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
书名:真理在手天下我有机甲一出万众臣  |  作者:太黄没通过  |  更新:2026-06-07
舔狗原主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眼里满是难以置信的神色,嘴里念叨着:“你这个没用的药童,根骨这么差,怎么可能练到武徒三层!”,比游学平还要震惊,根本没法相信眼前发生的事。,就能成为青云门的外门弟子,这药童的身份一下子就比他们高了一大截。,没说什么,转身朝自己看管的那片药园走去。,可眼看封霄已经走远,只能懊恼地作罢,气呼呼地朝地上狠狠砸了一拳。,位置特别偏僻,还是个没人愿意去的禁地。,那里不光偏僻,偶尔还会有妖兽跑出来,所以平时根本没人愿意靠近。,全靠运气好,就连游学平也不敢往里走。,在那里谋了一个药童的差事才破格被留下。“游师兄,您没事吧?游师兄,封霄这药童这下可翻身了。以后说不定一飞冲天,谁都拦不住他了。完了,我们平时总嘲笑他,以后怕是要遭殃了。”。“都给我闭嘴!他不过是靠谭师姐赏的丹药,侥幸突破到武徒三重罢了。想当外门弟子,哪有这么简单!”被封霄一拳打飞的游学平,心里满是不服气,觉得自己只是一时大意才输了。,要是不把这个场子找回来,以后药园里谁还会听他的。
游学平眼神冰冷地朝封霄那片药园的方向看了一眼,然后快步转身离开了。
“封霄这下麻烦了,游学平**是外门长老,他大哥更是外门弟子里的好手,以后有他受的。”
“封霄就是这个性子,平时被欺负得太狠,刚有点本事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,居然连游师兄都敢打。”
“不过说真的,刚才游师兄那模样也够狼狈的,他平时也没少欺负我们,封霄刚才也算替我们出了口气。”
杂役们议论了一会儿,就又各自回到岗位,继续忙着种药了。
封霄回到自己的药园,一股寒气立刻扑面而来。
这股寒气,来自他药园远处的一口寒水井。
井水冰冷刺骨,水面上飘着碎冰,还散发着浓郁的灵气。
融合了原主的记忆,封霄知道这口井很不一般。井里的浮冰比天泉国巨鹿湖的千年寒冰还要冷,不过这种状态每天只持续一炷香的时间,这些偏僻的灵田之所以没被废弃,也是因为这口井。
寒水井的另一边,有位老者正在打水浇药。
老者动作熟练,速度飞快,生怕晚一点井水的灵气就散掉了。
封霄没说话,挑起水桶也开始打水浇自己的药园,一直等到井水的灵气消散为止。
这才恭敬地拱手说道:“瞿老,晚辈封霄,已经突破到武徒三重了,过几天就要离开药园了。”
眼前这位老者,才是药园里真正管事的人,只是他不爱管这些琐事,才给了游学平这种庸人机会。
封霄能种出上好的灵药,全靠瞿老的指点,也正是因为瞿老,他才能留在神锋宗,才有机会给一些内门弟子供应灵药。
瞿老微微有些惊讶,轻声叹道:“倒也不算意外,你根骨虽然不好,但用了谭飞燕赏的那么多丹药,能突破也正常。”
“只是……武道这条路,要到先天之境才算真正入门。以你的根骨,往后走会特别艰难,终究是条走不通的路。”
“你这孩子聪明又能吃苦,要是在外面,老头子倒是能帮你找个当阵师的路子。等你练到顶尖,照样能让那些绝世强者抢着巴结。”
瞿老的话,封霄有很多地方不明白,阵师是什么?为什么说先天之境才是武道的真正开始?
不过,话里的关心和担忧,封霄听得清清楚楚。
而且连瞿老都这么说,看来原主确实从谭飞燕那里得了不少好处。
“多谢瞿老关心,我的路已经定了,不管武道这条路有多难,我都会一直走下去。人活一辈子,只求问心无愧,就能活得自在。”
封霄活了两辈子,死过一次又活过来,很多事情都看得特别通透。
瞿老听了一愣,随即笑着说:“问心无愧,就能活得自在逍遥了吗?”
话里似乎还有别的意思,但瞿老没有再多说。
“从没用的药童到武徒三层,也算是一步登天了,值得恭喜。你还能记得我这个老头子,也算难得。我没什么别的能送你,这个阵盘陪了我很多年,你拿着吧。”
说完,瞿老递给封霄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头。
封霄愣住了,他知道这块石头是瞿老的心爱之物,瞿老经常拿出几块石头一看就是半天。
瞿老对自己有恩,他怎么能要老人家的心爱之物,连忙推辞。
“当年为了这些阵盘,我变成了废人,也没弄明白里面的奥妙。现在我半截身子都入土了,说不定哪天就没了,留着它难道要跟我一起埋进土里吗?”
“没记错的话,你练的是蛮牛拳……不管怎么说,这个阵盘对你多少都会有点用处。”
瞿老不由分说,硬把阵盘塞到封霄手里,摆着手说:“走吧走吧,以后别再来这个地方了。出了这里,不管别人怎么看,你封霄都不再是那个废物药童了!”
最后一句话,瞿老说得特别重,让封霄心里猛地一震。是啊,从今往后,不管别人怎么看,我封霄都不能再小看自己。
他接过阵盘,郑重地鞠了一躬,然后拱手告辞。
瞿老看着封霄的背影,轻轻叹了口气,心里觉得十分可惜。
封霄朝自己住的小木屋走去。
木屋很简陋,位置又偏,在偌大的神锋岭上,一点都不起眼。
简陋的屋子里,封霄拿着笔,正在写着什么。
养气丹一百枚,气血丹二十枚,各类钱财总共三百两黄金……
没错,他现在写的,正是这两年谭飞燕总共赏给他的丹药和钱财。
封霄种的灵药品质很好,所以一直以来,谭飞燕的灵药都是由他供应的。
不过灵药并不属于封霄,这两年里,谭飞燕零零散散给的赏赐,加起来也不算少。
就像别人说的,要是没有这些赏赐,以原主的根骨和悟性,恐怕一辈子都只能停在武徒二层。
再怎么努力,都不可能突破。
封霄的记忆力很好,但其实根本不用费什么劲,原主对谭飞燕送来的每一样东西,都记得清清楚楚。
甚至连谭飞燕因为什么事、为什么需要灵药都记得明明白白,就连当天是几点、天气怎么样都记得一清二楚。
只要稍微一想,所有关于谭飞燕的事情,就会全部浮现在脑海里。
封霄有些想不通,原主不算笨,甚至还很有毅力,为什么偏偏在谭飞燕这件事上看不透。对方给的那些赏赐,不过是大户人家彰显身份的大度人设而已。
连客气都算不上,只是极其冷漠的随手之举,根本就没放在心上。
唉~
情这个字,真是让人捉摸不透。
想起白天谭飞燕嫌弃自己满身泥土的样子,还有那副毫不在意的神情,封霄轻轻摇了摇头,不再多想,继续认真写着。
写完之后,他轻轻吹了吹,等墨迹干了,把纸拿在眼前看着,脑海里浮现出谭飞燕那副冷淡的样子,心里不禁为原主的痴情感到无奈。
原主的执念太深,直到现在,还在影响着封霄。
“放心吧,等我进了外门,稍微有点出息,就替你十倍还给她。”
封霄收回目光,低声自语,过了好一会儿,才把那张纸小心地收了起来。
这句话说完,脑海里那股执念明显淡了很多。
封霄笑了笑。
这样的痴情,到底是为了什么。
若有来生,不要做舔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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