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青云村的弃婴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山名的由来早已湮没在岁月里,村里人只知道,打从爷爷的爷爷那一辈起,那座青黛连绵的山,就叫青**了。,溪水是淌在脉**的绿,村子不大,百十来户人家,守着几亩薄田,日子过得紧巴,却也浸着几分山野间独有的安稳,像山间的溪水,缓缓淌着,无波无澜。,总说青云村最热闹的时刻,是二十年前那个冷得透骨的冬天。,腊月刚启,鹅毛大雪就铺天盖地落下来,一夜之间,把整个村子裹成了一片素白,屋顶、田埂、老槐树的枝桠上,都积着厚厚的一层,踩上去咯吱作响。村长李德厚裹着一件打了补丁的老棉袄,缩着脖子,打着手电筒往家赶,走到村口那棵老槐树下时,一阵极轻的啼哭,顺着北风飘进了耳朵里。,若不仔细听,转眼就会被呼啸的北风吞没。,皱了皱眉,抬脚继续往前走,可没走出两步,那微弱的啼哭又一次传来,带着一丝绝望的微弱,勾得他心头一紧。他猛地回头,手电光扫过老槐树,只见树底下堆着一团破旧的棉被,雪已经落了薄薄一层,把棉被压得有些塌陷,那啼哭声,正是从那团棉被里钻出来的。,伸手扒开棉被上的积雪,小心翼翼地掀开那层又薄又破的棉絮——里面躺着一个婴儿,小脸冻得发紫,嘴唇青得像山涧的冰,哭声越来越弱,仿佛下一秒就要断绝。“谁家的娃啊!这么狠心!”李德厚压低声音喊了一声,四下里只有北风卷着雪花呼啸,除了他的脚步声,再无半分人影。,连忙把婴儿抱进怀里,一把解开自己的老棉袄,将孩子紧紧贴在自己温热的胸口,用体温裹着那冰凉的小身子。婴儿的身子凉得像块冰,冻得李德厚心口发疼,他不敢耽搁,迈着大步,一路小跑着往家里赶,雪粒子打在脸上,疼得发麻,他也浑然不觉。“老太婆!快烧水!快!救救这孩子!”一进家门,李德厚就急着喊出声,声音里带着从未有过的慌乱。,连忙从里屋跑出来,一眼看见他怀里裹着的孩子,吓得身子一怔,连忙手忙脚乱地烧起热水,又找来了干净的旧布,用温毛巾一点点擦拭着孩子冰凉的小脸和小手。两个人折腾了整整半宿,换了好几盆热水,那婴儿的脸色才渐渐缓过一丝血色,哭声也慢慢有了力气,不再是之前那般细弱的气音。“这是谁家的狠心肠,大冷天的把娃扔在村口,这要是晚发现一步,娃就没了啊!”王秀兰一边给孩子裹好被子,一边抹着眼泪,语气里满是心疼和愤慨。,抽着旱烟,一言不发。他仔细翻看了那襁褓,就是一块普通的蓝粗布,边角都磨得发毛,里面没有字条,没有信物,没有任何能证明孩子身份的东西,干干净净,仿佛这个孩子,就是凭空出现在老槐树下的。那是个男娃,瘦得皮包骨,颧骨高高凸起,可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,不哭的时候,就睁着圆溜溜的眼睛,骨碌碌地转着,好奇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屋子,打量着眼前这两个陌生的老人。,天刚蒙蒙亮,李德厚就打开了村里的广播,声音洪亮地喊着:“各家各户注意了,昨晚村口老槐树下,有人扔了个男娃娃,谁家丢了娃,赶紧来我家认领!”,村里的人都来了,围着孩子看,议论纷纷,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认领。
第三天,**天,第五天,依旧没人来。李德厚看着炕边睡得安稳的孩子,心里渐渐明白了——这是个弃婴,是被人故意丢在青云村的。
他掐灭了旱烟,跟王秀兰商量:“老太婆,这娃没人要,咱养着吧。”
王秀兰叹了口气,看着孩子瘦小的模样,眼里满是心疼,却又带着一丝顾虑:“咱都六十多的人了,身子骨一年不如一年,这娃这么小,咱能养得活吗?”
