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胖子酒馆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一共唱了十二场,挣了一百五十块钱。,但够活了。“包吃住”不是客套话——二楼有间储物间,腾出来放了张折叠床,就是林笙的房间。没有窗户,但有一盏永远不会灭的灯泡,发出昏黄的光,像那种老式理发店里的灯。床单是胖子的存货,洗得发白,上面印着早已褪色的**图案。林笙躺上去的时候,闻到一股洗衣粉的味道——不是超市里那种花香型,是那种散装的、一袋五块钱的洗衣粉,味道很冲,但不讨厌。。至少没人半夜打游戏。,怎么说呢——看着像个***的,脖子上金链子粗得能拴狗,花衬衫的花色艳得像孔雀开屏,走起路来两条胳膊甩得跟钟摆似的。但骨子里是个好人,那种把“好人”俩字刻在骨头里但打死不承认的类型。他嘴上永远在骂骂咧咧,“***”跟不要钱似的往外扔,可他会在林笙唱歌的时候悄悄把空调调高两度,会在林笙嗓子干的时候不动声色地把温水推到麦克风旁边,会在打烊之后多炒一个菜,推过来说“吃不完浪费了,你解决一下”。菜永远是热的,分量永远是足的。,打烊之后,胖子炒了一盘回锅肉,两瓶啤酒,两个人坐在吧台上吃。“你那把吉他,”胖子夹了一块肥肉塞进嘴里,嚼得满嘴流油,“**留给你的?嗯。**也是唱歌的?工地上干活的。业余弹弹。弹得好吗?”。“弹得一般。但唱得好。怎么个好法?他唱的时候,工地上那些五大三粗的汉子能听哭。”,筷子停在半空,肥肉上的油顺着筷子往下滴。然后他“啧”了一声,把肉塞进嘴里。
“那你继承了他的本事。”
“差不多吧。”
“那**挺厉害的,”胖子又夹了一块肉,“工地上的汉子,那都是铁打的,能让他们哭,不容易。”
林笙没说话,端起啤酒喝了一口。啤酒是当地产的“风花雪月”,名字起得文艺,喝着也就那样,但冰镇过的东西总不会太难喝。
“你呢?”他问,“你当初怎么开的这店?”
胖子没回答。他放下筷子,盯着面前那盘回锅肉看了半天,那眼神不像在看菜,倒像在看什么很远的地方。然后他拿起啤酒瓶,灌了一大口。
“我爸是搞房地产的,”他说,语气跟说别人家的事似的,“家里有矿,真的矿,不是比喻。他让我学金融、接生意、当人上人。我说我想开酒吧。他说你开酒吧我打断你的腿。”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腿,两条粗腿稳稳地踩在地上。
“腿没断,但五年没回家了。”
林笙没接话。有些事不需要安慰,听着就行。
“刚开始生意还行,”胖子继续说,筷子在盘子里扒拉来扒拉去,但没夹东西,“丽江那会儿刚火,游客多,钱好挣。后来越来越多的人来开酒吧,一家比一家吵,一家比一家俗。我不愿意搞那些花里胡哨的,客人就越来越少。”
他抬起头,看了一眼空荡荡的酒吧。七八张桌子,只有他们两个人。
“上个月差点关门。电费都交不起了。”
“那怎么没关?”
“不知道,”胖子说,忽然笑了,笑得脸上的肉都在抖,“可能是在等什么人吧。”
他看了林笙一眼。
“你看,这不就等到了吗?”
林笙没说话,举起啤酒瓶。胖子也举起来,碰了一下。
“以后我唱歌,你做饭,”林笙说,“饿不死。”
“废话,老子做饭的手艺比唱歌强一百倍。”
那天晚上,林笙躺在储物间的折叠床上,听着窗外的雨声。丽江的雨来得急,去得也快,噼里啪啦砸在屋顶上,像一万个人在鼓掌。
他盯着天花板,灯泡在头顶嗡嗡响。
一千三百块。一把破吉他。一个快倒闭的酒吧。一个不着调的胖子。
够了。比什么都强。
---
第二天下午,林笙被一阵香味熏醒了。
他迷迷糊糊地从折叠床上爬起来,顺着香味摸到楼下。胖子正在厨房里颠勺,锅里的辣椒和肉片翻来翻去,火苗蹿得老高。
“醒了?”胖子头也没回,“正好,尝尝我的拿手菜。”
一盘辣子鸡丁端上来,红彤彤的辣椒堆成小山,鸡肉炸得外酥里嫩,花椒的麻味直往鼻子里钻。林笙夹了一块放进嘴里,辣得倒吸一口凉气,但没停筷子。
“慢点吃,没人跟你抢。”胖子坐在对面,托着腮看他吃,那表情像看自家孩子**拿了满分。
“你这手艺,开饭馆都够了。”
“废话,”胖子点了根烟,吸了一口,“老子当年差点去新东方。”
“那怎么没去?”
