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材:竹马VS天降,心机者胜——夺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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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槐序,崔衔璧
主角
changduduanpian
来源
《题材:竹马VS天降,心机者胜——夺席》这本书大家都在找,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,小说的主人公是殷槐序崔衔璧,讲述了殷槐序想撕烂他那张脸。不是因为他丑。恰恰相反,是因为他太他喵的好了看了。好看到她在崔家祠堂站了不到一炷香的功夫,心跳乱了三次。三次。她一个在死人堆里睡过觉的女人,被一个男人的脸搞乱了心跳。这让她恶心。让她想把自己的心挖出来扔到地上踩两脚。男人叫崔衔璧。崔家的嫡长子,四姓之首的掌上明珠,京城所有闺秀梦中都不敢梦的那种人。他站在三步之外,月光把他从头到脚浇了个透。鸦青色的袍子,蜀锦的料子,暗纹织着兰草...
精彩试读
门——因为他不能让殷槐序知道,他今晚去过崔家。不能让她知道,崔衔璧约她见面的那封信,是他亲手送进镇南将军府门房的。不能让她知道,他裴烬燃,是崔衔璧安插在她身边的第一颗棋子。至少崔衔璧是这么认为的。
裴烬燃靠在树干上,夜风灌进领口,吹得军袍猎猎作响。他懒得整理领口,因为他知道殷槐序从巷子里出来的时候,第一眼会看到他的脸,第二眼会看到他敞开的领口——被风吹开的,不是他解的,所以是“不经意”的。他是故意的。他当然知道。他比任何人都清楚,殷槐序看他的时候眼睛会先落在哪里。这个女人永远不会承认,但她喜欢看他露出来的那截锁骨。不是因为他露了,是因为他不经意地露了。如果是刻意露的,她会习惯。但“不经意”,她就没办法了。她会看,会多看半秒钟,会假装没看。这一套,他试过七次了,每一次都奏效。他从不在她面前刻意打扮,甚至故意穿得随便些——军袍洗到发白,靴子沾着泥,头发用一根旧麻绳随便扎着。因为殷槐序讨厌京城男人的精致,讨厌崔衔璧那种从头到脚一丝不苟的完美。她喜欢“真的”,喜欢“不经意的”,喜欢“不装的”。那他就给她“真的”。每一次皱眉,每一次沉默,每一次“不小心”露出来的锁骨,都是精心计算过的“不计算”。
裴烬燃最厉害的地方,不是他多会演戏,而是他演了十二年,已经分不清哪些是演的、哪些是真的了。比如“走吧”这两个字。他说了无数遍,每一遍都在同样的时机——她最累的时候、最脆弱的时候、最需要有人替她做决定的时候。他知道,在这个时候说“走吧”,比说一百句“我心疼你”都有用。因为殷槐序不缺情话,缺的是一个替她关上门的人。她不需要男人告诉她“我爱你”,她需要男人告诉她“你累了,我带你走”。所以他永远在她说不出话的时候,替她说“走吧”。这不是巧合。这是计算。用十二年的时间,记住她每一个表情、每一种沉默、每一次呼吸的频率变化。他知道她哭之前会先攥左手,知道她生气的时候会先抬下巴,知道她动心的时候会先看他
裴烬燃靠在树干上,夜风灌进领口,吹得军袍猎猎作响。他懒得整理领口,因为他知道殷槐序从巷子里出来的时候,第一眼会看到他的脸,第二眼会看到他敞开的领口——被风吹开的,不是他解的,所以是“不经意”的。他是故意的。他当然知道。他比任何人都清楚,殷槐序看他的时候眼睛会先落在哪里。这个女人永远不会承认,但她喜欢看他露出来的那截锁骨。不是因为他露了,是因为他不经意地露了。如果是刻意露的,她会习惯。但“不经意”,她就没办法了。她会看,会多看半秒钟,会假装没看。这一套,他试过七次了,每一次都奏效。他从不在她面前刻意打扮,甚至故意穿得随便些——军袍洗到发白,靴子沾着泥,头发用一根旧麻绳随便扎着。因为殷槐序讨厌京城男人的精致,讨厌崔衔璧那种从头到脚一丝不苟的完美。她喜欢“真的”,喜欢“不经意的”,喜欢“不装的”。那他就给她“真的”。每一次皱眉,每一次沉默,每一次“不小心”露出来的锁骨,都是精心计算过的“不计算”。
裴烬燃最厉害的地方,不是他多会演戏,而是他演了十二年,已经分不清哪些是演的、哪些是真的了。比如“走吧”这两个字。他说了无数遍,每一遍都在同样的时机——她最累的时候、最脆弱的时候、最需要有人替她做决定的时候。他知道,在这个时候说“走吧”,比说一百句“我心疼你”都有用。因为殷槐序不缺情话,缺的是一个替她关上门的人。她不需要男人告诉她“我爱你”,她需要男人告诉她“你累了,我带你走”。所以他永远在她说不出话的时候,替她说“走吧”。这不是巧合。这是计算。用十二年的时间,记住她每一个表情、每一种沉默、每一次呼吸的频率变化。他知道她哭之前会先攥左手,知道她生气的时候会先抬下巴,知道她动心的时候会先看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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