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
书名:在帕拉迪岛成王的日子  |  作者:杨万策  |  更新:2026-06-08
松露计划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莎夏兴致很高,毕竟松露等于钢币,而钢币则等于肉、肉、以及好多肉。,她发挥起敏锐的五感,主动加入了挖松露的队伍。,洛伦挖,两人很快就将树下这一窝松露悉数找到。“一共……四颗。”,脸凑过去深吸一口气:“咳咳咳!野猪……松,额松露还是蛮好找的嘛,每天这么多,一年下来就上百公斤了,能换多少肉吃啊!”,但还是兴奋地说道。“不是这么算的,只是运气好而已。”,看着莎夏将松露用布条包好,塞进她随身携带的皮袋子之中。:“松露一般只在深秋成熟,必须在大雪封山前的两个月内集中采收,每年产量能有十公斤都是好的。,一共有不到半斤,价值应该是10钢币左右。”,毕竟他不知道“野猪果”这种东西,居然价值连城。,要是之前顺手采集一些就好了。,往常也很少能遇到,通常只是在围猎野猪之后偶然碰到过,顿时,心里好受了很多。,让淘淘嗅了嗅,训练它去试着寻找。,这只勃拉克猎犬在风中环顾四周,迷茫地吐出舌头。
洛伦也有点奇怪,他掌握的知识里,猎犬经过简易训练就能寻找到松露。
前世刷的短视频中,猎犬在一天内能找到一公斤的松露,让它们的主人满脸笑容,不知道为什么淘淘就如此挫败。
可他却不知道,现代松露营地和野采松露在难度上有明显区别。
首先就是生长位置均有标注,其次会针对性给施加营养素,同时猎犬也是身经百战的老手。
不过也不能怪洛伦,书本上学习知识和实践应用存在很大区别,属于是知识盲区了。
他只好跟莎夏说了松露生长的树种,带着淘淘盯着橡树和椴树去找,挨个让狗子去嗅,他自己也是挨个扒开落叶去分辨土壤。
这种笨办法效率不高,一个小时左右找了不到一百棵树,还没深入山林,仅仅是探了一座山的迎风坡的一小半。
直到太阳几乎全部落山,洛伦瞪得眼睛酸痛,才又找到一窝松露,细挖之下只有两颗。
莎夏想要再深挖,看看还有没有。
洛伦制止了她:“深挖会破坏松露的菌丝根系,说不定来年就不长了,还是要长远打算。”
说着,他让莎夏用碎布条给这棵树扎了个明显的记号。
“我们之后再来就知道这里挖过了,每次路过修葺一下标记,明年这时候不用找就可以直接挖。”洛伦笑着道。
“好了,孩子们,我们先把收获带回去,有什么事明天再说。”
布劳斯先生看了看已经昏暗的林子,对两个孩子说道。
黑夜中山林的危险性自然不必多说,即便是最老练的猎人也不愿意在山里**。
“……好吧。”莎夏有些不情愿。
她也明白这个道理,于是蹲下抱住淘淘,手指轻点它湿漉漉的鼻头:“小淘淘辛苦了呀,我们回去再吃点好吃的好不好?”