胖子吐了个烟圈,看着烟圈慢慢升上去,散了。“我爸不让。他说炒菜没出息,得做生意。”
“所以你选了开酒吧。”
“对,选了个他更看不上的。”
两个人对视了一眼,都笑了。
下午四点多,林笙开始练琴。他坐在酒吧角落里,抱着吉他,一首一首地弹。先是《南山南》,然后是《成都》,然后是《董小姐》。琴声在空荡荡的酒吧里飘着,像一只找不到落脚点的鸟。
胖子靠在吧台上听着,手里的烟烧到了过滤嘴都没发觉。
“你这歌,”他说,“都是在哪学的?”
“网上听的,自己扒的谱。”
“扒得准吗?”
“差不多吧。”
“差不多个屁,”胖子说,“你弹的《成都》跟原版不一样。”
林笙抬头看他。“哪里不一样?”
“说不上来,”胖子挠了挠光头,“就是不一样。原版是赵雷在成都写的,你唱的是……一个人在成都。”
林笙愣了一下。然后笑了。
“你说得对。”
“我当然对,”胖子得意地晃了晃脑袋,“老子虽然不会弹,但会听。我爸以前说我这耳朵是狗耳朵,净听些没用的。但我觉得吧,能听懂好东西,就不算没用。”
那天晚上的客人比第一天多了几个——五个人。一对中年夫妻,两个背包客,还有一个是昨天那个落单的女孩。
她又来了。
还是坐在吧台边,点了一杯果汁,安安静静地等着。今天穿了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,头发散下来披在肩上,比昨天多了几分温柔。
林笙上台的时候看了她一眼。她正好也在看他,两个人的目光碰了一下,她低下头,耳根红了。
林笙笑了笑,调了调弦。
第一首唱的是《董小姐》。
“董小姐,你从没忘记你的微笑。就算你和我一样,渴望着衰老。”
唱到“爱上一匹野马,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”的时候,他看见那个女孩的手抓紧了杯子。
“所以,董小姐,你才不是没有故事的女同学。”
唱完,她鼓掌了。还是一个人先鼓掌,然后其他人跟着拍。
“再来一首!”胖子在吧台后面喊。
林笙想了想,弹了一首《南方姑娘》。
“南方的小镇,阴雨的冬天,没有北方冷。她不需要臃肿的棉衣,去遮盖她似水的面容。”
唱到一半的时候,那对中年夫妻中的女人靠在了男人肩膀上。男人拍了拍她的手,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听着。
林笙忽然觉得,这比什么毕业典礼都强。
---
第三天。
那个女孩又来了。
这次她没坐吧台,坐在了最前面,离舞台最近的位置。她点了一杯果汁,但一口都没喝,就那么看着林笙。
林笙唱了三首歌。她听了三首歌。每一首听完都鼓掌,每一次都是第一个。
打烊之后,胖子一边擦杯子一边冲林笙挤眼睛。
“那姑娘又来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三天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是不是该去打个招呼?”
林笙没说话。胖子急了。
“我说你是不是傻?人家姑娘连着来三天,点一杯果汁坐一晚上,你当她是来喝果汁的?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知道你不去?”
林笙想了想。“明天吧。”
胖子翻了个白眼。“行,你**。我要是年轻十岁,早冲上去了。”
“你年轻十岁也两百斤。”
“滚。”
---
**天。
她来了。还是最前面的位置,还是一杯果汁。
林笙唱完第一首歌的时候,做了一个决定。
他放下吉他,从舞台上走下来,走到她面前。
“嗨。”
她抬起头,眼睛亮亮的。近距离看,她的脸比舞台上看起来更小,皮肤很白,鼻尖上有一颗小小的痣。
“嗨。”
“你叫什么?”
