,你得仰起头、越过玻璃幕墙、避开霓虹灯牌的余光,才能看到一小块蓝色,而且那种蓝色总是灰蒙蒙的,像被洗了太多次的牛仔裤。甘南的天是完整的,从这边的山到那边的山,一整块穹顶扣下来,蓝得不像真的,蓝得像有人在画布上调了太多次色,最后干脆放弃调了,直接用了最纯的那一格。
云走得慢。这是另一个发现。**的云被风吹得像在赶飞机,一大团一大团地从西边滚到东边,你低头看一秒手机再抬头,已经换了一拨了。这里的云像是在散步,不,像是在走一条不需要赶到的路。它们慢到你可以给每一朵取名字——那朵像狮子,那朵像酥油茶碗,那朵像一个人躺下来闭着眼睛。
程暮给最后一朵取名叫“程暮”。因为他觉得那朵云也是躺着的,也是闭着眼睛的,也不知道自己要飘到哪里去。
他笑了一下,嘴角有点涩。太久没笑了,脸部的肌肉不太配合。
手机在房间的枕头底下。
他已经关机整整四十六天了。不,四十六天前他关的机,今天是**十七天,所以他关机四十六天整——不,**十六天他也没开,所以是四十六天。他的数学一直不好。
把手机卡***扔掉是在兰州机场。他记得那个动作——指甲抠开后盖(那部旧手机的电池还是可拆卸的,他没换新手机,因为新手机的卡槽要用针戳,他不喜欢),取出那张比指甲盖还小的芯片,两根手指捏着,悬在垃圾桶上方。
他捏了大概十秒钟。
然后松手。
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犹豫那十秒。那张卡里存着过去十年所有的***——经纪人的私人号码、助理的、化妆师的、导演的、制片人的、那个人的。号码是号码,不是人。他告诉自己。但他还是犹豫了。
后来他落在垃圾桶里了,发出一声很小很小的响声,像一粒沙掉进海里。
手机里还有一张卡,是他出发前在机场便利店买的临时号码,没有通讯录,没有聊天记录,没有云端备份,什么都没有。干净的,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。
他没有把这个号码告诉任何人。
所以四十六天来,没有人能打电话找到他。
但他一直没关机。手机就放在枕头底下,电量从百分之四十八掉到百分之三十六,然后一直维持在那个数字附近——因为他关了所有**程序,断了Wi-Fi和移动数据,把屏幕亮度调到最低。它像个沉睡的、心跳很慢的动物。
今天早上他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,把手伸到枕头底下,摸到手机冰凉的金属壳,把它抽出来。
屏幕黑着。他按了一下电源键,屏幕亮了,显示锁屏界面。
那张壁纸是他在**拍的最后一张照片——从公寓窗户望出去的夜景,万家灯火,每一盏灯后面都有一个他没见过的人。他曾经觉得那样的城市很迷人,现在再看,只觉得挤。
他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,然后把手指放在指纹识别区。
手机震动了一下,解锁了。
主屏幕空空荡荡。他把所有APP都整理进了文件夹,只留了电话、短信、相机和备忘录在首页。那些文件夹他一个都不想打开——微博、微信、Instagram、Face*ook、Twitter,每一个都是一扇门,门后面站着成千上万的人,手里拿着放大镜、刀子、或者两者兼有。
他没有打开任何社交APP。
但他打开了短信。
收件箱里躺着三百多条未读消息。他以为四十六天过去,这个世界已经把他忘了,但显然没有。数字不会骗人——三百二十七条。他把屏幕往下滑,只看了发件人的名字,没有点开任何一条。
经纪人的名字出现了十七次。从“你到哪了”到“接电话”到“你好自为之”到后面几条连内容都没显示全的……他滑过去。
林晓川的名字出现了十二次。第一条是“你去哪了”,第二条是“***倒是回我啊”,第三条是“程暮你还好吗”,**条是“我查到你飞兰州的航班了”,第五条是“你到底在想什么”,第六条是“我不会告诉别人的你回我一下就行”,后面还有几条他没数,但每一条都是不同的日期,说明那个人每天都在发。
他停在“你好自为之”那条上。
经纪人发来的。他记得那条消息是在机场的时候收到的,他当时已经拔了卡,但手机连了机场Wi-Fi,消息还是进来了。他看完之后把手机关了,从此再也没开过。
你好自为之。