“不养咋整?送孤儿院?这么小的娃,离开这熟悉的山,未必能好好长大。”李德厚顿了顿,语气坚定,“这娃是老天爷送到咱青云村的,送到咱跟前的,咱不能不管,不能让他再受委屈。”
就这样,那个被遗弃的男娃,留在了青云村,留在了李德厚家里。李德厚给孩子取名叫陈霄,没跟自己姓,也没跟村里任何人姓,他说,“陈”是“尘土”的尘,接地气,好养活,盼着这娃能像山间的野草一样,风吹雨打都能好好长大;“霄”是云霄的霄,盼着他将来能有出息,走出这座大山,飞到更高更远的云霄里去。
陈霄在李德厚家长到两岁,王秀兰的身体越来越差,手脚也不灵活了,实在带不动这个好动的孩子。李德厚又一次打开了广播,语气诚恳地说:“各家各户,陈霄这孩子,咱轮着养,一家一个月,谁也不吃亏,就当是给咱青云村添个娃。”
青云村的人都是实诚人,听了这话,没有一个人推辞,没有一句怨言,都主动想着要照顾这个可怜又可爱的孩子。
张寡妇第一个把陈霄接回了家,她家有三个闺女,一直盼着有个男娃,陈霄去了,她疼得跟亲儿子一样,原本只该养一个月,她却执意多养了一个月,说这孩子太瘦,想多给补补身子,每天变着花样给孩子做吃的。
张寡妇之后,**大儿子接着养。李大哥家有两个小子,陈霄去了,就跟他们成了最要好的伙伴,每天跟着两个哥哥上山掏鸟窝、下河摸鱼虾,疯跑疯玩,脸上渐渐有了肉,也多了许多欢声笑语。
轮到王家媳妇养的时候,陈霄突然发了高烧,烧到四十度,小脸烧得通红,迷迷糊糊的,连哭的力气都没有。王家媳妇急坏了,二话不说,背着陈霄就往镇卫生院跑,二十里山路,坑坑洼洼,她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,鞋子磨破了,脚底板起了水泡,也没有停下脚步,一路跑着,硬是把孩子送到了医院,守在病床前,整整熬了两个通宵,直到陈霄退烧,她才松了口气。
赵家老爷子年轻时当过民办教师,识得字,他主动提出,教陈霄认字。老爷子说,这孩子天生聪明,教一遍就记住了,眼神里满是欢喜,总跟村里人说,这娃将来一定有出息,一定能考上大学,走出大山。
刘家杀猪的时候,不管家里多忙,总会给陈霄留一碗最嫩的猪肉,炖得软烂,端到他面前,看着他吃完,才放心;钱家老**手巧,每年都会给陈霄纳三双新鞋底,做三双新鞋,针脚细密,暖和又耐穿,怕他冬天冻着脚;孙家养了一头奶羊,每天清晨,都会给陈霄送一碗新鲜的羊奶,说这孩子身子骨弱,得多补补,才能长得结实。
陈霄就在这样的温情里,一天天长大了。他从小就懂事,五岁就知道帮村里的人干活,捡柴火、拔草、喂鸡,不管谁家有事,只要他看见了,都会主动上前搭把手,从不偷懒,也从不抱怨。村里人提起陈霄,没有一个不称赞的,都说,这孩子仁义,懂事,知道感恩,没白让大家疼他。
六岁那年秋天,山里的野板栗熟了,青**后山有一片野板栗林,每年这个时候,村里的孩子们都会背着竹篓,去后山捡板栗。那天下午,陈霄背着自己的小竹篓,手里拿着一根细细的竹竿,一个人往后山走去,小小的身影,在青黛的山林间,显得格外单薄。