“苏小雨。”
“我叫林笙。”
“我知道,”她笑了,露出两个酒窝,“胖子告诉我的。”
“你喜欢听我唱歌?”
“喜欢。”她回答得很快,没有犹豫。
“为什么?”
苏小雨想了想。她低下头,手指在杯沿上画着圈,果汁里的冰块发出轻微的碰撞声。
“因为你的歌里有我爸的影子。”
林笙没说话。
“我爸是中学音乐老师,”她说,声音很轻,“他去年走了。肺癌,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晚期了。”
她抬起头,眼眶红红的,但没哭。
“他最喜欢民谣。赵雷、朴树、李志、宋冬野。他总说,好的民谣是能让人哭的。”
她看着林笙。
“你做到了。”
林笙沉默了很久。他想说点什么,但不知道该说什么。安慰的话太轻,沉默又太重。
最后他说:“**说得对。”
苏小雨笑了。那笑容里有眼泪,也有释然。
“他要是听到你唱歌,一定很高兴。”
“那我多唱几首。”
“好。”
那天晚上,林笙多唱了四首歌。唱到嗓子都有点哑了,胖子在吧台后面比了个“够了够了”的手势,他才停下来。
苏小雨走的时候,在门口站了一下。
“明天还来吗?”林笙问。
“来。”
她转身走了。走了几步又回头,冲他挥了挥手。
林笙站在门口,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古城的小巷里。红灯笼的光照在青石板路上,她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。
胖子从后面冒出来,递给他一瓶水。
“聊上了?”
“嗯。”
“怎么样?”
“挺好。”
“挺好是多好?”
林笙喝了口水。“就是挺好的意思。”
胖子“切”了一声,转身回去收拾桌子。
林笙没动,靠在门框上,看着巷子尽头的夜色。远处有歌声飘过来,不知道是哪个酒吧的DJ在放电子音乐,咚咚咚的,震得人脑壳疼。
但胖子酒馆这边很安静。
安静得像一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。
林笙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吉他。那道裂痕在灯光下泛着暗金色的光,像一条愈合的伤疤。
“爸,”他在心里说,“有人听懂了。”
---
第五天。
苏小雨来的时候,带了一个笔记本。
巴掌大小,牛皮封面,边角已经磨得发白了。她把笔记本放在吧台上,翻开第一页,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。
“这是什么?”胖子好奇地凑过去。
“歌词,”苏小雨说,“林笙唱过的每一首歌,我都记下来了。”
胖子翻了翻,眼睛越瞪越大。“《南山南》《成都》《董小姐》《南方姑娘》……还有每首歌的歌词、调式、节奏型……姑娘,你是学什么的?”
“中文系。”
“中文系记歌词?”胖子挠头,“这不应该是音乐系的事吗?”
苏小雨笑了笑。“我觉得歌词比旋律重要。旋律是衣服,歌词是骨头。没有骨头的衣服,撑不起来。”
胖子扭头看了一眼林笙。“这姑娘比你还懂。”
林笙没理他。他看着苏小雨,心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。说不清是什么,像一颗种子被风吹到了土里,还没来得及生根,但已经在那里了。
那天晚上,林笙唱了一首新歌。
是他在丽江这几天写的,还没取名字。
“青石板路湿漉漉的,像刚哭过的脸。红灯笼亮起来的时候,有人在唱歌。唱的是远方的姑娘,唱的是回不去的家。唱的是我们都忘了,最初想要的是什么。”
苏小雨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着,笔尖在纸上沙沙响。
胖子靠在吧台上,闭着眼睛听。
唱完的时候,酒吧里安静了几秒。
然后苏小雨说:“这首歌,叫什么?”
林笙想了想。“还没想好。”
“叫《古城》怎么样?”
“太普通了。”
“那叫《丽江的夜》?”
“更普通。”
苏小雨歪着头想了想。“那叫《缝隙》。”
林笙愣了一下。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你的歌,”她说,“像是在城市的缝隙里,开出了一朵花。”
胖子在吧台后面“啪”地拍了一下桌子。
“就它了!”
