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1
我是一只活了三百年的旧钟表。
玻璃罩子右下角有一道浅浅的裂痕,像一道凝固的闪电,那是一百二十三年前一个叫狗蛋的顽童用弹弓打出来的。**追着他打了三条街,最后还是我当时的主人摆了摆手说“算了,旧东西留点疤才像个样子”。
我的发条已经换过七次,铜制齿轮磨损得厉害,齿尖都磨圆了。现在我每天都会精准地慢上三分十七秒,不多也不少。修表匠说我机芯老化,没得救了。但我依然在走,滴答,滴答,像一颗跳动了三百年的心脏,从未真正停歇。
三百年里,我见过太多太多。
我见过十七对夫妻在我面前交换戒指。
第一对是打造我的银匠和他的妻子。康熙六十年的冬天,银匠用三个月的心血铸成了我,作为聘礼送给了隔壁布店的女儿。他们在我面前拜堂的时候,雪下得很大,红烛的火苗被风吹得摇摇晃晃,映得他们的脸通红。他们携手走过了五十二年,最后在同一年的冬天相继离世,走的时候手还牵在一起。
我见过最寒酸的婚礼是在1942年。一对逃难的年轻夫妻,用半个窝头当聘礼,在我面前磕了三个头就算结婚了。男人把仅有的一件破棉袄披在女人身上,说“等打跑了**,我一定给你补一场像样的婚礼”。后来男人上了战场,再也没有回来。女人守着我过了一辈子,直到去世都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破棉袄。
我也见过最盛大的婚礼。1927年,一个军阀娶姨**,十里红妆,锣鼓喧天。新娘穿着镶满珍珠的婚纱,脸上却没有一丝笑容。婚礼当晚,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对着我哭了一夜。不到半年,她就吞了**自尽了。
十七对夫妻,有的白头偕老,有的半路分离,有的相爱相杀,有的相敬如宾。我见过他们亲吻时眼里的星光,也见过他们争吵时摔碎的碗碟和满地狼藉。我见过他们把“我爱你”说上千遍万遍,也见过他们把“离婚”两个字咬得牙**。
我见过二十三个孩子在我的滴答声里长大。
那个用弹弓打裂我玻璃罩的狗蛋,后来成了一名木匠,他做的家具结实耐用,十里八乡的人都来找他。他老了之后,还经常带着孙子来看我,指着那道裂痕说“爷爷小时候调皮,把这钟给打坏了”。
有一个叫小雅的女孩,天生胆小,害怕黑夜里的一切声音,唯独不怕我的滴答声。每天晚上,她都要抱着我才能睡着。后来她成了一名音乐家,她说我的滴答声是她听过的最美的节奏,她的第一首钢琴曲就叫《时光的心跳》。
还有一个叫建国的男孩,他的父亲是一名**,在他三岁的时候牺牲了。他最喜欢趴在桌子上盯着我的指针转,说“等指针转够一万圈,爸爸就回来了”。他转了一圈又一圈,从三岁转到了十三岁,爸爸还是没有回来。后来他也参了军,成了一名像他父亲一样的**。
二十三个孩子,有的成了科学家,有的成了农民,有的成了老师,有的成了工人。他们的笑声和哭声都曾在这个房间里回荡,他们的脚印都曾印在这个房间的地板上。然后,他们一个个长大,一个个离开,再也没有回来。
我以为我已经看透了人类。他们的快乐很短暂,悲伤也很短暂。就像我的指针,转了一圈又一圈,什么都留不下。所有的爱恨情仇,所有的悲欢离合,最终都会被时间冲刷得一干二净。
直到那天,一个老**抱着我哭了整整一夜。
那是一个深秋的下午,
很多人从我面前走过,看了一眼,摇摇头就走了。他们说我太老了,走时不准,又占地方,放在家里还晦气。老板已经好几次拿起锤子,想把我砸了当废铜卖,都被老主顾劝住了。
直到她出现。
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藏青色外套,领口和袖口都磨破了边。头发花白,梳得一丝不苟,用一个黑色的发夹固定在脑后。脸上布满了皱纹,像干涸的河床,但眼睛很亮,像藏着一汪清澈的泉水。
她佝偻着背,一步一步地走到我面前,蹲下来,轻轻掀开了盖在我身上的破布。
当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的那一
我是一只活了三百年的旧钟表。