走到半山腰的时候,天突然变了脸,乌云从山的那头快速压过来,遮天蔽日,风也变得大了起来,树叶沙沙作响,眼看就要下大雨。陈霄心里一急,连忙四处找地方躲雨,就在这时,他看见前面的山体上有一个小小的石洞,像是山体裂开的一道缝隙,刚好能容一个人蹲进去。他连忙跑过去,钻进了石洞里,刚站稳脚步,瓢泼大雨就倾盆而下,雨点砸在石头上,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,雷声滚滚,震得山体都在微微发抖。
陈霄蹲在石洞里,看着外面的大雨,心里有些无聊,就拿着手里的竹竿,轻轻戳着地上的石头。戳着戳着,他忽然发现,石头缝里有一个东西,泛着淡淡的绿莹莹的光,在昏暗的石洞里,格外显眼。
他好奇极了,连忙放下竹竿,伸出小手,小心翼翼地扒开石头缝里的碎石,一点点把那个东西抠了出来。那是一块玉佩,圆形的,约莫掌心大小,通体碧绿,没有一丝杂质,上面刻着一些弯弯绕绕的花纹,他看不懂,却觉得格外好看。玉佩上沾了些泥土和碎石,他用衣角仔细擦了擦,擦干净后的玉佩,绿得像春天刚抽芽的叶子,在昏暗的石洞里,发出幽幽的柔光,温润又透亮。
陈霄越看越喜欢,小心翼翼地把玉佩揣进了自己的衣兜里,用手紧紧捂着,像是揣着一件稀世珍宝。
雨停了,天边渐渐放了晴,一道淡淡的彩虹挂在山间。陈霄背着半竹篓的板栗,蹦蹦跳跳地回了村。晚上睡觉前,他又把玉佩掏了出来,放在手里看了又看,摸了又摸,直到看困了,才小心翼翼地把玉佩放在枕头底下,伴着玉佩的温润,沉沉睡去。
他不知道的是,那块看似普通的玉佩里,沉睡着两个来自宇宙深处、拥有最强大力量的灵魂,它们沉寂了千万年,只为等待一个契机,一个能唤醒它们的人。
那天夜里,就在陈霄睡得正香的时候,枕头底下的玉佩忽然闪了一下,一道微弱的绿光,轻轻亮起,像是在回应着什么,又像是在试探着什么,转瞬之间,就又暗了下去,仿佛从未亮过。
村长家的老黄狗,不知被什么惊动了,突然朝着院子的方向叫了几声,声音急促,却又很快安静了下来,耷拉着耳朵,缩在角落里,沉沉睡去。
陈霄翻了个身,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,睡得依旧安稳,丝毫没有察觉,身边发生的这一切,也没有察觉,一场改变他一生的奇遇,已经悄然拉开了序幕。
村里人后来回忆起那天的雨,都说是邪乎得很,雷声整整响了一个时辰,山里好几棵老槐树,都被雷电劈成了两半,断枝残叶落了一地。赵家老爷子喝着酒,摸着胡子,神色郑重地说:“那不是普通的雷,是山里有东西醒了,是祥瑞,也是机缘啊。”
没人信他的话,只当是老爷子喝多了,说的胡话,笑着打趣了几句,就过去了。
陈霄七岁那年,到了上学的年纪。青云村太小,没有学校,村里的孩子要上学,都得去镇上的中心小学。每天天不亮,天还蒙着一层淡淡的黑,陈霄就起床了,背着妈妈们凑钱给他买的书包,沿着山间的小路,一步步往前走,要走十里山路,再坐渡船过河,才能赶到学校,不管刮风下雨,从未间断。
村里的孩子多,大人们商量着,轮流接送孩子们上学放学,生怕孩子们在路上出什么事。陈霄性子沉稳,从不迟到,每天都是第一个赶到校门口,安安静静地等着,直到同学们都到齐,一起走进教室。