林笙看了看苏小雨,又看了看胖子。
“行,就叫《缝隙》。”
那天晚上打烊之后,三个人坐在酒吧里,一人一瓶啤酒。胖子炒了一盘花生米,一盘拍黄瓜,简单但下酒。
“我跟你们说,”胖子喝得脸红脖子粗,“我这酒吧开了五年,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。一个人唱歌,三个人听,能听出花来。”
“那不是三个人,”苏小雨说,“是三个人听懂了。”
“对,听懂,”胖子一拍大腿,“就是这个。以前来的那些歌手,唱得再好,我总觉得差点什么。现在我知道了——差的是让人听懂。”
他看着林笙。
“你这本事,天生的?”
林笙摇头。“不是。是我爸教的。”
“他怎么教?”
“他没教我怎么弹琴,”林笙说,“他教我怎么活着。”
胖子不说话了。苏小雨也不说话了。
三个人安静地坐着,窗外的丽江古城还在喧嚣,但胖子酒馆里,只有啤酒瓶碰撞的清脆声响。
“那你继承了他的本事。”
“差不多吧。”
“那**挺厉害的,”胖子又夹了一块肉,“工地上的汉子,那都是铁打的,能让他们哭,不容易。”
林笙没说话,端起啤酒喝了一口。啤酒是当地产的“风花雪月”,名字起得文艺,喝着也就那样,但冰镇过的东西总不会太难喝。
“你呢?”他问,“你当初怎么开的这店?”
胖子没回答。他放下筷子,盯着面前那盘回锅肉看了半天,那眼神不像在看菜,倒像在看什么很远的地方。然后他拿起啤酒瓶,灌了一大口。
“我爸是搞房地产的,”他说,语气跟说别人家的事似的,“家里有矿,真的矿,不是比喻。他让我学金融、接生意、当人上人。我说我想开酒吧。他说你开酒吧我打断你的腿。”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腿,两条粗腿稳稳地踩在地上。
“腿没断,但五年没回家了。”
林笙没接话。有些事不需要安慰,听着就行。
“刚开始生意还行,”胖子继续说,筷子在盘子里扒拉来扒拉去,但没夹东西,“丽江那会儿刚火,游客多,钱好挣。后来越来越多的人来开酒吧,一家比一家吵,一家比一家俗。我不愿意搞那些花里胡哨的,客人就越来越少。”
他抬起头,看了一眼空荡荡的酒吧。七八张桌子,只有他们两个人。
“上个月差点关门。电费都交不起了。”
“那怎么没关?”
“不知道,”胖子说,忽然笑了,笑得脸上的肉都在抖,“可能是在等什么人吧。”
他看了林笙一眼。
“你看,这不就等到了吗?”
林笙没说话,举起啤酒瓶。胖子也举起来,碰了一下。
“以后我唱歌,你做饭,”林笙说,“饿不死。”
“废话,老子做饭的手艺比唱歌强一百倍。”
那天晚上,林笙躺在储物间的折叠床上,听着窗外的雨声。丽江的雨来得急,去得也快,噼里啪啦砸在屋顶上,像一万个人在鼓掌。
他盯着天花板,灯泡在头顶嗡嗡响。
一千三百块。一把破吉他。一个快倒闭的酒吧。一个不着调的胖子。
够了。比什么都强。
---
第二天下午,林笙被一阵香味熏醒了。
他迷迷糊糊地从折叠床上爬起来,顺着香味摸到楼下。胖子正在厨房里颠勺,锅里的辣椒和肉片翻来翻去,火苗蹿得老高。
“醒了?”胖子头也没回,“正好,尝尝我的拿手菜。”
一盘辣子鸡丁端上来,红彤彤的辣椒堆成小山,鸡肉炸得外酥里嫩,花椒的麻味直往鼻子里钻。林笙夹了一块放进嘴里,辣得倒吸一口凉气,但没停筷子。
“慢点吃,没人跟你抢。”胖子坐在对面,托着腮看他吃,那表情像看自家孩子**拿了满分。
“你这手艺,开饭馆都够了。”
“废话,”胖子点了根烟,吸了一口,“老子当年差点去新东方。”
“那怎么没去?”
