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书名:《骄阳似我》番外篇·合约夫妻,总裁你别跑  |  作者:木偶生  |  更新:2026-05-07
楔子

十八岁那年,我在大学图书馆门口摔了一跤。

书撒了一地,《光伏材料学》、《半导体物理》、《新能源导论》,全是专业课本,厚得像砖头。我跪在地上手忙脚乱地捡,膝盖磕破了皮,疼得呲牙咧嘴。路过的人很多,有人笑,有人绕道走,有人假装看手机没看见。

只有一个人停下来。

他弯腰帮我捡书,修长的手指把我散落的笔记本理好,放在最上面。我记住了一个画面:他的手很好看,骨架分明,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。虎口有一层薄薄的茧,像是经常握手术器械磨出来印子。他的白大褂袖口上绣着“林屿森”三个字,针脚细密。我抬起头想看清他是谁,但阳光从他背后照过来,他整个人被笼在一团金色光圈,我只闻到了一股清冽的雪松香。

他说:“小心一点。”

然后就走了。

那天晚上,我在宿舍开着台灯,在课表背面的空白处把这些细节全部记下来。我写道:我不认识他,但我认识了他。然后我又把这句话划掉,改成:我认识他了,但他不认识我。

那时候,我从来不敢想像之后我们会这样。

是的,后来我们认识了。

不只是认识。我们相爱、误解、纠缠、坠入地狱,又从地狱里爬出来,把彼此重新拼回去。再后来他用膝盖向我投降,笨拙地织围巾,把公司大楼的LED灯换成我的名字,在苏州种向日葵,给我煮醒酒汤。

再后来的后来,我们有了女儿,日子过得像蜜罐子翻了,甜得我一直怀疑全世界都在吃柠檬。

你一定以为我在讲林屿森对不对?

错了。

十八岁捡我书的那个人,确实是林屿森。但二十岁那年真正让我觉得自己“活过来了、完蛋了、这辈子彻底没救了”的,那个人,叫庄序。

之所以先写林屿森,是因为他后来是我丈夫。我得先归置清楚身分,才能往下说。

至于庄序——

我至今仍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定义他。大学时我爱过他,爱得毫无保留、横冲直撞,像一个傻子。后来我花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去忘记他。他是我青春里最亮的光,也是扎在最深处、拔了很多年才***的那根针。

可是就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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