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书名:本宫重生招傻子,谁知竟是!  |  作者:锦瑟牧歌  |  更新:2026-05-23
重生的第一件事:退婚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入目是一片刺目的红。、红帐、红绸、红双喜。——眉如远山,唇若含丹,乌发如瀑垂至腰际。这是她十六岁的模样,是她被赐婚太子、嫁入东宫的前一夜。,同一间屋子,同一个夜晚。。,以为嫁的是良人,以为从此便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。她掏心掏肺地帮他筹谋,倾尽镇国公府之力助他坐稳东宫之位,甚至在他被废黜的那一年,偷偷典当了自己的嫁妆,换银子去贿赂朝臣为他求情。。。,他**的那一天,给她的不是凤冠,而是一道满门抄斩的圣旨。“镇国公府沈氏,通敌叛国,罪无可恕。”。。镇国公府三代忠烈,她父亲战死沙场,她兄长断了一条腿,到头来换来这四个字。,亲眼看着母亲被押上刑场,看着弟弟被砍头,看着全府上下三百余口人,一个不留。,就站在城楼上,居高临下地看着她。,温润如玉,一如初见。
只是眼底再无半分温情。
“沈昭宁,”他说,“你太聪明了。朕的后宫,容不下一个太聪明的女人。”
然后,她也死了。
死前最后一眼看见的,是东宫高高的宫墙,和她曾经为他种下的那棵梨树。
那年她亲手种下,他说:“等梨花开了,朕便封你做皇后。”
梨花开了。
她死了。
——重生了。
沈昭宁缓缓吐出一口气,从铜镜前收回目光。她的手很稳,心也很稳,没有重生的狂喜,没有复仇的狂热,只有一种从骨子里渗出来的冷静。
死过一次的人,不会再犯同样的错。
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,然后是丫鬟春桃欣喜的声音:“姑娘!姑娘大喜!太子殿下亲自来了,说是要给您簪发添妆!殿下对姑娘可真是上心,满京城谁家的皇子会亲自来未婚妻府上……”
春桃推门进来,笑容还挂在脸上,便看见自家姑娘正对着铜镜,一根一根地拆下发髻上的金簪。
那些簪子,是今天下午宫里赏下来的,太子妃的仪制。
“姑娘?”春桃愣住了,“您怎么把簪子拆了?一会儿殿下要来了,这不合规矩……”
沈昭宁转过身,看着春桃。
这丫头跟了她两世。前世陪她嫁入东宫,替她挡过太子的责罚,最后被杖毙在宫中,死的时候才十七岁。
“春桃。”她开口,声音不轻不重,却带着一种从未有过的平静。
“奴婢在。”
“去把凤冠拿来。”
春桃眼睛一亮,以为姑娘是要提前准备,连忙转身去取那顶放在紫檀木匣里的凤冠。九尾凤衔珠,东珠三十六颗,这是太子妃的仪制,姑娘等了三个月才等到的宝贝。
凤冠被捧到沈昭宁面前,流光溢彩,华美至极。
前世她戴过这顶冠,戴了整整四年。四年里,她每日早起梳妆,日日不敢懈怠,因为它代表的不是荣耀,而是枷锁。
沈昭宁伸手,将凤冠轻轻托起。
然后——
“春桃。”
“奴婢在。”
“把它还给太子殿下。”她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日天气,“告诉他,这太子妃,我不当了。”
春桃手里的帕子掉了。
“姑娘?!”她瞪大了眼睛,以为自己听错了,“您说什么?不当太子妃?这可是圣上赐婚,满京城都知道的事!姑娘您是不是做噩梦了?您别吓奴婢……”
沈昭宁起身,走到妆*前,翻出一把剪刀。
春桃吓得脸都白了。
但沈昭宁只是剪下一缕头发,用红绳系好,放在凤冠旁边。
断发如断情。
前世她不舍得,今生她不会再犹豫。
“拿着。”沈昭宁将凤冠连同那缕断发推到春桃面前,“太子殿下现在应该快到正门了,你去迎他,把这个交给他。原话转达——‘沈昭宁福薄,担不起太子妃之位,请殿下另择良配。’”
春桃张了张嘴,想说点什么,但对上自家姑娘那双清冷至极的眼睛,所有的话都咽了回去。
姑娘不一样了。
说不上哪里不一样,但就是不一样了。以前的姑娘温柔,是那种让人想保护的温柔;现在的姑娘也温柔,但温柔底下藏着刀。
“奴婢……奴婢这就去。”
春桃抱着凤冠,踉踉跄跄地出了门。
沈昭宁重新坐回铜镜前,看着镜中那张年轻的脸。
十六岁。一切还来得及。
前世她嫁给太子,换来满门抄斩。今生她不会再重蹈覆辙,但她也不会逃。
逃没有用。李承泽那个人,她太了解了。表面温润如玉,实则睚眦必报。她若拒婚,他不会善罢甘休。
所以她不逃。
她只是——换一个活法。
沈昭宁起身,走向衣柜,从最底层翻出一件藏了许久的衣裳。
不是什么名贵料子,但胜在利落。男装。
她前世嫁入东宫后才学会的道理——在这个世道,女人的路太窄了,穿上男装才能走宽路。
但今天穿男装不是为了走路,是为了看戏。
太子被拒婚,这么大的热闹,她得亲眼看着。
她三下五除二换上衣裳,将头发束起,戴上帷帽,从后门悄悄溜了出去。
前院,太子李承泽的仪仗已经到了。
六匹白马,金鞍玉辔,随从三十余人,排场十足。李承泽端坐马上,一身玄色蟒袍,面如冠玉,嘴角带着恰到好处的笑意。
温润、谦和、得体。
满京城的人都喜欢这位太子殿下。
李承泽今日来,的确是为了给未婚妻簪发添妆。这是他主动向父皇求来的恩典,为的是让全京城都知道,他对沈家嫡女有多上心。
镇国公府虽已没落,但在军中仍有威望。娶了沈昭宁,就等于拉拢了半个**的势力。
这笔买卖,很划算。
至于沈昭宁这个人,好看是好看,但太温顺了。他其实不太喜欢温顺的女人,没什么意思。
不过没关系,她听话就行。
李承泽翻身下马,刚要抬步进府,便见一个小丫鬟跌跌撞撞跑出来,怀里抱着个紫檀木匣,脸色白得像纸。
“殿、殿下……”
春桃扑通一声跪下,双手高举木匣,声音都在发抖:“我家姑娘说……说福薄担不起太子妃之位,请殿下……请殿下另择良配。”
全场寂静。
随行的太监、侍卫、仪仗队,所有人都僵住了。
李承泽脸上的笑意,一点一点地凝固。
他没有接木匣,只是低头看着跪在地上的丫鬟,语气依旧温和,温和到让人后背发凉:“你说什么?”