教陈霄语文的是张秀英老师,三十多岁,戴着一副金丝眼镜,说话温温柔柔的,眉眼间满是善意。她第一次注意到陈霄,是因为这个孩子,总穿着一身打了补丁的衣服,却洗得干干净净,没有一丝污渍,作业本上的字,也写得工工整整,一笔一划,没有一个墨疙瘩,哪怕是最简单的生字,也写得格外认真。
有一次,放学的时候,突然下起了大雨,豆大的雨点砸下来,瞬间就把天地间浇成了一片模糊。别的孩子都有家长来送伞,一个个被家长接走,只有陈霄,一个人站在教室门口,把书包顶在头上,咬着牙,准备往雨里冲——他不想麻烦别人,也知道,村里的大人们都在忙农活,不方便来接他。
就在他抬脚要冲出去的时候,张秀英老师叫住了他:“陈霄,等一下。”
陈霄停下脚步,回头看着张老师,眼里满是疑惑。张秀英老师快步走过来,把自己手里的伞递给了他,笑着说:“拿着伞,别淋感冒了,路上小心点。”
陈霄连忙摆手,眼里满是局促:“张老师,不用了,我跑回去就行,你给我伞了,你咋回去啊?”
张秀英老师揉了揉他的头,笑得温柔:“放心吧,老师办公室还有一把伞,不碍事的。”
陈霄信了,小心翼翼地接过伞,对着张老师深深鞠了一躬,说了声“谢谢张老师”,就撑着伞,快步跑进了雨里。后来他才从同学嘴里知道,那天张老师根本没有多余的伞,她是淋着雨走回家的,回到家就感冒了,咳嗽了整整一个星期,却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提过一句。
从那以后,陈霄对张秀英老师格外尊敬,上课的时候,他总是听得最认真的那个,老师**,他总是第一个举手回答,作业也总是完成得最好的那个;而张秀英老师,也格外照顾这个懂事又聪明的孩子,经常给他补习功课,给她买铅笔、本子,有时候,还会把自己的饭菜分给她一半。
陈霄的天赋,在小学的时候就渐渐显露了出来。别的孩子还在掰着手指头算算术,他只要看一眼题目,就能脱口报出答案;别的孩子背课文,磕磕巴巴,反复读好几遍都记不住,他只要读三遍,就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,连标点符号都不会错。
四年级期末考,陈霄一举考了全镇第一,成绩单下来的时候,整个镇中心小学都轰动了,所有人都知道,青云村来了一个特别聪明的孩子。
张秀英老师特意把成绩单送到了青云村,当她把那张写着“全镇第一”的成绩单递给李德厚的时候,全村人都高兴坏了,围在一起,欢呼着,议论着,比过年还要热闹。李德厚拿着成绩单,激动得手都在抖,连忙打开广播,声音洪亮地喊了一遍又一遍:“咱村的陈霄!考了全镇第一!全镇第一啊!”
那天晚上,刘家主动杀了一头猪,全村人在晒谷场上摆起了流水席,桌子一张挨着一张,饭菜的香味飘满了整个村子。大人们举杯欢庆,孩子们在晒谷场上追逐打闹,笑声、欢呼声、酒杯碰撞的声音,交织在一起,成了青云村最动听的声音。
赵老爷子喝多了酒,红着脸,拉着陈霄的手,拍着他的肩膀,语气郑重又充满期盼:“娃啊,你要好好读书,好好努力,将来考上大学,走出这座大山,咱全村人,都供你!”
