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我是在离婚后第三天去找刘半仙的。
还是那条老街,还是那个铺子。
我掀帘子进去,他正在给一个中年男人算命。
见我进来,他愣了一下,对那人说:“明天再来。”那人嘟嘟囔囔地走了。
他看着我,看了半天。
“是你啊。”
我说:“是我。”
“嫁了?”
“嫁了。离了。”
他没说话,把那杯凉了的茶推到我面前。
“你当初说的,都对了。
那我现在呢?现在我的命是什么?”
他没急着算。
他看着我,问了一句:“你恨他吗?”
我想了想。“恨过。现在不恨了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恨他没用。恨我自己也没用。我就是想问问,我接下来该怎么办。”
他点点头,掐起指头。
这次算的时间比上次长。他的眉头皱起来,又松开,又皱起来。
我坐在对面,手心全是汗。
大概过了十分钟,他放下手,看着我。
“你现在,有两条路。”
“哪两条?”
“第一条,今年之内离婚。这是你本来就该走的路。离了,就没事了。”
我说:“我已经离了。”
“第二条,”他顿了顿,“不离。如果你不离,明年会有牢狱之灾。”
我一愣:“牢狱之灾?”
“对。你会被人陷害,惹上官司。轻则拘留,重则判刑。”
我说:“我已经离了。”
他摇头。“你没离。你手上还拿着他的东西。”
我愣住了。
我确实还拿着一样东西——他公司的账本。
离婚那天,我收拾东西的时候,不小心把他公司的账本装进了行李箱。
后来发现了,没还。
不是故意不还,是忘了。
或者说,是不想再联系他。
“那是一个账本。他做假账的账本。”
刘半仙看着我,没说话。
我突然明白了。
如果我拿着这个账本,他会来找我。
他会怕我举报他。
他可能会先下手为强,告我**、敲诈,或者别的什么。
这就是“牢狱之灾”。
我把账本交了出去。
不是还给他,是寄到了**局。
匿名。
我用快递寄的,写了“**局收”,没留名字和地址。
一个月后,他公司**了。
假账、偷税、漏税。
新闻上说,罚款加补税,他赔了二十多万。
他没有来找我。
也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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