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书名:高考后,我成了豪门真千金。  |  作者:绿鞋无敌  |  更新:2026-05-14
高考最后一门结束那天,我骑着电瓶车去送外卖。
目的地是一栋我从没见过的豪宅。管家开了门,一路引我走进宴会厅。
满屋子衣香鬓影的宾客,正中间摆着一份DNA鉴定报告,一个大屏幕,还有一对正在直播认亲的豪门夫妇。
他们握着林晚星的手,泪流满面地对全场宣布:“这就是我们失散了十八年的亲生女儿。”
我端着外卖盒子站在人群后面,看了一眼林晚星脖子上的金锁——
和我脖子上戴的那颗一模一样。
那个被我从孤儿院一直戴到现在的金锁,背面刻着一个“沈”字。
然后我妈——不,那个贵妇人——发现了我,皱着眉头问管家:“这是谁?怎么什么人都放进来?”
我把外卖放在桌上,摘下了头盔。
全场安静了。
因为我长了一张和那个贵妇人年轻时候,一模一样的脸。
第一章
我叫沈朝歌,十八岁,刚考完高考。
别人考完试是回家睡觉、出门聚餐、通宵唱K。我考完最后一门英语,骑着我那辆修了三次的电瓶车,去送外卖。
没办法,这个月的房租还没攒够。
我在安城长大。从小没有父母,三岁之前在市福利院,后来被养母沈兰芝领养。沈兰芝是个清洁工,独居,没什么文化,但她供我吃饭穿衣上学,还给我改了姓。我们住在城北一栋老楼的隔断间里,冬天窗户漏风,夏天卫生间反味,但那是我唯一能称为“家”的地方。
后来沈兰芝查出肝癌,拖了小半年,走了。
那年我刚满十四岁。
福利院说我年纪太小不能独立生活,想把我接回去。我不肯——回去了谁给我妈烧纸?于是我开始打零工。发**、洗碗、收银、送外卖。安城所有能雇未成年人的零工我全干过。同学都知道我穷,没人愿意跟我走太近,但没关系——我有目标。我要考大学,考最好的大学,考到再也闻不到这股霉味的地方。
今天下午的英语作文,我写得不错。
外卖订单上写着安城东郊的“棠园”,我没去过那边,只知道是富人区。到了才发现,“富人区”这个词严重低估了这个地方——大门是三米高的铜质雕花门,门口站着穿制服的保安。我报了单号,保安用对讲机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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