那时的陈霄,还不完全明白“大学”是什么意思,也不知道大山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,但他看着赵老爷子期盼的眼神,看着全村人欢喜的模样,用力地点了点头,把这句话,深深记在了心里。
这一记,就是一辈子。
第三天,**天,第五天,依旧没人来。李德厚看着炕边睡得安稳的孩子,心里渐渐明白了——这是个弃婴,是被人故意丢在青云村的。
他掐灭了旱烟,跟王秀兰商量:“老太婆,这娃没人要,咱养着吧。”
王秀兰叹了口气,看着孩子瘦小的模样,眼里满是心疼,却又带着一丝顾虑:“咱都六十多的人了,身子骨一年不如一年,这娃这么小,咱能养得活吗?”
“不养咋整?送孤儿院?这么小的娃,离开这熟悉的山,未必能好好长大。”李德厚顿了顿,语气坚定,“这娃是老天爷送到咱青云村的,送到咱跟前的,咱不能不管,不能让他再受委屈。”
就这样,那个被遗弃的男娃,留在了青云村,留在了李德厚家里。李德厚给孩子取名叫陈霄,没跟自己姓,也没跟村里任何人姓,他说,“陈”是“尘土”的尘,接地气,好养活,盼着这娃能像山间的野草一样,风吹雨打都能好好长大;“霄”是云霄的霄,盼着他将来能有出息,走出这座大山,飞到更高更远的云霄里去。
陈霄在李德厚家长到两岁,王秀兰的身体越来越差,手脚也不灵活了,实在带不动这个好动的孩子。李德厚又一次打开了广播,语气诚恳地说:“各家各户,陈霄这孩子,咱轮着养,一家一个月,谁也不吃亏,就当是给咱青云村添个娃。”
青云村的人都是实诚人,听了这话,没有一个人推辞,没有一句怨言,都主动想着要照顾这个可怜又可爱的孩子。
张寡妇第一个把陈霄接回了家,她家有三个闺女,一直盼着有个男娃,陈霄去了,她疼得跟亲儿子一样,原本只该养一个月,她却执意多养了一个月,说这孩子太瘦,想多给补补身子,每天变着花样给孩子做吃的。
张寡妇之后,**大儿子接着养。李大哥家有两个小子,陈霄去了,就跟他们成了最要好的伙伴,每天跟着两个哥哥上山掏鸟窝、下河摸鱼虾,疯跑疯玩,脸上渐渐有了肉,也多了许多欢声笑语。
轮到王家媳妇养的时候,陈霄突然发了高烧,烧到四十度,小脸烧得通红,迷迷糊糊的,连哭的力气都没有。王家媳妇急坏了,二话不说,背着陈霄就往镇卫生院跑,二十里山路,坑坑洼洼,她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,鞋子磨破了,脚底板起了水泡,也没有停下脚步,一路跑着,硬是把孩子送到了医院,守在病床前,整整熬了两个通宵,直到陈霄退烧,她才松了口气。
赵家老爷子年轻时当过民办教师,识得字,他主动提出,教陈霄认字。老爷子说,这孩子天生聪明,教一遍就记住了,眼神里满是欢喜,总跟村里人说,这娃将来一定有出息,一定能考上大学,走出大山。
刘家杀猪的时候,不管家里多忙,总会给陈霄留一碗最嫩的猪肉,炖得软烂,端到他面前,看着他吃完,才放心;钱家老**手巧,每年都会给陈霄纳三双新鞋底,做三双新鞋,针脚细密,暖和又耐穿,怕他冬天冻着脚;孙家养了一头奶羊,每天清晨,都会给陈霄送一碗新鲜的羊奶,说这孩子身子骨弱,得多补补,才能长得结实。
陈霄就在这样的温情里,一天天长大了。他从小就懂事,五岁就知道帮村里的人干活,捡柴火、拔草、喂鸡,不管谁家有事,只要他看见了,都会主动上前搭把手,从不偷懒,也从不抱怨。村里人提起陈霄,没有一个不称赞的,都说,这孩子仁义,懂事,知道感恩,没白让大家疼他。