胖子吐了个烟圈,看着烟圈慢慢升上去,散了。“我爸不让。他说炒菜没出息,得做生意。”
“所以你选了开酒吧。”
“对,选了个他更看不上的。”
两个人对视了一眼,都笑了。
下午四点多,林笙开始练琴。他坐在酒吧角落里,抱着吉他,一首一首地弹。先是《南山南》,然后是《成都》,然后是《董小姐》。琴声在空荡荡的酒吧里飘着,像一只找不到落脚点的鸟。
胖子靠在吧台上听着,手里的烟烧到了过滤嘴都没发觉。
“你这歌,”他说,“都是在哪学的?”
“网上听的,自己扒的谱。”
“扒得准吗?”
“差不多吧。”
“差不多个屁,”胖子说,“你弹的《成都》跟原版不一样。”
林笙抬头看他。“哪里不一样?”
“说不上来,”胖子挠了挠光头,“就是不一样。原版是赵雷在成都写的,你唱的是……一个人在成都。”
林笙愣了一下。然后笑了。
“你说得对。”
“我当然对,”胖子得意地晃了晃脑袋,“老子虽然不会弹,但会听。我爸以前说我这耳朵是狗耳朵,净听些没用的。但我觉得吧,能听懂好东西,就不算没用。”
那天晚上的客人比第一天多了几个——五个人。一对中年夫妻,两个背包客,还有一个是昨天那个落单的女孩。
她又来了。
还是坐在吧台边,点了一杯果汁,安安静静地等着。今天穿了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,头发散下来披在肩上,比昨天多了几分温柔。
林笙上台的时候看了她一眼。她正好也在看他,两个人的目光碰了一下,她低下头,耳根红了。
林笙笑了笑,调了调弦。
第一首唱的是《董小姐》。
“董小姐,你从没忘记你的微笑。就算你和我一样,渴望着衰老。”
唱到“爱上一匹野马,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”的时候,他看见那个女孩的手抓紧了杯子。
“所以,董小姐,你才不是没有故事的女同学。”
唱完,她鼓掌了。还是一个人先鼓掌,然后其他人跟着拍。
“再来一首!”胖子在吧台后面喊。
林笙想了想,弹了一首《南方姑娘》。
“南方的小镇,阴雨的冬天,没有北方冷。她不需要臃肿的棉衣,去遮盖她似水的面容。”
唱到一半的时候,那对中年夫妻中的女人靠在了男人肩膀上。男人拍了拍她的手,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听着。
林笙忽然觉得,这比什么毕业典礼都强。
---
第三天。
那个女孩又来了。
这次她没坐吧台,坐在了最前面,离舞台最近的位置。她点了一杯果汁,但一口都没喝,就那么看着林笙。
林笙唱了三首歌。她听了三首歌。每一首听完都鼓掌,每一次都是第一个。
打烊之后,胖子一边擦杯子一边冲林笙挤眼睛。
“那姑娘又来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三天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是不是该去打个招呼?”
林笙没说话。胖子急了。
“我说你是不是傻?人家姑娘连着来三天,点一杯果汁坐一晚上,你当她是来喝果汁的?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知道你不去?”
林笙想了想。“明天吧。”
胖子翻了个白眼。“行,你**。我要是年轻十岁,早冲上去了。”
“你年轻十岁也两百斤。”
“滚。”
---
**天。
她来了。还是最前面的位置,还是一杯果汁。
林笙唱完第一首歌的时候,做了一个决定。
他放下吉他,从舞台上走下来,走到她面前。
“嗨。”
她抬起头,眼睛亮亮的。近距离看,她的脸比舞台上看起来更小,皮肤很白,鼻尖上有一颗小小的痣。
“嗨。”
“你叫什么?”
“苏小雨。”
“我叫林笙。”
“我知道,”她笑了,露出两个酒窝,“胖子告诉我的。”
“你喜欢听我唱歌?”
“喜欢。”她回答得很快,没有犹豫。
“为什么?”