春桃把脑袋磕在地上,不敢抬头:“殿下恕罪,奴婢只是传话……”
李承泽伸手,缓缓打开木匣。
凤冠在里面,静静地躺着,旁边压着一缕用红绳系着的断发。
断发如断情。
这是要退婚,而且是当众退婚。
李承泽嘴角的弧度不变,但握着木匣的手指微微收紧,指节泛白。
他身后的大太监福安倒吸一口凉气,低声劝道:“殿下息怒,沈姑娘可能只是闹闹小性子,不如臣去劝劝……”
“不必。”李承泽打断他,语气依旧温和,甚至带了点笑意,“沈姑娘既然心意已决,本宫也不强人所难。”
他将木匣合上,递给身边的侍卫,然后翻身上马,动作行云流水,没有半分失态。
只是在勒转马头的一瞬间,他的目光扫过镇国公府的匾额,眼底闪过一丝幽暗的光。
沈昭宁。
你怎么敢。
他策马离去,仪仗队慌忙跟上。围观的百姓窃窃私语,有人在偷笑,有人在摇头,更多的是幸灾乐祸。
镇国公府的嫡长女当众拒婚太子殿下,这消息,怕是明天就传遍京城了。
春桃跪在地上,泪流满面,不知道回去怎么跟姑娘交代。
“喂。”
头顶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。
春桃抬头,看见一个戴着帷帽的白衣公子正倚着府门前的石狮子,低头看着她。
“你、你谁啊?”
白衣公子伸手掀开帷帽的一角,露出一张春桃再熟悉不过的脸。
“姑……姑娘?!”
沈昭宁竖起食指,轻轻在唇边“嘘”了一声,然后弯了弯嘴角。
她刚才全程看了李承泽的表情。
温和、得体、没有失态。
但正是这份没有失态,让她前世今生第一次感到发寒。
李承泽不是不生气,他是太能忍了。
一个被当众羞辱还能笑着离开的人,要么是圣人,要么是恶鬼。
他不是圣人。
沈昭宁将帷帽重新戴好,转身往府里走,步态从容,不像是一个刚毁了婚的女人,倒像是一个刚下了赌注的赌徒。
春桃追上来,哭得上气不接下气:“姑娘!姑娘您疯了!那可是太子殿下啊!皇上要是怪罪下来,国公府怎么办?夫人怎么办?姑娘您怎么不替家里想想……”
沈昭宁停下脚步,转头看着春桃。
“春桃。”
“奴婢在……”
“你觉得太子殿下娶我,是因为喜欢我?”
春桃一愣。
沈昭宁笑了笑,那笑容里没有温度:“他娶我,是因为我爹战死沙场,皇上心中有愧;是因为我兄长断了腿,但旧部还在;是因为国公府虽然没落了,但军中还有人愿意听沈家的话。”
“他娶的不是我,是镇国公府三百年的声望和兵权。”
春桃听得脸色发白。
沈昭宁抬手,轻轻拍了拍她的肩:“别哭了。跟我回屋,收拾东西。”
“收……收拾什么?”
“能带走的值钱物件,一样不落。”沈昭宁的声音平静得像湖面,“三天之内,我娘、我哥、我弟,还有你,所有人都要离开京城。”
春桃彻底懵了:“离、离开京城?去哪?”
沈昭宁没有回答。
她抬头,看向京城东南方向。
那是一片低矮的街区,住着三教九流、贩夫走卒。那里有一间破旧的宅子,门口常年蹲着一个傻子,流着口水,对着路人傻笑。
那个傻子,前世在所有人都对她避之不及时,悄悄给她塞过一个馒头。
她那时候是东宫弃妃,被囚禁在冷宫,没有人敢送吃的来。
那个傻子不知道怎么混进了宫,在冷宫墙根底下,塞给她一个用油纸包着的馒头。
馒头是凉的,还带着一股土腥味。
但那是她那三天里吃到的唯一一口东西。
后来她才知道,那个傻子不是真的傻。
他叫萧衍,太傅嫡孙,七岁能诗,十二岁中举,被誉为“百年难遇的天才”。
后来家中遭变,他一夜之间疯了,沦为满京城的笑柄。
但沈昭宁知道,他没有疯。
他只是装疯。
和她前世一样,忍辱负重,等一个机会。
前世她没有机会了。
但今生——
沈昭宁将视线从东南方向收回,看向春桃,语气笃定:
“去找一个傻子。”
春桃: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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