六岁那年秋天,山里的野板栗熟了,青**后山有一片野板栗林,每年这个时候,村里的孩子们都会背着竹篓,去后山捡板栗。那天下午,陈霄背着自己的小竹篓,手里拿着一根细细的竹竿,一个人往后山走去,小小的身影,在青黛的山林间,显得格外单薄。
走到半山腰的时候,天突然变了脸,乌云从山的那头快速压过来,遮天蔽日,风也变得大了起来,树叶沙沙作响,眼看就要下大雨。陈霄心里一急,连忙四处找地方躲雨,就在这时,他看见前面的山体上有一个小小的石洞,像是山体裂开的一道缝隙,刚好能容一个人蹲进去。他连忙跑过去,钻进了石洞里,刚站稳脚步,瓢泼大雨就倾盆而下,雨点砸在石头上,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,雷声滚滚,震得山体都在微微发抖。
陈霄蹲在石洞里,看着外面的大雨,心里有些无聊,就拿着手里的竹竿,轻轻戳着地上的石头。戳着戳着,他忽然发现,石头缝里有一个东西,泛着淡淡的绿莹莹的光,在昏暗的石洞里,格外显眼。
他好奇极了,连忙放下竹竿,伸出小手,小心翼翼地扒开石头缝里的碎石,一点点把那个东西抠了出来。那是一块玉佩,圆形的,约莫掌心大小,通体碧绿,没有一丝杂质,上面刻着一些弯弯绕绕的花纹,他看不懂,却觉得格外好看。玉佩上沾了些泥土和碎石,他用衣角仔细擦了擦,擦干净后的玉佩,绿得像春天刚抽芽的叶子,在昏暗的石洞里,发出幽幽的柔光,温润又透亮。
陈霄越看越喜欢,小心翼翼地把玉佩揣进了自己的衣兜里,用手紧紧捂着,像是揣着一件稀世珍宝。
雨停了,天边渐渐放了晴,一道淡淡的彩虹挂在山间。陈霄背着半竹篓的板栗,蹦蹦跳跳地回了村。晚上睡觉前,他又把玉佩掏了出来,放在手里看了又看,摸了又摸,直到看困了,才小心翼翼地把玉佩放在枕头底下,伴着玉佩的温润,沉沉睡去。
他不知道的是,那块看似普通的玉佩里,沉睡着两个来自宇宙深处、拥有最强大力量的灵魂,它们沉寂了千万年,只为等待一个契机,一个能唤醒它们的人。
那天夜里,就在陈霄睡得正香的时候,枕头底下的玉佩忽然闪了一下,一道微弱的绿光,轻轻亮起,像是在回应着什么,又像是在试探着什么,转瞬之间,就又暗了下去,仿佛从未亮过。
村长家的老黄狗,不知被什么惊动了,突然朝着院子的方向叫了几声,声音急促,却又很快安静了下来,耷拉着耳朵,缩在角落里,沉沉睡去。
陈霄翻了个身,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,睡得依旧安稳,丝毫没有察觉,身边发生的这一切,也没有察觉,一场改变他一生的奇遇,已经悄然拉开了序幕。
村里人后来回忆起那天的雨,都说是邪乎得很,雷声整整响了一个时辰,山里好几棵老槐树,都被雷电劈成了两半,断枝残叶落了一地。赵家老爷子喝着酒,摸着胡子,神色郑重地说:“那不是普通的雷,是山里有东西醒了,是祥瑞,也是机缘啊。”
没人信他的话,只当是老爷子喝多了,说的胡话,笑着打趣了几句,就过去了。
陈霄七岁那年,到了上学的年纪。青云村太小,没有学校,村里的孩子要上学,都得去镇上的中心小学。每天天不亮,天还蒙着一层淡淡的黑,陈霄就起床了,背着妈妈们凑钱给他买的书包,沿着山间的小路,一步步往前走,要走十里山路,再坐渡船过河,才能赶到学校,不管刮风下雨,从未间断。
村里的孩子多,大人们商量着,轮流接送孩子们上学放学,生怕孩子们在路上出什么事。陈霄性子沉稳,从不迟到,每天都是第一个赶到校门口,安安静静地等着,直到同学们都到齐,一起走进教室。