苏小雨想了想。她低下头,手指在杯沿上画着圈,果汁里的冰块发出轻微的碰撞声。
“因为你的歌里有我爸的影子。”
林笙没说话。
“我爸是中学音乐老师,”她说,声音很轻,“他去年走了。肺癌,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晚期了。”
她抬起头,眼眶红红的,但没哭。
“他最喜欢民谣。赵雷、朴树、李志、宋冬野。他总说,好的民谣是能让人哭的。”
她看着林笙。
“你做到了。”
林笙沉默了很久。他想说点什么,但不知道该说什么。安慰的话太轻,沉默又太重。
最后他说:“**说得对。”
苏小雨笑了。那笑容里有眼泪,也有释然。
“他要是听到你唱歌,一定很高兴。”
“那我多唱几首。”
“好。”
那天晚上,林笙多唱了四首歌。唱到嗓子都有点哑了,胖子在吧台后面比了个“够了够了”的手势,他才停下来。
苏小雨走的时候,在门口站了一下。
“明天还来吗?”林笙问。
“来。”
她转身走了。走了几步又回头,冲他挥了挥手。
林笙站在门口,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古城的小巷里。红灯笼的光照在青石板路上,她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。
胖子从后面冒出来,递给他一瓶水。
“聊上了?”
“嗯。”
“怎么样?”
“挺好。”
“挺好是多好?”
林笙喝了口水。“就是挺好的意思。”
胖子“切”了一声,转身回去收拾桌子。
林笙没动,靠在门框上,看着巷子尽头的夜色。远处有歌声飘过来,不知道是哪个酒吧的DJ在放电子音乐,咚咚咚的,震得人脑壳疼。
但胖子酒馆这边很安静。
安静得像一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。
林笙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吉他。那道裂痕在灯光下泛着暗金色的光,像一条愈合的伤疤。
“爸,”他在心里说,“有人听懂了。”
---
第五天。
苏小雨来的时候,带了一个笔记本。
巴掌大小,牛皮封面,边角已经磨得发白了。她把笔记本放在吧台上,翻开第一页,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。
“这是什么?”胖子好奇地凑过去。
“歌词,”苏小雨说,“林笙唱过的每一首歌,我都记下来了。”
胖子翻了翻,眼睛越瞪越大。“《南山南》《成都》《董小姐》《南方姑娘》……还有每首歌的歌词、调式、节奏型……姑娘,你是学什么的?”
“中文系。”
“中文系记歌词?”胖子挠头,“这不应该是音乐系的事吗?”
苏小雨笑了笑。“我觉得歌词比旋律重要。旋律是衣服,歌词是骨头。没有骨头的衣服,撑不起来。”
胖子扭头看了一眼林笙。“这姑娘比你还懂。”
林笙没理他。他看着苏小雨,心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。说不清是什么,像一颗种子被风吹到了土里,还没来得及生根,但已经在那里了。
那天晚上,林笙唱了一首新歌。
是他在丽江这几天写的,还没取名字。
“青石板路湿漉漉的,像刚哭过的脸。红灯笼亮起来的时候,有人在唱歌。唱的是远方的姑娘,唱的是回不去的家。唱的是我们都忘了,最初想要的是什么。”
苏小雨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着,笔尖在纸上沙沙响。
胖子靠在吧台上,闭着眼睛听。
唱完的时候,酒吧里安静了几秒。
然后苏小雨说:“这首歌,叫什么?”
林笙想了想。“还没想好。”
“叫《古城》怎么样?”
“太普通了。”
“那叫《丽江的夜》?”
“更普通。”
苏小雨歪着头想了想。“那叫《缝隙》。”
林笙愣了一下。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你的歌,”她说,“像是在城市的缝隙里,开出了一朵花。”
胖子在吧台后面“啪”地拍了一下桌子。
“就它了!”
林笙看了看苏小雨,又看了看胖子。
“行,就叫《缝隙》。”
那天晚上打烊之后,三个人坐在酒吧里,一人一瓶啤酒。胖子炒了一盘花生米,一盘拍黄瓜,简单但下酒。
“我跟你们说,”胖子喝得脸红脖子粗,“我这酒吧开了五年,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。一个人唱歌,三个人听,能听出花来。”
“那不是三个人,”苏小雨说,“是三个人听懂了。”
“对,听懂,”胖子一拍大腿,“就是这个。以前来的那些歌手,唱得再好,我总觉得差点什么。现在我知道了——差的是让人听懂。”
他看着林笙。
“你这本事,天生的?”
林笙摇头。“不是。是我爸教的。”
“他怎么教?”
“他没教我怎么弹琴,”林笙说,“他教我怎么活着。”
胖子不说话了。苏小雨也不说话了。
三个人安静地坐着,窗外的丽江古城还在喧嚣,但胖子酒馆里,只有啤酒瓶碰撞的清脆声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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