四个字。没有标点符号。像一个句号,但不是句号,是一种终结。他认识这个经纪人八年了,从选秀出道就是这个人带他,一起吃过三十块钱的盒饭,一起在片场熬过四十八小时不睡,一起在颁奖典礼**等结果,那个人在他耳边说“没事,明年还有机会”。八年。最后变成这四个字。
他不怪他。真的不怪。他知道经纪人有经纪人的难处——公司给的压力、投资方的质问、广告商的索赔、竞争对手的落井下石。每一个人都在等程暮表态,等他说“那不是我男朋友/女朋友”,或者说“是的我们在恋爱”,或者随便说什么,只要能给一个方向,一个可以操作的文本。但程暮什么都没说。不是不想说,是不会说。因为如果说“只是朋友”,那就是在否定那七年的重量;如果说“是恋人”,那就是把那个人推到聚光灯下,而那个人从来没有同意过被看见。
所以他选择了闭嘴。
闭嘴的代价就是这四个字。
他盯着屏幕,拇指悬在“你好自为之”上方,没有点开。他不需要点开,他已经把每一个字都刻进了脑子里。
他退出短信,打开相册。
相册最后一张照片是在甘南拍的——不是他拍的,是丹增拍的。那天教程增用单反,丹增拍的第一张就是他。他坐在院子里,没有笑,没有化妆,穿着起球的灰色卫衣,头发乱糟糟的,眼神放空,看起来像一个完全陌生的人。
他看了那张照片三十秒,然后关掉了。
不是不忍心看,是觉得那张照片里的人不是程暮。程暮是会笑的,是会对着镜头微微侧脸的,是知道哪边脸更上相的,是在任何时候被抓拍都能保持下颌线紧致的。这张照片里的人什么都不在乎,不在乎角度,不在乎光线,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。
那这个人是谁?
他把手机翻过去扣在膝盖上,抬头看天。
那朵叫“程暮”的云已经散了,变成了一片薄薄的雾气一样的痕迹,再过一会儿大概就彻底消失了。
他想:人是不是也这样?散了就散了,剩下一点点痕迹,然后连痕迹都没有了。
“吃饭了。”
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。丹增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院子门口,手里端着一个托盘,上面有一碗粥、两个馒头、一小碟咸菜。丹增穿着那件褪色的藏青色外套,袖子挽到手肘,露出晒得黝黑的小臂。
程暮转过头,看着丹增。丹增的汉语还是那样,简短到近乎吝啬,但语气已经没有最开始那么紧了。最初那几周,丹增说话像在完成任务——快速、紧张、眼神躲闪,说完就走,好像多说一个字会扣钱。现在他会多站一会儿,偶尔在程暮说“谢谢”之后点个头,虽然还是不笑。
程暮站起来接过托盘:“谢谢。”
丹增点头,但没有马上走。他站在那儿,看了一眼程暮手里的手机,又看了一眼程暮的脸,然后问了程暮一个问题。
“你哭了?”
程暮摸了一下自己的脸。干的。没有眼泪。
“没有,”他说,“为什么问?”
丹增想了想,好像在斟酌汉语的用词。过了几秒他说:“你的眼睛……红了。”
程暮愣住了。他把手机翻过来看了一下屏幕——黑屏的反射里,他的眼眶确实泛红,睫毛有一点湿。
他刚才看“你好自为之”的时候。
“没事,”程暮说,“风吹的。”
甘南的风确实大,但这个院子里今天没有风。丹增没有拆穿他,只是“嗯”了一声,转身走了。
走到厨房门口的时候,丹增停了一下,没回头,声音不大:“粥还热。”
然后他进去了。
程暮端着一碗热粥站在院子里,秋天的风终于来了,吹过经幡,发出扑簌扑簌的声响,像什么东西在翻页。
他把粥喝完了。
馒头也吃了。
咸菜很咸,但他全吃了。
然后他端着空碗去厨房,在门口听见丹增在跟舅舅说话,藏语,他听不懂。但他听懂了两个词的发音——“程暮”和一句他查过很多遍的藏语。
那句话的大概意思是:他会好的。
他不知道自己是听懂了,还是只是想听懂。
回到房间,他拿着手机坐在床边,想了很久,最后做了一件事——给林晓川回了一条消息。
就两个字:“甘南。”
发送之前他盯着这两个字看了半分钟,觉得这不像一条消息,更像一个坐标,一个“我还活着”的信号。
他按了发送。
然后把手机翻过来扣在床上,躺下去,闭上眼睛。
四十七天来他第一次给这个世界发出了一个声音。
很小,像一粒沙掉进海里。
但至少,它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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