狗子给面子地摇摇尾巴,舔了舔她的脸。
“哪里有吃的让你吃,不是吃过晚饭了吗?”布劳斯先生看着吃货女儿,无奈地捂住了额头。
洛伦看着温馨的画面,感觉自己有些格格不入。
上辈子就是孤儿,这辈子开局还是近似孤儿。
他原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独自一人,却没想到看到布劳斯父女情深,还是会有所触动。
“你站在那里干什么呢,洛伦,动起来让身子暖和起来,小心感冒了。”
布劳斯先生看向洛伦,提醒道。
“哦,好的,好的,谢谢布劳斯先生。”洛伦愣了一下,急忙道谢,
“你总是这么礼貌,这是美德,不过听着显得我们不熟悉,好像每天都是第一次见面。”
布劳斯先生摆摆手:“叫我叔叔就可以了,总是先生先生的,我还以为自己变成镇上的男爵大人了。”
“好的……布劳斯,呃,好的,叔叔。”洛伦眼眶一热,鼻尖酸酸的。
他自诩心智成熟,在情感方面却像个小孩子。
洛伦在这一刻才想明白一件事:
自己总想着做什么贡献,让布劳斯一家接纳自己,能有地方住,有东西吃。
却没想到这家人已经将他当成了自家人,是在等他卸下心防,给他熟悉和适应的时间。
回去路上,布劳斯先生展示出了他精湛的射击水平,打下了两只肥肥的野鸭。
这看得洛伦羡慕不已,他是知道《巨人》后期要打现代战争(一战科技)的,掌握一手好枪法必不可少。
布劳斯先生看出了洛伦的渴望,不过他还在犹豫,毕竟射击可以打猎也可以伤人,他害怕洛伦一个孩子学去了会滥用。
莎夏却是满不在乎地拍了拍洛伦的肩膀:“我教你就好了,不过这个很看天分,能不能学会看你自己啦~”
……
第二天一早,洛伦照常起床,前往布劳斯家的厨房领取到了早餐。
仍然是半块黑麦面包,三颗水煮土豆和一段香肠。
就在拿着食物往出走时,洛伦注意到莎夏正跟收割工因为分量问题扯着皮,肉眼可见地无精打采。
见洛伦回头看来,她目光一亮,垫脚将视线越过收割工,朝洛伦打起了招呼:“洛伦,快过来帮帮忙,你们认识的对吧?”
洛伦眼角有些抽搐,这让他咋跟人家说。
“约翰大叔,你那把斧子我修好了,吃完早饭上我那里取吧。”他只能想办法找辙打岔了。
说着,他拉着约翰,走出了厨房。
这位收割工名叫约翰·布莱克,就是在山道上驱赶群狼,救下洛伦的那一位。
他人高马大的,看起来凶狠,实际上是个热心肠。
几天前他的斧头柄彻底烂掉了,而村里的铁匠木匠被宪兵团征召去打农具,忙得不可开交,哪里有功夫做没钱赚的修理工作。
正好,洛伦前世的爷爷是一位铁匠,老手艺人,他在儿时跟随着爷爷做过一段活,还算会一点,便找约翰要来斧头,想着尝试一下。
到了门口,洛伦往屋里探头,发现莎夏没再关注,才放心站定。
“小洛伦,这事你别管,我也不是针对小莎夏,只是确实吃不太饱。”
约翰轻轻拨开洛伦的手,摇头:“你知道的,收割也就是这几天完事,正是出力气抢收的时候,吃不饱怎么能干好活呢?”
“约翰大叔,玛利亚之墙被攻破了,难民集中到托洛斯特区里,把粮食的价格顶高了很多,理解一下布劳斯先生他们。”洛伦劝道。
他看了看约翰大叔手中的盘子,食物明显多一些,不过也正常,人家是正儿八经的重体力劳动。
同样是一小截香肠,不过却是一整个黑面包,土豆是五颗,还有一把沾着盐的鹰嘴豆干。
虽然相比之下多了些,但再看看约翰这一身腱子肉,顿感不像是能喂饱这位壮汉的。
“先吃我这个。”
说着,洛伦把自己的两个土豆放进约翰的盘子里。
他也没啥好办法了,布劳斯先生一早带着松露去了附近的镇子上,如果能换到钱,这会说不定已经收了粮食往回走。
一顿吃少点倒是没啥,稳住约翰大叔这些收割工,保证地里的粮食正常收成才是最重要的。
“诶,你正长身体呢,我怎么能拿你的!”约翰急了,蒲扇大手抓起土豆就要给洛伦放回去。
洛伦却是护住盘子侧身躲过,道:“约翰大叔,你就吃吧,我这每天就打扫打扫卫生,有大把时间找吃的,放心吧,饿不到的!”
“行吧,工钱下来了我请你去村口的酒馆,我们吃顿体面的。”约翰不是婆婆妈**人,他点点头道。
“……”
都是好人啊!
洛伦看着约翰离开的背影,不由得感叹,原著一直在宣扬这是“美丽而又残酷的世界”,而且残酷更多。
但是自己从穿越到现在,似乎都是好人吧?
布劳斯一家就不说了,原著里最拥有“黄金精神”的家庭。
路上碰到的约翰大叔也是忠厚人,明明自己只是补齐了他应得的餐饭,他还要谢谢咱,请咱吃饭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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