玻璃罩子右下角有一道浅浅的裂痕,像一道凝固的闪电,那是一百二十三年前一个叫狗蛋的顽童用弹弓打出来的。**追着他打了三条街,最后还是我当时的主人摆了摆手说“算了,旧东西留点疤才像个样子”。
我的发条已经换过七次,铜制齿轮磨损得厉害,齿尖都磨圆了。现在我每天都会精准地慢上三分十七秒,不多也不少。修表匠说我机芯老化,没得救了。但我依然在走,滴答,滴答,像一颗跳动了三百年的心脏,从未真正停歇。
三百年里,我见过太多太多。
我见过十七对夫妻在我面前交换戒指。
第一对是打造我的银匠和他的妻子。康熙六十年的冬天,银匠用三个月的心血铸成了我,作为聘礼送给了隔壁布店的女儿。他们在我面前拜堂的时候,雪下得很大,红烛的火苗被风吹得摇摇晃晃,映得他们的脸通红。他们携手走过了五十二年,最后在同一年的冬天相继离世,走的时候手还牵在一起。
我见过最寒酸的婚礼是在1942年。一对逃难的年轻夫妻,用半个窝头当聘礼,在我面前磕了三个头就算结婚了。男人把仅有的一件破棉袄披在女人身上,说“等打跑了**,我一定给你补一场像样的婚礼”。后来男人上了战场,再也没有回来。女人守着我过了一辈子,直到去世都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破棉袄。
我也见过最盛大的婚礼。1927年,一个军阀娶姨**,十里红妆,锣鼓喧天。新娘穿着镶满珍珠的婚纱,脸上却没有一丝笑容。婚礼当晚,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对着我哭了一夜。不到半年,她就吞了**自尽了。
十七对夫妻,有的白头偕老,有的半路分离,有的相爱相杀,有的相敬如宾。我见过他们亲吻时眼里的星光,也见过他们争吵时摔碎的碗碟和满地狼藉。我见过他们把“我爱你”说上千遍万遍,也见过他们把“离婚”两个字咬得牙**。
我见过二十三个孩子在我的滴答声里长大。
那个用弹弓打裂我玻璃罩的狗蛋,后来成了一名木匠,他做的家具结实耐用,十里八乡的人都来找他。他老了之后,还经常带着孙子来看我,指着那道裂痕说“爷爷小时候调皮,把这钟给打坏了”。
有一个叫小雅的女孩,天生胆小,害怕黑夜里的一切声音,唯独不怕我的滴答声。每天晚上,她都要抱着我才能睡着。后来她成了一名音乐家,她说我的滴答声是她听过的最美的节奏,她的第一首钢琴曲就叫《时光的心跳》。
还有一个叫建国的男孩,他的父亲是一名**,在他三岁的时候牺牲了。他最喜欢趴在桌子上盯着我的指针转,说“等指针转够一万圈,爸爸就回来了”。他转了一圈又一圈,从三岁转到了十三岁,爸爸还是没有回来。后来他也参了军,成了一名像他父亲一样的**。
二十三个孩子,有的成了科学家,有的成了农民,有的成了老师,有的成了工人。他们的笑声和哭声都曾在这个房间里回荡,他们的脚印都曾印在这个房间的地板上。然后,他们一个个长大,一个个离开,再也没有回来。
我以为我已经看透了人类。他们的快乐很短暂,悲伤也很短暂。就像我的指针,转了一圈又一圈,什么都留不下。所有的爱恨情仇,所有的悲欢离合,最终都会被时间冲刷得一干二净。
直到那天,一个老**抱着我哭了整整一夜。
那是一个深秋的下午,
很多人从我面前走过,看了一眼,摇摇头就走了。他们说我太老了,走时不准,又占地方,放在家里还晦气。老板已经好几次拿起锤子,想把我砸了当废铜卖,都被老主顾劝住了。
直到她出现。
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藏青色外套,领口和袖口都磨破了边。头发花白,梳得一丝不苟,用一个黑色的发夹固定在脑后。脸上布满了皱纹,像干涸的河床,但眼睛很亮,像藏着一汪清澈的泉水。
她佝偻着背,一步一步地走到我面前,蹲下来,轻轻掀开了盖在我身上的破布。
当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的那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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