教陈霄语文的是张秀英老师,三十多岁,戴着一副金丝眼镜,说话温温柔柔的,眉眼间满是善意。她第一次注意到陈霄,是因为这个孩子,总穿着一身打了补丁的衣服,却洗得干干净净,没有一丝污渍,作业本上的字,也写得工工整整,一笔一划,没有一个墨疙瘩,哪怕是最简单的生字,也写得格外认真。
有一次,放学的时候,突然下起了大雨,豆大的雨点砸下来,瞬间就把天地间浇成了一片模糊。别的孩子都有家长来送伞,一个个被家长接走,只有陈霄,一个人站在教室门口,把书包顶在头上,咬着牙,准备往雨里冲——他不想麻烦别人,也知道,村里的大人们都在忙农活,不方便来接他。
就在他抬脚要冲出去的时候,张秀英老师叫住了他:“陈霄,等一下。”
陈霄停下脚步,回头看着张老师,眼里满是疑惑。张秀英老师快步走过来,把自己手里的伞递给了他,笑着说:“拿着伞,别淋感冒了,路上小心点。”
陈霄连忙摆手,眼里满是局促:“张老师,不用了,我跑回去就行,你给我伞了,你咋回去啊?”
张秀英老师揉了揉他的头,笑得温柔:“放心吧,老师办公室还有一把伞,不碍事的。”
陈霄信了,小心翼翼地接过伞,对着张老师深深鞠了一躬,说了声“谢谢张老师”,就撑着伞,快步跑进了雨里。后来他才从同学嘴里知道,那天张老师根本没有多余的伞,她是淋着雨走回家的,回到家就感冒了,咳嗽了整整一个星期,却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提过一句。
从那以后,陈霄对张秀英老师格外尊敬,上课的时候,他总是听得最认真的那个,老师**,他总是第一个举手回答,作业也总是完成得最好的那个;而张秀英老师,也格外照顾这个懂事又聪明的孩子,经常给他补习功课,给她买铅笔、本子,有时候,还会把自己的饭菜分给她一半。
陈霄的天赋,在小学的时候就渐渐显露了出来。别的孩子还在掰着手指头算算术,他只要看一眼题目,就能脱口报出答案;别的孩子背课文,磕磕巴巴,反复读好几遍都记不住,他只要读三遍,就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,连标点符号都不会错。
四年级期末考,陈霄一举考了全镇第一,成绩单下来的时候,整个镇中心小学都轰动了,所有人都知道,青云村来了一个特别聪明的孩子。
张秀英老师特意把成绩单送到了青云村,当她把那张写着“全镇第一”的成绩单递给李德厚的时候,全村人都高兴坏了,围在一起,欢呼着,议论着,比过年还要热闹。李德厚拿着成绩单,激动得手都在抖,连忙打开广播,声音洪亮地喊了一遍又一遍:“咱村的陈霄!考了全镇第一!全镇第一啊!”
那天晚上,刘家主动杀了一头猪,全村人在晒谷场上摆起了流水席,桌子一张挨着一张,饭菜的香味飘满了整个村子。大人们举杯欢庆,孩子们在晒谷场上追逐打闹,笑声、欢呼声、酒杯碰撞的声音,交织在一起,成了青云村最动听的声音。
赵老爷子喝多了酒,红着脸,拉着陈霄的手,拍着他的肩膀,语气郑重又充满期盼:“娃啊,你要好好读书,好好努力,将来考上大学,走出这座大山,咱全村人,都供你!”
那时的陈霄,还不完全明白“大学”是什么意思,也不知道大山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,但他看着赵老爷子期盼的眼神,看着全村人欢喜的模样,用力地点了点头,把这句话,深深记在了心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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